《上海玫珈贸易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3-05-08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沪市监杨撤决〔2022〕第1002022015号

被许可人:上海玫珈贸易有限公司                     

被许可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02016655;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建筑装潢材料、钢材、机械设备、电脑及配件、家用电器、通讯器材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孔令生;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580号501-B室;

行政许可事项:上海玫珈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2006年8月7日准予被许可人设立登记。

现查明,被许可人设立登记文件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上海玫珈贸易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为虚假材料,系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

以上事实,有孔令生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2006年8月7日作出的准予上海玫珈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

被许可人应于贰零贰叁年伍月拾捌日(大写)前,携带上海玫珈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交至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怀德路600号。

被许可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点赞0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