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玫珈贸易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3-05-08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沪市监杨撤决〔2022〕第1002022015号
被许可人:上海玫珈贸易有限公司
被许可人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02016655;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建筑装潢材料、钢材、机械设备、电脑及配件、家用电器、通讯器材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孔令生;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580号501-B室;
行政许可事项:上海玫珈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2006年8月7日准予被许可人设立登记。
现查明,被许可人设立登记文件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上海玫珈贸易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为虚假材料,系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
以上事实,有孔令生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浦分局2006年8月7日作出的准予上海玫珈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
被许可人应于贰零贰叁年伍月拾捌日(大写)前,携带上海玫珈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交至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怀德路600号。
被许可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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