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息更多
- 垃圾分类新时尚!新江湾城街道召开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 2023.11.30
- 有彩绘、有芳香、边上还有小花园……这里竟是个“垃圾... 2023.10.30
- 殷行街道召开2023年度河湖长制林长制和垃圾分类工作推... 2023.09.12
- 杨浦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四周年主题... 2023.07.03
-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2023.06.29
- 把握时势要求 围绕重点攻坚 聚焦长治共治 | 区2023年... 2023.06.09
垃圾分类小问答更多
Q:什么情况算“拒不改正”?
- A:《查处规定》明确,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拒不改正
- 拒绝、阻挠城管执法部门现场调查取证的
- 拒不签收《责令改正通知书》的
- 当场拒绝改正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行为的
- 30日内被发现同一违法行为3次以上的
Q:城管执法哪些证据可被采信?
- A:垃圾分类的违法认定主要以现场笔录、录像资料、取证照片为主,比如——
- 垃圾厢房和单位安装的监控探头视频
- 居民、志愿者、物业拍下的照片和视频或者证言等
- 执法部门会审查判断,孤证不能定案,只有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