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6-07-07
杨府发〔2016〕26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2016年4月21日区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6年7月7日
一、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要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明确了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战略部署。上海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方针,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引导全社会共同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十三五”期间,杨浦区将紧紧抓住“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和“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两大机遇,聚焦薄弱环节,突破发展瓶颈,努力将杨浦建成“产业低碳化、能源清洁化、环境绿色化”的生态城区。 (一)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杨浦区围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以节能减排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大力推进结构调整、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知识型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四新”经济集群效应逐步显现,基本形成了以科教为特色、服务经济为核心的新型产业体系。“十二五”期末,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7.6:81.6(不含烟草),知识型现代服务业年均增速达到18.1%,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4.8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速增长,实现年均增速20.2%。 节能降耗成效显著。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节能降耗,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迁,完成26个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三高一低”关停搬迁)。2015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61.16万吨标煤,控制在“十二五”目标78万吨标煤以内,2011-2015年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2.25%,超额提前完成“十二五”下降17%的目标。 污染减排指标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区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依托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等工作平台,系统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末,全区工业化学需氧量、工业氨氮、燃煤(重油)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84.7吨、18.7吨、0吨和246.4吨,较2010年分别削减71.15%、76.06%、100%和持平。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二五”末,杨浦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PI)为93.7%,较2010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三项主要指标年均值较2010年分别下降了41.4%、15.1%和11.0%;区域降尘量为5.3吨/平方公里?月,比“十一五”期末下降了37.6%。全区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河道氨氮、总磷等指标体呈现持续改善的趋势,主要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声环境质量较为稳定,二、三类功能区噪声达到相应功能类别标准,道路交通噪声保持稳定。 绿化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城区绿化面积不断扩大,生态景观品质进一步提升。至2015年底,全区绿地面积由2010年的1438.3公顷增加到1520.3公顷,累计实施立体绿化9.6公顷,绿化覆盖率由2010年的23.99%上升到25.0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2010年4.08平方米上升至4.32平方米。 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建市级节水型小区65个、节水型示范小区12个。加强用水总量控制,2014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用水总量106.4万立方米,同比下降37.2%;规模以上工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高,2014年重复用水量占用水总量比重达到49.68%。垃圾分类减量体系不断健全,覆盖全区的日常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系统和作业体系基本建成。“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人均处置量比2010年下降20%。 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逐步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源防治、生态保护和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保设施运转、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等方面资金投入逐年增长。 表1 “十二五”期间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二)问题及挑战分析 1、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的定位对区域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杨浦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必须首先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通过拓展绿地空间、改善空气质量、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形成创业创新的生态环境,才能吸引更多人才到杨浦创业大街、创业社区参与创业,才能形成创新人才云集、创新企业汇聚的创新格局。 但当前杨浦区域环境质量依然不容乐观,2015年,杨浦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70.1%,仅处于上海全市平均水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超过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尽管扬尘防治逐步强化,但改善空间有限,2015年杨浦区道路交通降尘污染突出,为全市最高水平,较2014年上升11.4%。水环境质量有待提高,2015年杨浦区域河道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6.7%。土壤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土壤监测能力有待提升,土壤污染评估、基础信息还较为欠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有限,餐厨垃圾分类效果有待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依然严峻。总体而言,我区生态环境建设离民众期盼和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持续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依然是当前和今后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2、城市快速更新导致环境压力增加 “十三五”期间,杨浦仍处于大规模发展阶段,对能源资源的刚性需求仍将攀升,节能减排任务更加艰巨。尤其是滨江南段、大连路总部研发集聚区,其开发建设将为杨浦区经济发展注入一股新的活力,仅2013年至2017年,杨浦区将建设至少109个项目,合计地上建筑面积达到922万平方米(其中功能性房产项目建筑面积达到659万平方米,住宅房产项目建筑面积达到263万平方米),如按惯性发展,预计全部建成后,新增建筑用能将达到40万吨标准煤。与此同时,一方面,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已在全市领先,单位增加值能耗进一步下降空间有限,特别是重点能耗企业节能降耗空间减少,而面广量大的中低能耗企业节能减排推进难度大、成本高;另一方面,产业结构调整空间越来越少,单纯依靠关停并转迁来降低能耗总量的做法将难以为继。另外,现有城市空间格局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随着新江湾城等新开发区域的建成,区域交通、环境压力一定程度上将有所增加。 3、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的短板问题日益凸显 城市绿色基础设施总体较薄弱,与杨浦快速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区域防污排涝功能不足,水环境品质不佳。区内河道尚处于初级防御达标阶段,防汛墙结构、河道管理和保护、水体的置换调度模式等尚需提高和改进。城市排水系统尚不完善,存在排水空白区和低标地区,部分区域排水能力仅达到半年期标准;区内60%左右排水管道有待加快改造。水体存在一定的水动力不足和富营养化问题;排水系统以合流制为主,汛期降雨集中时对水质产生不良影响;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严重,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放江问题依然存在。区域内绿道、公园、雨水花园、森林、水道等相互联系的绿色空间网络还未形成,规划“一环、一网、二廊”[1]的生态水景体系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新江湾城河道、排水系统、水循环以及生态体系仍需进一步建设完善。 4、生态文明管理机制有待提升 全区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尤显不足,区管能耗总量、碳排放总量、工业污染源排放量仅占全口径1/3,从改善全区整体环境质量出发,必须加强全区层面的总体规划和推进执行力度。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部门协同还需进一步强化,节能、环保部门人员编制不足,干预措施有限,执法设备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推进。从考核体系看,现有节能减排考核方式还不能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生态文明指标占考核体系的权重亟待提高。 (三)重大机遇 1、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布局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伟蓝图。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五化协同”的新要求——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要全面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加快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必须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 2015年9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系统指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树立六大理念,即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空间均衡的理念,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六个原则,即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自然资源资产的公有性质,坚持城乡环境治理体系统一,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坚持主动作为和国际合作相结合,坚持鼓励试点先行和整体协调推进相结合。到2020年,要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在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国家密集推出一系列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大气、水、土壤三大治理计划将相继出台,体现了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心和力度;新《环境保护法》出台和“两高”司法解释等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环保责任,加大了违法责任追究和惩治力度。 2、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战略机遇 2014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调研时对上海提出了“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要求。杨浦在知识创新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基础上,牢牢把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重要机遇,提出打造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制定了《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实施意见》。“十三五”是杨浦推进新一轮发展的关键转型期、战略机遇期和全面提升期,需要牢牢把握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机遇,全面提升杨浦转型发展的能级和综合竞争力。通过实施万众创新示范区建设战略、知识技术策源高地建设战略、技术转移集聚高地建设战略,力争将杨浦区建设成为创新要素集聚、创新平台完善、创新企业汇聚、创新人才云集、创新文化活跃、创新引领能力较强、创新服务便捷、创新氛围浓厚,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知识经济策源地与新兴产业引领区、创新创业集聚地与服务经济先行区、高端人才汇聚地与科教改革试验区、先进文化弘扬地与品质生活示范区。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和“五化协同”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上海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总体目标以及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重大机遇,以建设“生态杨浦”为目标,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培育杨浦生态文化、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努力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大力提升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永续发展。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本理念,将改革创新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动力,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努力达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友好间的平衡。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将生态文明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系统性,结合自身优势与发展定位,实施分区域、有差异、有梯度的生态发展战略。 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以节能减排、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引领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广泛凝聚和调动各方面资源,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全民行动的基本工作格局。 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制度。广泛运用最新科技成果,努力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和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制度创新激发更多活力,释放更大动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要将杨浦建成经济繁荣、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生态文明示范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进一步控制,努力打造“科创引领、低碳发展”新格局,努力推动以“产业低碳化、能源清洁化、环境绿色化”为特色的惟实惟新、高质高效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目标期均为2020年): 空间格局科学:基本形成“西部核心区+中部提升区+东部战略区”的组团式空间布局,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产城融合、学城融合。各类功能用地占比适宜,总生态用地比例达到15.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57平方米/人。 产业结构合理: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至86%(不含烟草)。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3.8%。全面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风险落后产能。 资源利用节约: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重点行业节能控碳。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进一步确立,节能环保技术在生产、生活中广泛采用。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在市下达范围内,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市下达任务。 生态环境优美:主要环境质量指标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高于85%,区域降尘量小于5吨/平方公里·月,PM2.5年日均浓度力争达到42微克/立方米,PM10年日均浓度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以内。水环境质量逐步提升,市控断面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8%以上声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逐步普及,新建绿色建筑总面积累计大于60万平方米,新增立体绿化面积12公顷,区域轨道交通线网密度达到0.54公里/平方公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 生态机制科学:区级财政对生态文明投入的增幅与区级财政收入增幅保持同步。生态文明占党政机关绩效考核体系的权重升至10%。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广泛普及,公众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超过70%。 (四)规划指标 表2 “十三五”杨浦区生态文明规划指标体系
三、优化提升生态空间 (一)严守生态底线 依据科学基础、法律规定,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实行分区分类管控。强化能源消耗强度控制与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在市下达范围内。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到2020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力争高于85%,PM2.5年日均浓度力争达到42微克/立方米,市控断面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8%以上。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及时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严控建设用地上限,确保建设用地只减不增,推动土地利用模式的全面转型。到2020年,总生态用地比例达到15.5%以上。 (二)加快生态用地建设 大力推进绿地建设,逐步消除500米服务半径盲区。加快新江湾城、滨江南段和零星旧区改造地块等已完成土地收储工作的11个点位的公共绿地建设。开展武东地区、滨江军工路以西和控江四平地区等21个点位的公共绿地规划。丰富完善共青森林公园周边地区功能,大力发展建设面积大于4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到202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4.57平方米/人。 按照全市“生态绿道”建设的部署,在滨江南段、新江湾城地区、隋塘河沿河公共绿地部分现状通道比较符合绿道建设的地区,关注道路建设和绿化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试点开展“生态绿道”建设。制定水系建设规划方案,逐步提升水景、水岸、水质品质,完成杨树浦港等河道样板段景观工程和新江湾城水系疏浚整治,基本形成“一环、一网、二廊”的生态水景体系,打造水景观新亮点。 新建公共建筑(政府机关、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所等)的屋顶(除设施和太阳能设备外)绿化实施面积不少于建筑占地面积的30%,到2020年,累计实施立体绿化面积12公顷。 四、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一)推进科技创新 进一步深化拓展“三区联动”,构建高效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落实科技成果使用和处置权改革,将区内更多部属高校纳入试点范围。完善技术交易转移机制,推进以湾谷科技园为核心的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和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优化技术孵化转化环境,利用老厂房等资源,建设更多孵化器,打造新兴产业孵化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体系,完善人才引进和培育政策。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完善绿色招商体系,各类项目严格实施“批项目、核能耗”、“批项目、核总量”,完善项目的能评与环评制度。不新增不符合区域产业定位与节能环保标准的污染型企业。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逐步淘汰军工路沿线的堆场、混凝土搅拌站和落后热处理工艺,推进电镀、化工等行业调整退出;加快厂群矛盾突出的小餐饮、小汽修等行业的调整力度;推进15项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或项目调整退出。建立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加强对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降低民间资本进入各行业的门槛,引导落后产能转移出的资本向新兴产业发展。 (三)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聚焦滨江现代服务业发展带,推进复兴岛以西开发建设,推动黄浦江北岸创意创新产业基地建设,依托区内教育及科研资源、科技金融服务、技术产权和资本交易集聚的优势,提供完善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打造人才、科技、创业资本等要素集聚的湾区经济。 进一步壮大以环同济知识经济圈为代表的工程设计产业集群,延伸研发、策划、设计、咨询、展示、交易等链条,增强工业设计、时尚设计领域竞争力,体现杨浦作为上海“设计之都”核心功能区的地位。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普及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等科技服务业。围绕上海体育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等创新机构,发展运动、医疗、养老等健康产业。依托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技园、海研所、海洋渔业机械所等科研优势,战略推进海洋食品药品及海洋制造产业。到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不含烟草)达到86%,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地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3.8%。 (四)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大力发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节能评估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体系。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保服务总承包。重点培育一批优势突出的节能环保企业,鼓励相关行业资源整合,建立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树立节能环保品牌。推动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等各类国家、市重要科技项目。支持上柴、机床厂等国有企业在杨浦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产业。 五、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一)加强资源集约利用 1、加强土地集约利用 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用地节地责任考核,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推进规划落地与实施。聚焦重点地区建设,统筹考虑区域功能定位、开发强度与电力、交通、排水、信息化等基础设施的适配性,提高商业、商务资源利用效率。高效开发地下空间资源,以轨道交通换乘枢纽、公共活动中心等区域作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点地区。分层、分类、分期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形成功能适宜、布局合理的竖向结构。 2、加强水资源集约利用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积极开展规模以上工业大户节约用水的分析统计和对标工作,推进企事业水平衡测试,提高装表计量率,加强工业节水技术的应用,发展节水型服务业。以宾馆、饭店、学校和医院等用水量大的服务业为重点,推广节水型器具,加强冷却设施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市政用水管理,建设雨水集蓄利用和河道水取用工程,试点推进再生水利用,提高非传统水源利用水平。 3、推进海绵城市试点 按照国家对“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探索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注重源头控制,严格限制城市不透水面积的比例,降低地表径流。结合大定海、松潘、丹东、民星南等排水系统改造,提升试点区域排水功能,实施部分滨江新建道路的“海绵化”改造。推进屋顶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小区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型公共建筑加强雨水收集利用。结合滨江区域开发建设,研究雨水花园、下凹式生态绿地在区域建设的可行性。 (二)加强节能降耗 1、强化重点产业节能 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项目,运用电机系统节能、绿色照明等成熟技术,推进实施30项节能技改项目,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创新区域能源供应模式和节能管理方式,对15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加强对节能改造效果的后评价。加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完成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施电机系统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继续开展环保诚信体系建设与ISO14001认证、企业中水回用等工作。 2、落实重点领域节能管理 在工业、建筑、商业、服务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完善重点用能单位三级管理网络,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扎实推进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达标、能源利用状况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等工作。落实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目标考核制度、政府机关资产设备日常管理制度和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争取创建一批节约标杆性公共机构。 3、推进建筑节能 将节能要求落实到新建建筑设计、审批、施工和运行各个环节。提高商务楼宇品质,在建筑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全面落实节能低碳要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西部核心区和滨江南段公共建筑率先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三星标准,到2020年,新建绿色建筑总面积累计超过6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实施大型公共建筑电力分项计量安装,对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开展专项改造和示范改造。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开展照明系统、空调系统、节能门窗等改造工程。 4、推进交通低碳发展 聚焦区域内外交通设施建设,健全枢纽型、功能性、网格化综合交通体系。积极推进大容量轨道交通建设,建成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和轨道交通18号线,争取再启动两条轨道交通建设,到2020年,区域轨道交通线网密度达到0.54公里/平方公里。提高与市域快速路网体系衔接能力,建成北横通道杨浦段、军工路快速路、中环线新增国定东路下匝道工程。优化公交线网布局,落实淞沪路-黄兴路、闸殷路、中原路等公交专用道计划建设任务。 强化综合交通管理。完善多样化公共交通换乘体系,继续推进交通示范区工程。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差别化、多样化发展停车设施。加强慢行交通设施建设,提升慢行空间品质,在一些重点地区探索建设楼宇之间的慢行连廊或打造二层慢行平台。在重要节点如轨道交通站点、商务楼宇集聚区以及滨江公共开放空间等,设置自行车租赁系统。 5、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探索多种能源利用方式。原则上要求12层及以下居住建筑或新建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并安装符合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12层以上建筑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结合杨树浦电厂改造,建设区域热电冷三联供能源中心,合理覆盖周边地块。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可行性调研,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鼓励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工业老厂房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 6、推进低碳试点 围绕产业高端、以产兴城、以城聚产、效益优先、以人为本的城区发展格局,聚焦滨江南段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重点发展现代设计、特色金融、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生态居住等高端服务业,加快实现滨江南段从老工业区向融入现代服务业的新型产业区转变。推进宜居、宜业、宜创的新江湾城生态化社区、四平街道鞍山四村第三居民区、延吉街道延吉七村等低碳社区创建 六、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持续开展清洁水行动计划 1、落实水污染总量控制 全面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要求,制定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深入开展截污纳管和河道综合整治等工作,加快提升水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河道水质明显改善,2017年前基本消除黑臭河道,市考核出水点位水质比进水点位水质差距逐年缩小,2020年实现出水点位水质不劣于进水点位水质,市控断面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8%以上。 2、完善污水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雨污水收集系统,开展排水管道大排查,摸清雨污混接底数,完成雨污混接管道改造。在分流制区域,加快本区需进行雨污混接改造的管道大混接点、居民小区或河道水混接点改造。结合现有城市建设以及未来城市建设开发情况,梳理排查建成区内污水管网情况,力争做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3、配合开展市管泵站设施改造 配合开展市管泵站(国和、新江湾城1#、佳木斯)旱流放江改造,加快区内存在旱天放江的泵站的内部改造和外围管网调查,加快丹东泵站的规划建设进程,实施区管雨水泵站污水截流改造,杜绝旱天放江现象。 4、完善雨污水管网长效管理机制 加大对排水管网的检查力度,及时修复错接管道和破损设施。增加排水管网中污泥的清掏频次,并落实通沟污泥的妥善处置。加强对市政、工业区和企业雨污水管网管理和维护,建立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长效制度。 5、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配合市水务局开展本区内黑臭河道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区域内河道综合整治,完成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对建成区重污染河道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加快嫩江河、随塘河等沿河“三水”专项行动(洁水、畅水、活水),清河岸、清河面、清河障、治理重点污染、加强调水和疏浚,稳步提升水质,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市控断面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8%以上,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 6、加强水环境品质建设 制定水系建设规划方案,逐步提升水景、水岸、水质品质。积极开展杨树浦港等河道样板段景观工程,继续对新江湾城水系实施疏浚和整治,基本形成“一环、一网、二廊”的生态水景体系,打造水景观新亮点。成立河道养护机构,制定养护实施细则、养护工作考核办法及陆域、水上保洁作业基本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制度,保障河道日常养护。 (二)大力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1、完成大气考核指标 到2020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灰霾天数进一步减少,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到85%,2017年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2020年PM2.5年日均浓度力争控制在42微克/立方米,PM10年日均浓度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区域降尘量控制在5.0吨/平方公里·月以下。 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到2020年,实现全区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幅削减。推进喷涂、印刷等行业的VOCs废气达标排放治理。2016年前完成上柴股份、沪东船厂等工业企业VOCs治理。着力推进无组织排放企业的应收尽收,对收集后的尾气,选取有效的处理工艺、设备,做到有效处理。加强VOCs的日常监察和执法,确保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试点推进生活垃圾压缩站、雨污水泵站等臭气治理。 3、加强流动源污染治理 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逐步扩大更新公交车辆购置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完善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布局,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共停车场不低于15%。加强在用车检测和监管,全面淘汰辖区内黄标车,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淘汰更新工作。 4、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控 加强扬尘污染监管,新建建筑工地、污染严重的道路全部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到2020年,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100%,拆房工地降尘设备(围挡、喷淋等)安装率达到100%,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降尘设备安装率达到100%,码头、砂石料堆场降尘设备安装率达100%。推进渣土运输车辆密闭防漏改造,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有效遏制渣土运输滴漏、洒落。继续推进道路清洗保洁,提高保洁率和保洁质量,到2017年,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道路冲洗率达到78%以上。加大军工路杨树浦路重点区域的扬尘污染整治。加强对街道(镇)扬尘污染的考核。 5、推进餐饮油烟气治理 严格环评审批,强化餐饮油烟气污染防治,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推进无证无照、改性经营小餐饮业的专项整治。推进五角场商圈、长阳路、国定东路和鞍山路等区域餐饮业油烟气设施改造和综合整治试点示范与推广。推进教育系统、医院餐饮业的油烟气专项整治。对全区经营规模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业,开展油烟污染浓度在线监测设施的试点与推广。辖区内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规范化安装率达100%。 每年推进2-3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更新改造,完善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1、开展土壤污染调查 编制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本区医药制造、纺织印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使用、加油站、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等行业潜在污染场地调查,建立本区污染场地基础数据库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潜在污染场地的跟踪管理,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工业企业场地与市政用地再利用环节的土壤污染专项调查与评估。 2、加强土壤环境管理 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能力。加强土地流转环节及新建项目的土壤环境污染控制等措施。推进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评估、修复与治理试点。 (四)加强环境噪声控制 1、加强工地及交通噪声污染控制 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和夜间施工审批手续,依法查处工地违法施工行为。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和施工方案,高噪音设备需设置罩棚、安装核心降噪设施。严格控制机动车鸣号,机动车平均鸣号率控制在3%以下。 2、加强社会生活噪声防治 强化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商业活动噪声和社会复合型噪声监管。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与复验工作。各类功能区噪声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国家2类标准要求,道路交通噪声达到国家4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风险防范 1、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进程 继续完善“全程分类体系”,扩大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实施区域,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处理水平和资源化利用效率。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的标准与规范,探索规范化分散处理技术并研究配套政策。完善以社区为单位的便民回收点,鼓励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完善“绿色账户”激励机制。到2020年,完成26座环卫设施建设或改造,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减少率完成市下达指标。 2、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加强对工业危废、实验室危废、汽修行业危废、医疗废物的监管,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备案登记制度。配合市环保局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危险废物收集运转全程信息化监控,集约化处置。推进电站辅机厂等2家危废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推进电子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集中收集处置制度,全区所有医疗废物收集率和集中处置率保持在100%。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完善应急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环境应急管理决策水平,实现环境应急管理过程信息化。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配备快速监测仪、环境空气质量流动监测车等应急装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完善响应、协调、信息公开和报告机制。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推进重点监管企业“一厂一档”动态监督,定期组织风险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防范辐射环境风险,加强辐射、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辐射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辐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变电设施、中短波发射装置和基站等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加大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力度。 七、保障措施及机制 (一)严格目标考核及责任追究 1、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机制 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纳入杨浦区党政机关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增加生态环境质量的准则,提高生态环境指标在政府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将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升迁任用的主要业绩依据,从而推进生态环保考核顺利开展。到2020年,生态文明占党政机关绩效考核体系的权重提高到10%。 2、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注重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工作进展、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强化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完善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 1、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 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对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加强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建立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体系,全面推行持证单位“三监联动”管理。 2、加强统计监测 动态更新污染源管理信息数据库,做好政府监督性监测和委托监测,开展对水、气、噪声、油烟气等各类污染源的日常监察。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测监管能力。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维护,更换水丰路站和新江湾城站等2套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完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实现考核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加强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各类型噪声功能区实现全覆盖。完善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体系。 3、强化执法监督 紧紧围绕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加强对工业废水、挥发性有机物、油烟气、扬尘、涉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源等方面的环境监管,强化规范执法、综合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产业规划的企业和项目,采取果断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的执法手段,建立和完善环境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之间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公开环境处罚信息,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强化联动执法。 4、推进环保智能化建设 建立杨浦环保综合智能业务平台,扩展和深化环境监管能力,推进智慧环保、智慧环卫、智慧水务等信息化体系建设,满足管理协同和联合行动的需要,实现环境保护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仿真模拟和预测预警,加强社会公众环保信息服务,提升政府环保管理和服务能力。 1、完善经济激励机制 全面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绿色信贷的试点和拓展,以组合应用的形式建立环境责任-企业信用-资本运行的相互联结制度,推动企业将环境污染责任纳入经济发展要素,主动改善自身环境行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机制。支持区内企业申报利用国家和上海节能技改奖励资金,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改等项目。掌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需求,组织节能服务企业围绕其技术、产品进行市场对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国及上海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探索建立谁排放、谁付费、第三方面治理的市场机制。在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依法加强基层社区组织的自治力量,为各类环保民间组织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鼓励探索社规民约等因地制宜方式,引导全社会积极关注、参与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1、健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网络 创建生态文明宣传专栏。依靠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成果。建立网络创建工作宣传平台。依靠区政府网站、区各委办局网站开设生态文明建设专栏,及时宣传建设情况。完善网络评论员队伍。引导网络舆论导向,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和手段。建立公益广告长效发布机制。做好每年度公益广告的宣传计划和实施落实,在全区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2、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 举办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环保“五进”和“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生态文明理念。推进大学生、社区居民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区中小学区情教育。积极开展各类生态创建活动,创建环境教育示范基地1-2个、区级绿色小区20个、绿色旅游饭店1-2家,在区绿色校园评选基础上,创建1所国际生态学校。 3、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环境信息公开率达100%。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有关组织可提起公益诉讼。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有序增强公众参与程度。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到2020年,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达到70%以上。 4、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扩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将生态文化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挖掘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创作一批文化作品,创建一批教育基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的需求。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 7月7日印发 |
- 关于《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解读 201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