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运营质量考评奖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3-07-26
《杨浦区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运营质量考评奖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1.问:哪些养老机构可以申请运营质量考评奖补?
答:经杨浦区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并办理养老机构备案手续(或获得养老机构许可证),并在本行政区域内举办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其中通过协议约定作为本区保基本、并实际收住老人的养老床位。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享受区民政局运营质量考评奖补:
(1)执业满6个月;
(2)依法依规备案(含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尚在有效期内);
(3)服务质量日常监测非“较差”等次;
(4)经社团管理部门年检合格或完成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5)机构持证护理员比例等核心指标达到当年度市民政局
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基数的;
(6)未发生相关部门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
(7)完成当年度市、区民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2.问:什么时间申报?
答:每年的第二季度。
3.问:怎么申报补贴?
答:本区养老机构质量考评奖补纳入财政预算。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可在每年的二季度向区民政局提出上年度的质量考评奖补经费的申报,经区民政局审核后,依据综合评分等级拨付相应等级的奖补经费。年度质量考评奖补按当年度养老机构年实收老人床位平均数(实收老人床位平均数大于核定床位的按核定床位)计算。
4.问:什么时间评估?
答:评估时间一般安排在次年第一季度进行,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5.问:评估怎么打分,具体指标有哪些?
答:按照“安全运行、服务规范、管理有序”的要求,综合评估以“百分制”计算:当年度市日常质量监测分值(50%),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果(20%),护理员人员配比、持证比例等人才队伍建设情况(15%),信访、“12345”等投诉处理情况(10%),落实市、区民政局重点工作情况(5 %);
加分项:积极参加认知障碍床位、智慧养老院、家庭照护床位、养老院+互联网医院建设等市、区重点项目(5分),积极参与标准化、质量奖等国家、市、区级创建(5分),积极参与区民政局应急召集等突发性工作(5分)。
- 杨浦区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运营质量考评奖补的实施意见 202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