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2023年,杨浦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职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现将2023年度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紧扣政府信息公开透明高质量主题,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实效,落实办公室2名干部负责具体办理,全面推行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岗位责任制、公开制、限时办结等制度,通过档案室接待窗口处理企业登记档案的查阅工作,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编制和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始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共和广度,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131条。

为提高新媒体平台利用率和公众参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率,我局还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7件,其中办结回复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4件。依申请公开工作遵循严格工作流程,包括接收、审查、处理、回复等环节,每个环节均由专人负责沟通处理、答疑解惑,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与高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度,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局始终贯彻《条例》和《规定》,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市场监管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逐一梳理并确认公开属性和渠道,及时跟踪后续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通过“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及本局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便民提示、办事指南等工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重点围绕市场监管领域的政策法规、服务举措、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主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本局宣传阵地建设,同时对接“一网通办”平台,于去年发布相关“阅办联动”事项,提高办事工作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了由局办公室总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各科室、所队确定信息公开负责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3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4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6

1

0

0

0

0

1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6

1

0

0

0

0

9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3

1

0

0

0

0

1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一定进展和成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决策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无形中也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下一步,我局将从两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2023年我局更新了局制度汇编,其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部署,对政府信息界定、维护流程有了进一步细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失效和质量。

二是拓展公开的内容的解读形式,通过发挥新媒体平台的公众性和阅读面,多渠道公开信息,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同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遵循“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起草部门对重大决策内容的相关解读,运用图表及音视频解读等表现形式,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记得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持续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政府开放月和食品安全“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年度主题,于7月11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现场教学、讲座的形式,将食品安全引入校园暑托班;以深入企业实地参观的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包保制体系建设;以“你点我检”的互动方式,鼓励民众参与到食品选品、抽检活动,深入了解食品添加剂是否安全、农产品是否有农药残留、夏季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等,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于6月13日,通过一网通版平台开展悦“young”线上工作室,加大政务公开渠道,为企业提供多渠道咨询办理服务;于8月2日联合平凉街道设立悦“young”工作室滨江小站,扩大党群服务站活动内涵,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载体支持;于11月23日,开展“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主题的安全用药月活动,通过现场科普安全用药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的公开形式,保护民众用药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