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康强带队对“风险集中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
2024-06-12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重点聚焦生产经营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问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点加强社会宣教,提升公众防灾避险和互救自救能力。
为防范化解火灾隐患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康强带队对辖区内部分“风险集中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
在排查过程中,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逃生通道、用火用电等进行了全方位细致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检察官通过对场所负责人和员工现场讲解、事后回访、制作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等方式予以教育引导,助力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区检察院还聚焦公共安全领域,紧盯老百姓“生产中、作业中、生活中、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隐患问题,开展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解决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促进上海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生产、作业中”的安全
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工作意见》,加强区域内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合力,保障区域生产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通过查看现场、审查行政证据、参加案件讨论等方式,推动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工作制度落地见效。
“生活中”的安全 换(充)电柜消防安全监督
区检察院落实市检察院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涉电动自行车及换(充)电柜等消防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对规模量较大、靠近商场等人流密集区域的9处换(充)电柜开展调查,邀请国家电网技术人员等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现场调查,发现充电仓间隔距离不符合标准;配电箱、线路敷设及维护保养不符合标准规定;场所内未有效禁烟等安全隐患问题。
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在充分磋商调研的基础上,协调督促4家相关单位开展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换电柜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及时防范化解隐患风险,确保新兴行业安全生产及有序发展。
目前,区级层面已成立为期一年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专班,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整治、非法拼改装等问题。区检察院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开展了联合整治行动,对相关换(充)电柜场所进行复查,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运营单位进行了谈话,针对换电柜企业单位运营和属地监管责任单位进行提示。
下一步,将针对换(充)电柜在公共区域建设的适用场景、布局选址、设备选型、施工验收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规范换(充)电柜运营和管理,推动换(充)电柜服务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双提升。
“头顶上”的安全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违法安装监督
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在履职中发现,我区某小区部分楼栋楼顶及阳台外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部分生锈、老化严重。承办检察官敏锐察觉到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不仅违反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上海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还存在高空坠落、墙体脱落等风险,威胁不特定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城市公共安全存在受损隐患。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和外出调查中发现,上述违规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情形并非个例,在多个街道住宅小区中普遍存在。承办检察官查明情况后,及时与属地街道办事处通报上述情况。
属地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整治工作,向违规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用户上门发放《关于拆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告知书》《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拆除承诺书》,做通居民思想工作,配合后续拆除事宜。同时,进一步完善辖区巡查工作,健全对违规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发现机制,并通过日常会议、社区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居民防范意识。
“脚底下”的安全 阀门井盖缺失监督
日前,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发现杨浦滨江附近一人行横道线上有一处阀门井盖缺失。该路段紧邻交通枢纽、商业区,人流车流量大。阀门井是城市道路附属设施之一,事关群众出行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井盖长期缺失,存在通行安全隐患,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迅速联系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补缺修复。
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还受邀参加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大会,与会中做《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城市文脉》主题宣讲,旨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维护文物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体现运用检察公益诉讼机制更好保护文物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