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24-02-23

  2月22日下午,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专题学习会,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研讨交流。学习会邀请市委党校吴海红教授以“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题,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余海虹主持学习会。
  吴海红教授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促进担当作为相结合”等方面,以鲜活的案例解析六大纪律,对《条例》的具体内容、修订背景等进行了深入辅导,进一步明晰了修订《条例》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余海虹指出:《条例》的修订牢牢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对于促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大意义。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手握“纪律戒尺”的党的“纪律部队”,必须落实好总书记关于“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部署,当好《条例》学习贯彻的实践者、推动者和监督者。
  一要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让遵规守纪的意识更强。在学习内容上,要结合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充分理解把握《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监督执纪的着力点,做到系统把握、全面理解。在学习宣传方式上,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廉洁教育青年宣讲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平台学习宣传《条例》,营造学条规、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二要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让遵规守纪的要求更严。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一方面要对照《条例》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及时校正偏差,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原则、敢斗善斗、勇于亮剑,以新修订的《条例》为准绳,用好纪与法两把戒尺,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三要深入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让遵规守纪的效果更实。要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安排,切实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丰富学习教育形式,注重学习教育效果。要结合工作实际,把纪律教育和党的建设、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把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聚焦重点领域,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且腐败问题多发的领域,分层分类开展纪律教育,严肃执纪执法,不断推动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敬畏、严格纪律约束、加强纪律养成。
  会上,何涛、刘亚立2位同志结合学习体会进行了交流发言。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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