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孩子抚养费没着落 “检察+”携手抚“未”心田
2025-05-26 来源:上海杨浦 感谢检察官,不仅将伤害我女儿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帮孩子们解决了抚养费执行问题,现在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是来自一位刑事案件中被害女孩母亲的真挚道谢。而这封感谢信的背后,是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同步开展涉案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的一次生动实践。
“消失的抚养费”成了孩子的心头伤
14岁的小静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检察官在为小静母亲办理司法救助手续时,对家庭情况进行了询问。
检察官了解到小静的父母在前些年离异,经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小静与其胞弟均由母亲抚养,父亲应每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然而离异后,孩子的父亲却从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用,这对于原本已不堪重负的破碎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检法联手开通 抚养费“特快专递”
经核实,小静母亲已向法院申请《调解书》中抚养费部分的执行,但尚未执行到位。
“靠我一人的微薄工资要负担两个孩子的吃喝拉撒,太难了,你们能帮帮我吗?”
法条链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婚姻状态改变而免除。对未成年子女而言,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均可要求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未成年人的事是我们的分内事。” 检察机关一方面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出具通知书,并与中心协商继续委托原刑案法援律师为母亲继续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收集父亲未履行抚养责任等相关证据。另一方面,积极与区法院进行沟通,释明原案情况的特殊性及涉案家庭现状,建议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小静姐弟二人的抚养费执行案件依法纳入快速办理机制。
检察机关的建议得到了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一条为未成年人专设的受案、立案、执行绿色通道随即开通。不久后,承办法官向检察官表示,已经查扣到小静父亲的银行卡内近6万元余额,并划拨至小静母亲名下账户,应支付的剩余部分将继续以其他方式执行到位。
因案施策的青春自护课堂
抚养费争议在检察阶段得到实质化解,为小静的母亲减轻了诉累。“单亲家庭的孩子更需要关爱和保护。” 针对小静生活在单亲家庭的情况,检察官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以及已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的法律援助律师共同提供青春自护课堂,帮助小静的母亲给予儿女们更多的关爱,同时也正确认识青春期自护教育缺失的问题,有效引导孩子们提升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检察官有话说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支付抚养费是应尽的法律义务,逃避责任不仅伤害亲情,更可能涉及违法甚至犯罪。《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若遇相关纠纷,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下一步,杨浦未检将继续以“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的理念,以“四大检察”之刃,融合“六大保护”之盾,为未成年人构筑起健康成长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