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1-06-18

杨教〔201196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2011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暑期教师培训是我区实施“十一五”师干训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扩大教师的视野,提高教师的综合素养,特制定《2011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现将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认真做好本年度暑期培训工作。

附:12011年暑期教师培训安排表;

22011年暑期校本研修日程表;

32011年暑期校本研修学分登记汇总表

42011年暑期校本研修自评表;

52011年暑期校本研修巡视记录表;

62011年暑期校本研修小结(个人);

72011年暑期校本研修情况反馈表。

以上附件请 下载.

二○ 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师资 培训 计划 通知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 年6 月17 印发


2011年暑期杨浦区教师培训工作计划

根据《杨浦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境界,努力让更多的教师成为深化素质教育的实践者和促进者。今年将继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暑期培训。

一、培训目标

(一)通过培训,促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深入学习《杨浦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十二五”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

(二)通过培训,了解基础教育转型发展的目标、任务。领会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三)通过培训,进一步推进我区“市基础教育试验区”建设工作,提高教师的创新素养和实践能力。

(四)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课程标准学习,提高课程执行力,掌握学业评价的工作策略和工作方法。

二、培训主题

以学定教,让每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三、培训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含民办)。

四、培训形式

以“区级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专家引领与个人实践活动相结合”为基本形式,可采用视频、专家讲座、教师论坛等活动方式进行。

五、培训内容

(一)校本研修

2011年暑期校本研修内容属于“十二五”教师培训三类课程中“师德与素养”课程(共24学时,其中师德类课程1学分、教师素养类课程1学分)。

1、培训时间:

201171——3日(共3天,24学时。幼儿园、高中学校在保证培训学时的前提下,培训时间可作适当调整,但须安排在 624日 至 630日 。另有特殊原因需调整时间的,须由学校书面报告。)

2、培训对象: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

3、培训地点:各学校

4、培训内容(建议)

1)主题报告

l 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讲(素养类课程)

l 杨浦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解读(素养类课程)

2)专题研究

l 师资队伍建设(师德类课程)

根据区师资专项督导情况,全面回顾、总结学校在师资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明确“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l 师德与育德能力(师德类课程)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育德能力。开展敬业爱岗、热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培训。

l 以学定教,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素养类课程)

回顾、总结2010学年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根据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

l 教师创新素养与实践能力(素养类课程)

根据我区“市基础教育试验区”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探索提高教师的创新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3)数字资源利用专题培训(素养类课程,4学时)

推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升教师的信息检索与利用能力,提高数字资源的利用率和对杨浦教育网数字资源平台的知晓率(如:中国知网、方正图书、区教育资源库、区教师进修学院图书馆教育文献检索系统等),帮助教师能利用杨浦教育网数字资源,辅助教育教学工作。

5、培训要求

校本研修内容要结合学校实际,以问题为导向,精心设计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研修计划,有针对性地解决1-2个实际问题。

(二)区级培训

1、中小学骨干教师英语实战能力培训

培训时间:20116月——20119

培训内容:英语口语与阅读

培训对象:区“双名”后备人选、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培训地点:区教师进修学院(抚顺路340号)

责任部门:区教师专业发展中心

责任人:石 松、庞维成

2、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教师专业技能全员培训

培训时间: 2011627日 ——28日(共2天)

培训内容:卫生保健专业技能

培训对象:全体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教师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部门:区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

负责人:王 芳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培训

培训时间: 201174日 ——6日(共2.5天)

培训内容:汉字应用能力

培训对象:参加本年度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培训地点:(1)主会场——区教师进修学院致和楼300

(参加对象:幼儿园及东光明中学已报名参加测试的教师)

2)分会场——各相关中小学

(参加对象:中小学已报名参加测试的教师)

责任部门:区教师进修学院(上海市普通话测试中心杨浦测试站)、区教育信息中心

负责人:储 向晋榜

4、杨浦区幼儿园职初教师岗位培训

培训时间: 201174日 ——10

培训内容:二期课改的理论与实践、家园联系、儿童观察等

培训对象:教龄为1——5年的幼儿园职初教师(含民办)

培训地点:区教师进修学院

责任部门:区教师进修学院学前教育教研室

负责人:苏莲琴

5、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中级)培训

培训时间:2011704——11日(第八期,共7天)

2011815——21日(第九期,共7天)

培训内容:教育技术与课程整合

培训对象:中小学教师(部分学校)

培训地点:相关学校

责任部门:区教育信息中心、师训部

负责人:向晋榜、庞维成

6、高校教授专家报告

培训时间: 201174日 ——5日(共1.5天)

培训内容:教师素养与课堂教学(分设5个专场)

培训对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自愿报名)

培训地点:区教师进修学院(抚顺路340号)

责任部门:区教师专业发展中心

负责人:俞本山

7360教师职务培训

培训时间: 201174日 ——6日(2.5天)

培训课程:(1)生态与新能源实验的设计与实施;

2)单片机应用

3)小学开展天文科普教学的方法与途径

4)青少年无线电活动指导

5)计算机硬件组装及维护

培训对象:部分中小学教师(自愿报名,报名表另发)

培训地点:杨浦区少科站(隆昌路680号)

责任部门: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

负责人:庞维成

8、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

培训时间: 201181日 ——5日(共5天)

培训内容:中美教育文化交流

培训对象:中小学英语教师(每校至少选派一名教师)

培训地点:区教师进修学院(抚顺路340号)

责任部门:区教师专业发展中心

负责人:石 松、俞本山

92011年新教师培训

培训时间:2011823——25日(共3天)

培训内容:新教师培训(岗前)

培训对象:20117月上岗的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含民办)

培训地点:区教师进修学院(抚顺路340号)

责任部门:局人事科、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

负责人: 石 松、庞维成

10、学科专题研修

培训时间:2011827——28日(共0.5——1天)

培训内容:以学定教,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培训对象:全体中小学教师

培训地点:区教师进修学院(抚顺路340号)

责任部门:区教师进修学院中、小学教研室

负责人: 王 瀛、邹雪峰

六、组织管理

杨浦区师训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暑期教师培训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教师进修学院(联系电话65017269,联系人:俞本山)。

校本研修由各单位校(园)长全面负责。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校培训情况进行巡视。

3、校本研修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与要求

6 21

2011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发至教育系统各单位

6 21 24

各校制订2011年暑期校本研修计划;确定参加区级各类培训的人员名单

6 27

各校将“2011年暑期校本研修日程表”发送至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邮箱:ypshixun@163.com.

7 1 3

各校实施校本研修。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校培训情况进行巡视

7 6

各校将2011年暑期校本研修学分登记汇总表”2011年暑期校本研修自评表”送交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抚顺路340号明德楼203室),教师培训小结(一份)发送至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邮箱ypshixun@163.com.

 

4、暑期校本研修是全区统一规定的全员培训项目,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教学辅助人员)均应参加,各校师训专管员应做好考勤工作。培训期间,各校不得自行安排其它活动。

5、以上所列的各培训项目均有开办通知。时间如有变动,以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发出的培训通知为准。

6、各校在暑期教师培训中,应由专人负责接收“杨浦教育”中“通知公告”信息,保持信息畅通。

七、暑期校本研修考核与学分认定办法

(一)培训考核

参加暑期校本研修的教师,每人需完成一份培训小结(要求:根据培训内容,结合本人教育教学实践,谈收获与体会,800-1000字左右)。

学校对本学期校本研修包括暑期教师培训进行小结(请保存资料并选送一份暑期教师培训小结,于 201176日前 ,发送至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邮箱:ypshixun@163.com

(二)学分认定

参加暑期校本研修的教师,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且缺勤次数不多于0.5天者,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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