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童乐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意见书(杨府教督办〔2024〕14号)
2024-06-28上海童乐幼儿园:
现将《上海童乐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意见书》发给你园,请按督 导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传达和研究,进一步加强学习, 总结经验,揭示不足,并形成整改行动方案。
请自收到此通知起 3 个月内,将你园整改行动方案以书面形式反 馈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上海童乐幼儿园办园水平督导意见书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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