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本市4家医疗机构和22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其中,杨浦拟新增5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根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长护险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2家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12月16日至12月22日为期7天。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