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杨浦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2019-05-27
杨府办发〔2019〕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市政府办公厅制订的《本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和要求,上海市所有区级政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规范本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本区实际,就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立足基层需求,坚持服务群众。立足区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围绕重点领域,坚持公开常态。在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按照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本区消化吸收试点区的经验和成果,积极创新,今年三季度前完成所有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制度建设,强化标准引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坚持统筹规划,将吸收消化试点区政府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发展要求相结合,将标准的实施与规范政务公开行为相结合,探索建立形式统一、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确保体系内标准相互协调、现行有效。
坚持持续改进,注重工作实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及时总结经验,形成经验模式后逐步推开,将标准化理念方式融入政府治理全领域全流程,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形成“讲规范,用标准”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总体目标
2019年9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考核、可推广的杨浦区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使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工作范围
根据《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作为本次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单位,并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服务事项为重点,梳理各单位重点业务领域,确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范围。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基本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教育、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十一个方面参照试点区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成果,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对涉及政府治理的全部政务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形成覆盖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重点业务领域事项,并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学习参考5家试点区政府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对照试点领域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推进公开标准实施。参照健全覆盖各项要素事项的统一标准,以标准化促公开,以规范化促公开,以机制化促公开,通过全面公开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确保政府工作依法规范、透明高效。
(四)规范政务公开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规范化制度措施,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五)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充分发挥“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以及行政服务中心、其他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使公众查询或获取政务信息更加方便。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3月底)
1.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制定《杨浦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表》,确定工作领导机制和推进举措。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分解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形成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3.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展示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果。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6月)
1.对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基本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教育、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十一个公开事项,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形成公开事项目录。
2.组织各单位联络员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3.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的各项标准和任务要求,通过边实施、边检验,及时改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4.组织专家咨询会,邀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政法学院等进行工作指导。
5.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宣贯活动,形成“讲规范,用标准”的良好工作氛围。打造政务公开标准化的“杨浦模式”。
(三)总结阶段(2019年7月—9月)
1.网上征集公众意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本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此评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否获得满意效果。
2.全面完成本区各项工作目标,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
3.迎接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检查、评估。
(四)深化阶段(2019年10月—12月)
1.对标准化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2.探索建立标准化自我评价和改进机制,总结工作经验,优化工作流程,持续不断推进本区政务公开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4月上旬,本区正式成立“杨浦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标准化工作推进小组”),统一领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标准化工作推进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工作部门及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担任标准化工作联络员。同时,标准化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材料搜集、组织协调、推进实施等具体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本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明确专人负责推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定期研讨会商机制,标准化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联络员碰头会,及时指导各单位开展好标准化工作,推进各项标准有效实施。通过标准化工作契机,完善本区政务公开基本制度规范,促进政务公开机制不断完善。
(四)鼓励创新交流。结合实际开展标准化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与本市承担完成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的兄弟区政府及其他地区加强沟通交流,组织开展学习调研活动,借鉴其他单位的成熟做法和经验。
(五)做好考核评估。区政府办公室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督促检查,把标准化任务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对标准化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年度社会评议和季度监测评估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对标准化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表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附件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表
序号 |
阶段 |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责任单位 |
1 |
启动阶段 |
制定《杨浦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
2019年3月25日前 |
区政府办公室 |
2 |
开展培训和指导座谈会,解读标准化规范化标准内容及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实际分解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形成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 |
2019年4月初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及各街道办事处 |
|
3 |
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 |
2019年4月初 |
区政府办公室 |
|
4 |
实施阶段 |
参考试点区标准化工作经验,对照标准制订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基本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教育、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十一个方面公开事项目录 |
2019年4月至6月 |
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及各街道办事处 |
5 |
组织各单位联络员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 |
2019年4月至6月 |
区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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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专家咨询会,邀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政法学院等进行工作指导 |
2019年6月 |
区政府办公室 |
|
7 |
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宣贯活动 |
2019年4月至6月 |
区政府办公室 |
|
区政府新闻办 |
||||
8 |
总结阶段 |
网上征集公众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本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2019年7月 |
区政府办公室 |
9 |
总结标准化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
2019年8月底前 |
区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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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迎接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检查、评估 |
2019年9月 |
区政府办公室、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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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深化阶段 |
对标准化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
2019年10月 |
区政府办公室 |
12 |
探索建立标准化自我评价和改进机制,总结工作经验,优化工作流程,持续不断推进本区政务公开工作 |
2019年11至12月 |
区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