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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制订的《2013年杨浦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3-06-27
索引号:-2013-00012
发文字号:杨府办发〔2013〕17号
发布机构:区府办
信息分类: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杨府办发〔2013〕17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纠风办制订的《2013年杨浦区纠风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纠风办制订的《2013年杨浦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3年6月17日
2013年杨浦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30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13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13年,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城镇医保和教育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督促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参与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卫生局、各街道镇。
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和房屋征收行为。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建设;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建立健全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机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区旧改指挥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参与单位:区建交委、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各部门、各街道镇。
3、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行药品采购配送“两票制”,规范医药购销秩序;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参与单位:区食药监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4、坚决纠正食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问题发现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推动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分局;参与单位: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城管大队,各街道镇。
5、清理和规范简报、报刊杂志、书籍制作发行工作。按照“全面清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核、有效监管”的原则,坚持清理与规范并举,全面清理和规范简报、报刊杂志、书籍制作发行情况,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简报、报刊杂志、书籍制作发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制作发行种类大幅减少、范围有效压缩、费用明显降低的目标。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区纠风办;参与单位:各部委办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街道镇。
6、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区各部门组织的各类考核。按照依法行政、科学设置、减量减负的原则,对各类考核进行规范清理,需撤销的坚决撤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确需保留的从严掌握,达到减少考核项目、优化考核方法和提高考核效率的目标。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区纠风办;参与单位:各部委办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街道镇,城投集团、科创集团、新杨浦置业、卫百辛集团、商贸集团、投控集团。
此外,继续深化住房保障和物业领域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继续规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做好国有企业招聘工作(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资委);继续规范教育收费(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进一步精简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牵头单位:区体育局),规范博览会举办行为(牵头单位:区商务委),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牵头单位:区纠风办)。
(二)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开展履职情况调查评议工作。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内涵,创新方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倒渣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评议。通过履职调查评议,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尽责履职、依法行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2、继续开展政风行风网上测评。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方案〉的通知》(沪纠办〔2013〕7号)要求,认真组织本区企业单位代表以及政风行风监督员、实例调查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派成员、居委干部等参加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工作。通过网上测评,更广泛、更真实地了解人民群众对政风行风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帮助和推动部门、行业及时进行整改。
为完善政风行风三级测评体系,进一步提升社区各部门、单位服务群众的水平,率先在五角场街道建立社区政风行风网上测评系统和投诉系统。
3、对区三个房屋征收事务所开展“重点评”。依据《关于2013年杨浦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评”有关事项安排》(杨纠办[2013]2号),今年重点对区第一、第二、第三房屋征收事务所的行风进行民主评议,从依法办事、办事效率、政务(事务)公开、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展开评议。同时,根据被评行业特点,突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以增强评议的针对性。
针对2012年“重点评”的水务(供水)、质量技监、科技、电信等部门实行“回头看”,要突出重点,推动部门和行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对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一是根据《杨浦区民主评议养老机构工作实施意见》(杨纠办[2013]1号)将养老机构的评议纳入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中;二是继续深化物业管理监管,以“双评双创”(即,评议物业公司、评议房管办,创满意物业公司、创满意房管办)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针对2010年至2012年被评基层站所实行“回头看”,突出重点,注重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推动基层站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评议成果。
此外,对群众关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退出、业委会对物业实行自主管理、业委会换届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继续开展“大联动”公众评价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杨浦区城区综合管理“大联动”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城区综合管理“大联动”工作公众评价组,对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社区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实施等情况开展巡查评议,进一步提高城区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社区群众对市容环境和社区公共安全的满意度。
区纠风办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作出2013年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
(三)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抓好政务服务和问题整改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全面推进公共权力、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的新“三公”公开,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特别在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分配、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公共财政预算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2、加强对各部门行业、街道镇对外服务窗口常态监督。把方便群众办事、为民解忧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围绕服务质量、政(事)务公开、服务环境、规范收费和清正廉洁等内容开展常态监督,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3、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提高监督水平。一是要求各部门、行业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即,解决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1个突出问题;解决群众反映的1个突出问题;为民办1—2件好事、实事,将2013年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区各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二是组织区纠风检查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实例调查员队伍,健全群众监督的纠风网络和体系,打牢纠风工作的群众基础;三是做好“65899800”杨浦区政风行风投诉热线归并至“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相关工作,于6月1日 正式由“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受市民投诉。
4、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实例调查,着力抓好问题整改。区纠风办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实例调查员,围绕“两高一少”等目标,开展政风行风民主监督和实例调查。各部门行业针对实例,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实施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把纠风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放到全局性工作中去把握和推进,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二)强化监督检查
重点开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政策惠民。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抓紧完善制度。
(三)加强源头防治
各部门和行业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通过“制度加科技”的方法,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四) 加强队伍建设
各部门行业、街道镇要配齐配强纠风干部和纠风检查员,保证人员在岗履职。区纠风办要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监督员、调查员队伍建设,做好纠风干部和监督员、调查员的培训工作,明确任务要求。纠风干部和监督员、调查员要积极配合做好实例调查、“重点评”和评议基层站所等工作。
上海市杨浦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