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整顿废品回收行业和建设废品交投站实施意见 2004-03-09

  杨府办发〔2004〕7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商委关于开展整顿废品回收行业和

建设废品交投站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商委《关于开展整顿废品回收行业和建设废品交投站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整顿废品回收行业和建设

废品交投站的实施意见

  整顿废品回收行业和建设废品交投站已列入2004年区政府实事项目,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区废品回收经营秩序,根据《上海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商委<关于做好废品回收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杨府办发[2003]9号文)的精神,现提出如下开展整顿废品回收行业和建设废品交投站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杨浦知识创新区的总体目标,规范区废品回收行业经营秩序,加大废品回收利用体系和网络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的废品回收队伍,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市容环境面貌,不断提高杨浦百万市民的生活质量,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推动区废品回收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顿的范围和对象

  区域内从事废品回收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各街道、镇共有161家从事废品回收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工业废品),其中,原供销社下属的万得富公司和信铁成公司的废品交投站为72家,其它企业和个人以及非正规劳动就业开设的废品回收站为89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废品回收站数量多,布局不合理。全区共有161家废品回收站,其中,五角场镇、新江湾城、定海路街道占87家,废品回收站数量众多,市场混乱,经营秩序不规范。

(二)经营设施差,部分回收站吃、住、经营“三合一”,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全区拟提请调整和关闭的123家废品交投站中,有81家单位存在乱拉电线、使用液化石油汽、房屋破损严重等安全隐患。

(三)部分废品回收站设在居民小区内,甚至在居民住宅楼底层,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据统计,全区拟调整的123家废品交投站中,有36家设在居民小区内,噪音、环境卫生等严重扰乱居民日常生活。

(四)经营管理混乱,存在层层转包的现象,影响市容环境。废品回收行业经营主体多,管理参差不齐,原来的行业协会成员也以国有企业为主,已不能适应目前多种经济成份渗入此行业的需要,无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致使本区废品回收行业管理混乱,部分废品回收站层层转包、转借经营许可证,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和废品回收行业的整体发展。

四、整顿和规范的具体要求

(一)调整充实杨浦区推进废品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马杰富副区长任组长,石光华任副组长,区商委、区文明办、区建委、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市容局、区房地局、区城管大队、区环保局和各街道、镇为成员单位,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网络,健全废品回收网络属地化管理。

(二)凡没有纳入各街道、镇废品交投站回收网络的废品回收站,一律予以关闭;对部分街道、镇因目前废品交投站数量太少或规模太小、确实需要在居民小区或者居民住宅楼底层开设废品交投站的,应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废品交投站建设标准统一建设,并纳入废品交投站回收网络统一管理。

(三)撤出居民小区内或者居民住宅楼底已开设的专业工业废品回收站,并调整经营业态;对居住小区外的工业废品回收站,应按照区工商、市容、环保、公安、消防和行业协会的要求进行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四)各街道、镇要按照市政府的规定,每个居委会设置一个废品交投回收点,建立以每个街道交投站为中心的废品回收网络,并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做好回收网络的布点工作。封闭式物业小区内,由各街道、镇安排规范化的回收人员设立回收点,回收人员纳入交投站回收网络集中管理,以确保市民安全方便。

(五)重组废品回收行业协会,吸纳多种投资成分的经营主体成为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机制,以适应杨浦发展需要。

五、工作职责

  区商委:负责区整顿和规范废品回收行业的牵头工作。制定区废品回收行业的规划和政策,加强区废品回收行业管理。协调各部门和各街道、镇在整顿废品回收行业中的具体工作。

  区公安分局:对区废品回收行业依法实施治安、消防安全等管理,在各街道、镇范围内(除主干道外)给予回收站使用的统一车辆以通行方便,取缔非统一标识的废品回收车辆。

  区工商分局:严格把关、审批新办或增加废品回收经营项目的企业和营业场地移址的企业登记注册。对原有废品行业的经营企业暂缓年检;对各部门和各街道、镇建议予以保留的经营企业,照常年审;对建议予以调整业态的经营企业,暂缓审批;对无照经营的废品回收企业和个人,予以取缔。

  区劳动保障局:停办从事废品回收工作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申请,在废品回收交投站网络中适当安排申请就业的人员。

  区房地局:规范和整顿区域内各物业公司管辖的小区内原废品回收点和回收人员,并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设置回收点,并将其纳入各街道、镇废品回收交投站网络,统一管理。对不宜开设废品回收行业的房屋,不给予产权单位认证。

  区市容局:对废品回收行业涉及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内容进行行业管理,协助做好各废品交投站和回收点的配置工作。

  区文明办:将废品交投站和回收点建设纳入文明小区建设范畴,做好文明规范宣传。

  区城管大队:整治辖区道路上无证、流动废品回收摊贩,取缔道路上无证照经营废品摊点。

  区环保局:加强对区域内废品回收经营企业的污水处理、噪音污染的监督管理。

  各街道、镇:进一步加强对废品回收站的属地化管理。确定辖区内除废品交投站外其他可经营废品单位的数量和规模,调整不符合开设要求的网点业态。在每个居委会设置一个回收点,并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做好废品回收交投站网络的布点工作,建立以每个街道交投站为中心的废品回收网络。封闭式物业小区内,由各街道、镇安排规范化的回收人员设立回收点,将小区内原有的回收人员纳入到废品交投站回收网络集中管理,协调废品回收网络建设,并参与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考核验收

  建立由各部门和各街道、镇人员组成的杨浦区废品专项整顿工作考核验收小组,具体实施整顿、考核和验收工作,并开展整顿和规范废品交投网络工作总结、评比、表彰活动。

七、进度安排

(一)调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2月1日—2月29日)。

(二)按整顿和规范要求开展整治(3月1日—9月30日)。

(三)检查验收(10月1日—11月30日)。

(四)总结评比(12月1日—12月31日)。

上海市杨浦区商业委员会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商业 废品回收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