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加强科技后备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 2007-12-14
杨府办发〔2007〕5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教育局制订的《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加强科技后备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日
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加强科技后备人才培养的
实 施 意 见
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号召,坚持不懈地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06〕12号)的精神,加快推进杨浦知识创新区的建设,发展我区的科技教育事业,大力培养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使杨浦科技教育的总体水平走在全市前列,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确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人才观,努力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坚持“普及与提高”的原则,在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活动中,认真落实科技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坚持“三区融合、联动发展”核心理念,依托高校优质教育与智力资源,全面提升我区的科技教育水平;坚持发挥学校在培养科技后备人才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形成一系列科技教育工作的激励机制,创设科技后备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工作与具体措施
(一)健全区、校两级科技教育组织网络,加强科技后备人才培养
主要工作:
——进一步认识科技教育工作对科技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把科技教育列为实现杨浦优质教育聚集区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
——健全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到各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与科技总辅导员等组成的组织网络,保障和协调科技教育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具体措施:
1、区教育局每年就科技教育工作开展研讨,为全区的科技教育作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各中小学应建立以校领导为组长、校中层干部及科技总辅导员等为成员的校级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小组,以促进学校科技活动质量的提高。
2、进一步加强各校科技总辅导员队伍建设。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应配备科技总辅导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学校科技工作顺利进行。
3、发挥杨浦区中小学科技教育委员会在科技教育与科技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组织指导、协调管理等作用,每年召开大会,总结科技教育工作,提出新的工作目标。
4、杨浦区中小学科技教育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杨浦区青少年科技站,主要负责日常的科教工作计划实施和管理。
(二)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科技后备人才培养计划
主要工作:
——进一步发挥区少科站在全区科技教育中的指导、培训、活动功能,为学校的科技教育工作服务。
——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科技教育工作,发挥学校在培养人才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具体措施:
1、区少科站要努力提高科技教师的业务水平,发挥其在科技教育中的指导协调作用,精心指导各校的科技教育和科技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好全区科技指导教师业务培训和教研活动,对一些重点科技项目的师资培训应申报备案,使之列入全区教师240培训计划。
2、区少科站在组织全区开展科普活动的基础上,要及时发现科技苗子,培养科技尖子,认真做好各项全国、全市青少年科技大赛的赛前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3、各校的科技教育要突出以“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制定本校的科技教育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好学生在校的课余时间,安排学生参加各项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确保学生的活动时间和空间,使之成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4、各校要重视学生科技社团和科技兴趣小组活动的开展,帮助其制定目标,创建特色,使之成为学校的科技品牌,发挥学校在科技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三)依托高校、社会科技资源优势,全面提升科技教育水平
主要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将高校的科技资源融入到中小学的科技活动之中,使之成为推动全区科技教育的新动力。
——加强与区知识产权局、区环保局、区科委等委办局的联系,得到各方支持、关心,以推进科技教育和科技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具体措施:
1、区中小学科技教育委员会要积极做好与各高校专家的联络、沟通工作,组建高校专家科技讲师团,为全区中小学开设科普讲座,指导学生的科技项目打下基础。
2、各校要注重引入高校的科技资源,通过各种渠道,让更多的学生科技探究项目得到高校专家的指导;让更多的学生科技社团、兴趣小组与高校的院系、大学生社团开展结对活动;邀请家长中的科学家来校作科普报告及请大学生们到校指导科技竞赛和科技制作活动。全区每年还将征集各中小学与高校联动的特色项目,开展评比、交流和表彰活动。
3、加强与区知识产权局的联系,设立相关基金,全额资助全区中小学生的科技发明专利申请所需的经费,共同关心和支助全区知识产权试点学校的创建工作。指导学生了解科技成果转化为专利的途径与方法,开展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风尚。
4、加强与区环保局等环保部门的联系,共同关心和支助全区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提高青少年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校园节能意识,搞好每年“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5、加强与区科委的联系,共同关心和支助全区中小学生开展的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及创建市、区科技特色学校和科技社团的活动。
(四)大力增强创新意识,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各项青少年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
主要工作:
——举办各类中小学科技节活动,交流、展示、表彰全区中小学科技教育成果。
——积极参与全国、全市重大青少年科技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具体措施:
1、凸现时代要求和创新精神,认真策划好两年一届中小学科技节的各项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搭建学校间科技教育成果交流平台,提倡让中小学科技竞技项目走向社区,使“科普”在市民心中生根。
2、各校根据全国、全市指定的科技节主题,积极安排好各类校科技日、科技节、团队活动及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科技活动。
3、学校应广泛动员并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全市各项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尤其是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比、全国和全市各项青少年机器人大赛、全国和全市各项青少年计算机信息学竞赛、全市头脑OM竞赛等重大竞赛中,树立为上海、杨浦争光的思想,展现杨浦科技教育和科技后备人才的风采。
4、坚持每年的寒暑假、国定节假日,积极组织全区青少年参加各类科普娱乐和科技争擂等活动,如: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国定节假日在少科站开展的“卡通科技娱乐活动”、“迎中秋月光天体科普晚会”及“暑期科技争擂活动”等,力争做到科普活动兴趣化、大众化、经常化,使更多的青少年加入到科技教育活动中来。
5、区教研室应积极贯彻市教委关于“探索中小学开放式、探究型的科技教育课程化模式”的要求,有步骤、有选择的探索“课堂搬家”计划,尝试让部分探究型课程开进科普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制定课程的测试和评价标准。
(五)形成一系列科技教育工作的激励机制,创设科技后备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
主要工作:
——将科技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价体系中。
——建立各项科技教育工作评比、表彰、奖励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
具体措施:
1、制定和完善全区办学水平督导体系中的科技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指标,教育督导部门应加强对学校科技教育工作评估和巡查。
2、根据新形势下对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新要求,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杨浦区创建科技特色学校评选条例》及《杨浦区创建科技特色学生社团、兴趣小组条例》,依照《条例》搭建各校科技特色教育的交流平台,并按年度评选出一批区科技特色学校、科技特色学生社团及兴趣小组,予以表彰奖励。
3、根据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青少年人才培养工程要求,制定出《杨浦区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希望之星”的评选条例》,根据《条例》由各学校推荐人选、张榜公布,并送区测试评选,同时,评选出每年度的杨浦区“明日科技之星”、“希望之星”,公示后作为后选学生参加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希望之星”评选。
4、每年根据我区中小学生在国际、全国、上海市各项重大科技竞赛活动和评选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区教育局制定出相应的表彰和奖励条例,以激励青少年的科技创新精神。
5、对长年热心于指导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指导教师,区教育局将制定和完善《杨浦区“科技育苗奖”和“优秀科技总辅导员”的奖励条例》,并在每两年一度的科技节上予以表彰和奖励。
6、各校应根据校情,在财力上支持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活动。区教育局在加大对科技教育的经费投入的同时,采取“以奖代拨”的经费投入机制。各校对区教育局下拨的各项奖励经费应确保专款专用,体现其效益,保障科技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