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科委制订的《2016年度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2016-10-25

杨府办发〔2016〕39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科委制订的《2016年度上海市杨浦国家

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展专项

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联审工作小组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区科委制订的《2016年度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61024

 

 

2016年度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

 

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为支持杨浦区深入开展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工作,打造创新要素集聚、综合服务功能强、适宜创新创业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上海市和杨浦区共同设立新一轮“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根据《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相关实施办法,特制订本指南。

一、专题

(一)创新创业功能建设

建设目标着力推进产城融合、学城融合和创城融合,按照“西部核心区+中部提升区+东部战略区”的空间规划,布局重大创新创业基地,充分挖掘利用现有土地、老厂房和各类园区资源,打造一批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特色街区和社区。支持各类有重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

建设内容:重点改善大连路总部集聚区、环同济知识经济圈、滨江创新带、国际时尚中心创业园区、长阳路创新创业街区、五角场功能区、国定东路众创街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绿化市容景观升级改造。支持长阳创谷、腾讯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支持科技园区能级提升。支持区政府部门作为主办单位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支持方式:资本金投入及房租补贴、开办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无偿资助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区建管委、区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建设目标:推进产城融合、学城融合和创城融合,促进高校与地方协同创新,充分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力,促进前沿原创技术的产生,支持各类研发创新机构发展。布局一批全国领先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以市场化为导向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融合的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行业技术中心。

支持方式:资本金投入及房租补贴、开办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无偿资助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区科委

(三)创新产业体系建设

建设目标:围绕云计算与大数据、互联网教育等具有杨浦特色的知识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打造具有全市影响力的特色产业基地。拓展大设计产业链,引进国际龙头设计企业,打造上海设计之都;引进国际知名IT企业总部中心,与市级产业基地形成错位,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与创新创业小企业抱团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有规模有品质的各类产业孵化器和孵化基地。

建设内容:长阳路73号街区创新创业产业载体建设项目、AECOM产业载体一期建设项目、国际商业机器中国全球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三期、创翼天地(杨浦)建设项目、杨浦区互联网教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杨浦区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科技园区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杨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

支持方式:资本金投入及房租补贴、开办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等无偿资助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促办

(四)创新科技金融服务

建设目标:支持杨浦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打造特色金融集聚区,引导各类社会投资投向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的项目,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支持设立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风险引导基金,集聚各类天使和初创期投资,引导社会创业投资基金投向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的项目。

建设内容:杨浦区创新创业政府引导资金等(2016年度)

支持方式:引导资金、资本金投入、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

业务主管部门:区金融办

(五)创新人才高地建设

建设目标:深化“创业杨浦”品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两栖人才”携带科技转化成果创新创业,发布杨浦创新创业人才指数,大力实施大众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企业家加速培养计划等,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知识型生产性服务业核心技术人才,吸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军人才及团队来杨浦创新创业、二次创业和深度创业,支持人才高地建设。统筹安排人才发展资金,用于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在杨浦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升杨浦的创新人才层次,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加速提升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支持新建、改新中国成立际人才公寓和普通人才公寓,实施有竞争力的人才租房补贴,支持人才实训基地等功能性载体建设,以促进各类人才在杨浦集聚。

建设内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服务平台建设,创业企业开办费、社会保险费补贴、创业培训、技术转移、技术经纪专项培训补贴,创业孵化服务补贴、创业实习生活费补贴、社区创业特色品牌活动。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人才奖励等。

业务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执行期限

启动项目和实施项目20161130日前执行并拨付资金,储备项目20171130日前执行并拨付资金。

三、申报要求

1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原则上应依照区政府相关政策文件执行项目单位应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业务主管部门通知安排,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明确项目实施期限和实施期内的年度资金资助计划,并提供相关资料。

2、项目单位应当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且不含涉密内容,并对项目实施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3、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受理、初审,并按启动项目、实施项目和储备项目分类、分年度汇总后报区科委,同时列入部门预算计划。

4、已获得国家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通过 “上海杨浦”网站公开发布,业务主管部门按计划按项目逐一填报《新一轮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汇总填报2016年度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启动与实施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2016年度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统一向区科委申报。

2、对首次纳入2016年度预算资金的项目作为启动项目管理,对已经纳入过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预算资金的在建项目项目作为实施项目管理;对未纳入2016年度但计划纳入2017年度预算资金的项目作为储备项目管理。

3、本指南自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1031日。申报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3份,须签字盖章齐全。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一份,须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所有书面申请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书面材料集中送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00

4、受理地址:

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隆昌路690号一楼创新服务大厅

咨询联系方式:

彭元红 6568361365690561pengyuanhong@ypkw.sh.cn

 

附件: 1、《新一轮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

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2、《2016年度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与发

展专项资金启动与实施项目汇总表》

3、《2016年度上海市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与发

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请汇总表》

 

 

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