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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方案 2019-10-28
索引号:-2019-00005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政策文件
杨浦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沪府令47号)有关规定,深入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区政府组成部门及街道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计划,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制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形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要求上报区政府办公室。
二、各单位形成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如需调整,应说明理由,报区政府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动态调整。
三、各单位上报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应包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名称、责任单位、法律及政策依据等主要内容。
四、对于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涉密的外,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网络征集、听证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要邀请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相关方列席政府有关会议。
五、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各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区政府相关领导审核后,形成杨浦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通过“上海杨浦”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本工作方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