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浦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管理工作的跟踪解读 2022-10-31

 

《关于进一步做好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跟踪解读

 

1.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申请认定区级创业孵化基地?

答:符合认定条件的基地,可自行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认定申请,也可通过区各委办局、街道、众创空间促进会推荐的方式,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认定申请。


2.问: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发生变更需要重新申报认定吗?

答:基地名称、运营管理机构、孵化场所地址、孵化面积等基本情况拟发生变更,应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信息变更的报备申请,经审核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予以变更,经审核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撤销。


3.问:创业孵化基地场地条件什么要求?

答:需在本区拥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场所、必要的附属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实际用于创业孵化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米,同时,预孵化场地的面积不小于250平米。


4.问:创业实体指的是什么?

答:创业团队和创业组织,创业组织类型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民办非企等(不包括国企)。


5.问: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后有效期多久?

答:经年度工作评估,连续两年评估为E级或连续三年评估为D级的;孵化基地主动申请退出孵化基地范围的;在评估申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日常管理中不诚信、有重大投诉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将取消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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