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young”工作室“‘悦’月讲”小课堂第七课之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申请
2023-09-22
为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拓展服务广度,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悦“young”工作室推出 “‘悦’月讲”小课堂,以小视频的形式推出“一月一期,一期一课”的“‘悦’月讲”小课堂,为市场主体和经办人解读企业登记注册许可中的疑点、要点、难点,实现政务办理减时间、政务服务增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满意度和体验感。
上期我们为大家讲解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本期课程推出“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申请”。基于连锁食品经营总部评审结果,符合相关规定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的门店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延续等事项时,可提供精简申请材料、免于现场核查等便利审批举措,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水平,促进连锁食品企业规模化发展。
下一步,悦“young”工作室将聚集企业关切,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方式、深耕服务成效,将政策、便利、效率送到每一个企业身边。
背景介绍
目前,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上海市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连锁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采用了便利化审批的模式。以下就制度上的知识点进行了简单梳理。
问:便利化制度适用于哪些企业?
答:首先,该便利化制度依据的是《上海市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管理办法(试行)》,其是指上海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通过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评审,进入“许可便利名录”,其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可以提供简化申请材料、免于现场核查、缩短审批时限等。目的是降低企业许可办理成本,释放总部效应;用“准营”上的“加速度”,提高企业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问:想要进入许可便利名录,需要哪些条件?
答:其次统一性、标准化、符合性,缺一不可,包括:(一)在本市注册,使用统一商号(字号),具有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实行统一的组织架构、统一经营管理、统一配送食品、统一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二)本市门店具有相似或者标准化的设施设备、布局流程、加工过程等;(三)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及门店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需要注意,总部或者门店①近二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②近二年内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被依法撤销食品经营许可的。或者总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再次申请总部评审需要以下材料
(一)评审申请书;
(二)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报告;
(四)门店的标准化设施设备清单、布局流程图;
(五)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程序是由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发起申请,向总部所在区的市场监管局提交材料,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书面材料审核后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包括书面评审和现场抽查在内的评审。通过评审后,便进入“许可便利名录”,其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可以简化申请材料、免于现场核查、缩短审批时限等。
问:许可便利名录内的企业,受哪些监管措施?
答:一是《办法》规定要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门店开展首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是对通过评审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采取“许可便利名录”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及其门店存在《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该企业总部将不再适用便利化审批举措,2年内不得提出评审申请。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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