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2024-05-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本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校园安全生产事故,按照《上海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杨浦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区校园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校园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上海安全生产“78 条”、杨浦区“80 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责任、规划、法治、标准、科技、工程、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减存量、控增量,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底线,减少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主动性和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独立法人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4年底前全面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一批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校园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校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校园安全事故有效防范遏制,校园韧性安全能力有效提升。
三、主要任务
1.出台“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制定并实施《杨浦区平安校园建设“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试行)》,以平安校园建设责任落实为主线,形成“一校一方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确保安全职责到人到岗。突出“3+3”安全管理模式,紧抓“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紧盯“事前预防、事中教育、事后应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发挥各监管部门主体职责,完善平安校园建设“风险研判、问题会商,下沉督查、资源保障”等工作机制,形成多方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效最大化。
2.建立健全“四查机制”。建立健全学校自查、安全中心线上线下巡查、第三方风险评估、教育局督查的“四查”工作机制,确保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即知即改。区教育局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机制、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参与机制,依靠相关部门专业力量,紧盯校园重点领域,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督查督办,跟踪整改,通过规范检查帮助基层单位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各单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教育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自查自报自纠工作机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强化对校园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突出风险隐患的的排查整治,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解决。局安全中心开展线上线下校园安全巡查,线下巡查实行“每月一专项检查,每季一综合检查,半年一督查总结,全年一综合考核”,线上巡查突出校园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情况,上放学时段关注校门及校车,午间时段关注食堂,其他时段关注操场和走廊等区域。
3.开展安全管理人员轮训。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加强学校管理者、校园核心岗位人员分层、分级、分领域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能力。区教育局组织教育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安全工作负责同志、安全工作干部开展三年轮训;教育系统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负责消防、技防、基建工程、实验室、实习实训等人员开展三年轮训,注重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讲解日常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等,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4.试点推进安全生产外包服务。在部分集团校内试点推进安全生产外包服务,充分发挥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资源优势,在标准制定、安全培训、第三方评价、安全检查、风险评估等方面,指导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专业化建设,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相关资源支持,逐步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有标准、安全培训有计划有主题、重大风险发现管控及时,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提供有力支撑。
5.增强师生安全素养。学校要聚焦溺水、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居家安全事故等寒暑假期易发多发的安全事件事故,在寒暑假、小长假等重点时段放假离校前集中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专题教育、实训等活动。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专题安全活动开展技能培训,通过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做好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正确的生命观和安全观。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让全体师生员工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提升师生自救互救能力。
6.强化安全标准规范。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体系,做好解读宣贯工作,推动教育系统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教育培训演练体系、安全风险防范体系、隐患排查整改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经费与物资保障体系。出台《杨浦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预案》,规范处置程序和措施,确保应急职责清晰、应急处置合理、抢险救援及时。依据教育部拟制定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研究修订完善本区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和考核标准,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结合教育领域实际,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指导安全负责人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7.加大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加强经费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经费保障。加强技术投入,试点推进“智能安防”建设,试点布控校园智能巡检,在重点部位加装人员徘徊滞留、危险物品识别等异常情况分析报警系统,辅助工作人员及时响应、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加强人力投入,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厘清校园岗位职责,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平安校园建设责任体系,消除校园安全管理盲区漏洞,切实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能力。
8.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持“管风险,治隐患,两手抓,两手硬”。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对校园重点区域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辨识、评估、登记,明确防控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在实施重大项目或举办重大活动前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隐患自查自报自纠工作机制,落实隐患发现、整改、记录、通报和报送全过程管理,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针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的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时限和要求、负责治理部门和人员、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等,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9.加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建设。出台《杨浦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岗位职责管理办法》,推进落实中心工作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及不符合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强化培训与考核,切实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素养和能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日常安全报表上传、汇总,安全工作任务下发、安全隐患问题推送、安全教育资源共享等工作,通过强化平台管理制度建设、明晰操作流程、提供丰富素材,推进教育系统内部安全管理平台规范有效使用。
10.开展平安校园“五大行动”。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学生交通安全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五大行动,把“点上改”和“面上治”、“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堵塞漏洞、管控风险,稳控校园安全形势,推动校园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督查调研。要落实好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安全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落实依法治理。教育系统各单位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校园安全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区教育局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整治。
3.强化激励问责。强化正向激励,区教育局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严格问责问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进行约谈、通报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