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02-0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杨浦教育网站(http://www.yp.edu.sh.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电话:65792827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51日起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依托上海市杨浦区档案馆作为公共查阅点。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给予具体的工作指导,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我局办公室作为职能科室,在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杨浦教育”网站建设等一体化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三)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首问责任制工作之中,以首问制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彻公文生成全过程。通过网站公开接待、咨询、信访、投诉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按规范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的备案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0912月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条,其中,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丰富内容,方便查询。截至2009年底我局形成政府信息193条,主动公开79条并上传到“上海杨浦”和“杨浦教育”网站,并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涵盖各级各类教育,更方便市民查找利用。

(二)多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我局凡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杨浦教育”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此外,我局还将根据具体实际,分别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书面通知以及其他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积极开展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互动。围绕市民关心的重点和热点,在“杨浦教育”网站开设“便民服务”专栏,就招生、考试、收费、人事等进行政策解读、提供办事指南和便民问答信息,并附相关表格下载。积极开展网上公示、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调查和网上讨论等各类互动活动,并及时公布结果,市民参与度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09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38次,当面咨询接待1650次,网上咨询1634次。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7万人次,其中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入学报考与招生、教育收费、教育人事、教育督导、重大政策执行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点击率较高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一)开展“网上咨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网上咨询”、“网上投诉”、“局长信箱”进行咨询留言,咨询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信息,并可以在网上直接了解留言答复,还可以搜索其他热点咨询的解答情况。

(二)加强“政策解读”、“办事指南”、“便民问答”专栏建设;及时更新了涉及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决策,提供相关的政策解读服务;梳理、规范了学生入学、转学、借读、教师应聘、教育收费、中高考报名等办事指南和便民问答。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专门配备了2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意见征询等工作有待加强。我局将以内容细化为抓手,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服务,积极体现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时效性,进一步探索教育重要事项和决策事先征求公众意见征询的工作,进一步做好公众关注程度高的事项的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