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杨浦区医疗保障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兰州路1118号;邮编:200082;电话:6589466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根据《条例》《规定》的文件要求,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医保主责主业和改革任务,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用心用情用力打造阳光政务。

(一) 主动公开

通过“上海杨浦”“信用杨浦”门户网站“区医保局”公开板块,做好政策文件、解读、行政处罚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2024年共发布医保工作公文16条,公开率达100%,解读7条,预决算等财政信息12条,行政处罚69条,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依托“杨浦医保”微信公众号和“医保数字人直播”做实政策宣传,其中推送图文521篇,总阅读17.6万次;直播35场,总观看1.8万次。严格按时限完成两会提案及建议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5件,按期办结率100%,并及时在“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中公开结果。

(二) 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积极参加专题培训,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与诉讼。

(三) 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公文公开的源头属性认定,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核流程,及时编制、报送年度报告,定期更新修正机构职能信息。在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同时,持续优化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聚焦医保创新工作,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宣传杨浦区基于健康医保理念的社区运动健康师试点,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水平。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着力打造“上海杨浦”“信用杨浦”门户网站和“杨浦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的动态维护,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断提高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五) 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重要议题,局领导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每季度审议微信公众号运行分析报告;参加市医保局、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开展局系统内专题培训,完成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以考核谋工作,以考核促发展,切实提高医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政策解读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内设科室和局属区医保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好全局主动公开引导。加强门户网站各栏目和微信公众号建设,保持较高更新频率,便于群众实时了解医保工作动态;二是将政策解读作为医保惠企利民的重要抓手,通过创新解读形式、深化解读内容、拓宽发布渠道等,多措并举提升政策解读工作的规范性、多样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医保主责主业有机融合、一体贯通,主动公开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关于深化基于健康医保理念的社区运动健康师试点项目 创建全国高质量健康管理区域的实施意见》,包括决策草案、制定背景、征集通知、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和决策结果,进一步促进医保领域科学民主依法决策。4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为期15天的线上法制医保知识竞赛吸引区内定点机构管理者、医保负责人、医师、药师、长护险护理员、参保人等近万人参与;线下大型展演吸引36家机构报送40个作品,300余人参与排练,600余人现场参与,并陆续走进6个街道展演,覆盖600余名社区居民。8月,开展举办“健康社区 活力同行”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杨浦区基于健康医保理念的社区运动健康师试点项目,为市民提供运动干预门诊体验活动,切实将政务公开转变为履职尽责、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此外,依托“彩虹医保 多彩保障”品牌力量宣传政策法规,开展“彩虹医保宣讲队”进社区、校区、园区等“六进”30余次、“彩虹医保讲堂”7场、“局长讲监管课”2堂和“你问我答进机构”,持续推动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

(二)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