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浦区大桥街道100街坊地块住宅项目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意见汇总的函 2015-10-28

上海波司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杨浦区大桥街道100街坊地块住宅项目,位于眉州路以西、河间路以南、平凉路以北、杨树浦港以东。地块可建用地面积为:7387平方米,包括3栋八层中高层住宅、1个变电站、1个垃圾站、地下车库及围墙。总建筑面积为20611.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117.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494.08平方米。

我委已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完成了该项目的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工作。

本项目原则通过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本项目应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并取得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各管理部门提出了以下具体意见,请建设单位予以落实。请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时对各管理部门意见和相关专项技术评审意见的落实情况予以把关。

一、规划

同意总体设计文件中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二、抗震

请按沪建抗杨[2015]222号审查意见落实。

三、交警

请按市交警支队(2015)沪公交建字第0318号意见:

(一)同意施工图设计。

(二)按总平面图(施建--01)。允许该基地开设2个机动车出入口,设在街坊路2处,出入口宽度各为16米和14米。

(三)工程竣工十五日前落实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和通知我总队验收,并携带本通知书、总平图及单位申请验收报告来我总队办理验收手续。未经许可,不准启用。

注:1、建议该项目尽快拓宽街坊路

    2、同步完善各出入口缓冲带、停车让行、禁鸣、限速等交通安全设施。

四、交通

   (一)关于配建机动车泊位类型及数量。根据送审总体设计文件,项目位于内环内区域,总建筑面积20673(地上建筑面积15149,地下建筑面积5524),主要使用功能指标为:住宅建筑面积14000,户数127套(户均建筑面积小于9025户,户均建筑面积介于90-140之间的88户,户均建筑面积为143.5114户);共设计配置120个小型客车泊位(地面33个、地下87个、其中含机械车位98个)、2个微型客车泊位(地下)、5个无障碍泊位(地下)。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7-2014)、《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G/TJ-08-2093-2012)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该项目总体设计文件有关机动车泊位设置方案,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还应明确划设10%的电动汽车专用泊位,并在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成相关充电设施,电动汽车专用泊位不得出售;未经本机关同意,上述核定的机动车泊位类型和数量不得调整,后续涉及停车位设置的施工图(含总平面图及停车库分层平面图,电子版)应提前向本机关报备。

(二)关于机动车停车场(库)内部设计。在项目施工图设计中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14)和《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的各项具体规定,根据小型客车泊位、无障碍泊位在停车场(库)内的分布位置及相应车辆的行驶路线,在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库的内部设计中保障车库出入口、车辆行驶的内部通道和坡道宽度、停车方式、各类型泊位尺寸及平面布局、主要通道的转弯半径(内径)、坡道纵坡及缓坡设置、净空高度等主要设计指标以及其他相关设计符合规定;另外,机械式泊位的设计还应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机械式停车库(场)设计规程》(DGJ08-60-2006)第5章及其他相关规定;同时,停车场(库)内各类型泊位设置应避免与消防、民防、市政(集水井、排水沟等)以及其他设备设施相互占用和影响使用。

(三)关于机动车停车场(库)标志设置。项目应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DB31/T485-2010)的具体要求,根据停车场(库)配套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情况,在竣工验收前规范设置各类标志。

(四)关于停车审查意见的后续落实。在项目施工图审查中应按照上述第一、二项的具体要求,细化落实机动车泊位类型、数量及停车场(库)内部设计等相关指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指标要求,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前按照上述第一、二、三、四项的各项具体要求全面建设落实。在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申请停车场(库)专项验收。

五、卫生

详见杨浦区卫计委“杨卫建项发字(2015)第0031号”审核意见书。

六、市政和水务

(一)配套公用管线如何接入应在文本中予以明确,建议建设单位对项目周边的弄堂路进行详细勘察,弄清地下管线现状与本地块的设计容量及设计排水量是否匹配,并征询水、电、煤、信息等单位,确定公用配套的接入路径。文本中对排水的描写过于简单,街坊道路现状地下管线情况均未体现,请补充。

(二)本项目处于松潘合流制排水系统,未达标,整个排水系统全面改造完成后才能正常运行。

(三)项目地块内的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经南侧街坊道路路排入市政道路管网(街坊道路非我中心管辖范围,请建设单位自行协调相关事宜);建筑物内排水经污水管道收集后,通过具有格栅装置专用检测井,汇入地块内雨水管道总出门井后,经弄堂路排入市政道路管网。

(四)本项目须做专业排水方案,报市水务局业务受理中心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地下面积大于4000平方米,按规定须做防汛影响专项论证,并应将书面评审报告送本中心备案。

(五)地下停车库的排水,应经过沉沙隔油处理后,达标排放。

(六)项目施工前,须至本中心办理施工临时排水许可证,签订水务设施保护协议。

(七)施工临排方案实施前,如有不清楚之处,可事先到本中心咨询。

七、绿化市容

应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规建(2015-2-37)号意见要求:

(一)绿化部分

 1、依据“沪杨规土(2012)出让合同补字第10号”文规定,核定该地块配套绿地率不少于30%,集中绿地率不少于10%。绿地内具备乔、灌木、草坪等各种不同植物种类。集中绿地设计施工标准参照一级公共绿地管理标准,按目前建设标准,每平方米建设标准约600-800元。

2、要求绿地下地下车库顶板标高应低于室外地坪标高1米,确保绿化种植覆土层不少于1.5米。

3、建议推广墙面垂直绿化,檐口阳台悬挂绿化、透绿围墙等形式。

(二)环卫部分

依据上海市和杨浦区2011年关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处的实施要求:应配建垃圾房一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垃圾房内应配置干湿垃圾分类收集桶,垃圾房位置应方便环卫垃圾车辆进出与作业。。

八、气象

请按沪防雷【2015】(建总)字第0090号意见落实。

九、民防

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应按规定配建民防工程,结合建设民防工程不少于1218平方米(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分层面积表》为计算依据,其中拆除补建面积45平方米)。民防工程结合地下车库建设,为甲类民防工程。民防工程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体,核武器抗力级别六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六级。该项目待通过了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后,可据此办理相关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图中按要求的建筑面积、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设计民防工程,并在项目申领规划许可证之前完成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因不办理而造成违法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施工图设计发生变更,地上总建筑面积超出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地上总建筑面积3%的,或基础埋深发生改变,埋深在3米界限上下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重新申报。详见杨浦区民防“杨民初2015-07”审核意见书。

十、建管

(一)无障碍设计请按国家规范(2012版)、上海市标准(2003版)要求设计。

(二)根据《杨浦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和《关于推进建筑工地安装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通知》(沪建管〔201523号)的要求,本项目应在工地现场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请建设单位落实相关措施费用。

十一、燃气

1、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2、下步按燃气公司业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该项目按天然气配套。

十二、电力

1、同意380V供电装表到户的供电形式,基地内设PT2型配电站一座;

2、同意设计文本中PT2站的初步位置及设计尺寸,同时,PT2站应设置电缆夹层,净高1.8mPT2站周围预留4米的检修通道以供检修及巡视车辆进出;

3、地块内应预留PT2型站电缆进出通道,电缆进出需采用排管形式,除送各小区建筑外,还应有适当的预留孔敷设至地块红线外;小区不与市政道路贴临,仅通过街坊路与市政道路连接,涉及到街坊路内排管通道请在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电力公司联系解决;

十三、供水

1、支持项目建设,尽早办理前期手续,该地块南侧D300位单向尽头管,不是双向水源,另一路消防进水应另找市政干管。

2、该项目为住宅配套,红线内生活、消防应并管,不再分开敷设。

3、住宅用水量应按每户4人,每人250L/S计算为宜。

4、变频水池应大于最高日用水量40%

5、进出泵管需增加防沉降软接头,一层建筑进水管应从外墙明管至二层底板下再进建筑。

6、出图后应尽早至上水协商具体细节及方案再行施工。

7、所以关键的二次供水设备(生活泵、消防泵、喷淋泵、不锈钢水池、水箱)应委托上水施工。

十四、通信

1、该项目属于东区电信局北外滩分局服务范围,目前基地道路上只有眉州路留有电信通信管线,故红线外由眉州路方向接入,请合理安排公共井位置。

2、单体建筑内预留通信管线。

3、小区需要电信机房,用房面积大约10平方米,(要求机房梁下净高≥2.8M,负重600kg/M2)解决该地块的通讯、网络、数据传输等各种需要,(注:小区总电信机房面积需单独使用)。

4、小区目前采用光缆FTTH接入方式。

5、电信中心机房总进户管采用6*φ89,用桥架连通到总电信机房。

6、住宅小区配套需共建共享,施工设计阶段请业主方就通信配套事宜到电信局进行共建共享征询申请,通信管理局报备。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