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团化办学情况 2017-01-17

2005年起,杨浦开始探索集团化办学之路,先后成立10个义务教育集团。截至目前,区域内教育集团覆盖义务教育阶段的43所中小学,占学校总数的51.81%,集团内学生近30000人,占全区学生总数的56.12%。其中,小学阶段已有69.23%的学校进入集团,覆盖学生数71.52%。集团化办学成为区域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品牌。2014年,杨浦被确定为上海市“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试点区”。现根据要求,汇报如下:

 

2016年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发挥集团办学示范辐射作用。通过广播媒体(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纸质媒体(文汇报、新闻晨报等)、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宣传,接受人民日报等采访,在《人民教育》发表区域集团化办学经验介绍,梳理总结区域集团化办学经验,为全市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杨浦经验。

二、进一步丰富集团办学实践。新成立6个教育集团,一是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教育集团,贯穿三个学段,以进修学院资源带动附属学校整体发展,是“子母体”模式的教育集团;二是六一小学教育集团,定位于“主题式”发展的教育集团,核心校是全国教育信息化应用先锋学校,以“现代教育技术引领学校发展的实践研究”为抓手,助推集团成员校发展。三是鞍山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是杨浦第一个完全由初中学校组成的教育集团,重点探索初中新优质学校发展路径和教师专业发展路径,成就集团每一所学校的内涵提升。四是成立本溪、延吉学前教育集团和控江高中教育集团,将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向学前和高中学段延伸,推动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向纵深发展。

三、进一步探索集团化办学机制的突破。出台《杨浦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文件,形成区域支持集团化办学的配套机制,并在运转的过程中不断调整与完善。如:在集团师资流动机制建设上,区域探索增加集团核心校一定数量的编制,由集团核心校统一招聘新教师,建立 “教师流动蓄水池”。对在集团内参与流动、有两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在专业职称评审上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增加集团核心校高级职称指标和副校长岗位,用于到薄弱学校支教或派驻。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在打一小学、杨浦小学、控二小学和上理工附小等4个教育集团率先落实流动教师,共有91位教师参与驻校流动。

四、进一步完善集团化办学绩效评估制度。在已有的考核基础上,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估,2015年以平三小学教育集团和杨浦小学教育集团为试点推进,2016年根据两所学校的评估情况,全面听取建议,并在区域集团化办学推进大会上交流。第三方评估的做法和经验得到市教委高度肯定,认为起到了对集团化办学的正面监督和促进作用。基于此,2016年深入推进集团评价机制改革,对新成立的教育集团全部由第三方实施初态评估,对老教育集团抽选50%进行第三方评估,积累更多的数据和经验,提供集团不断改进工作。同时,积极探索以集团为单位进行督导的模式,2016年以上理工附小教育集团为试点开始启动。

五、存在问题

一是集团化办学推进速度不均衡。小学学段推进速度明显快于初中学段。初中进入集团化办学存在数量较少,前期积累经验比较单薄的问题。从区域整体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视角,亟须引起重视。二是集团化办学模式比较单一。我区集团化办学模式集中在多法人组合的集团办学。这种集团化办学模式比较依赖有一个权威型的集团理事长。在集团化办学从“点”向“面”拓展的过程中,需要我们探索多种模式并举的集团化办学。三是集团化办学架构不够多元。主要以学段内的组合为主,缺少跨学段的贯通。在当前教育综合改革的背景下,如何利用集团办学的优势,推进杨浦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实践的。四是集团化办学社会参与度有待加强。从“大教育”的角度,家长和社区对集团化办学有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提升家长和社区对集团化办学的参与度迫在眉睫。五是集团化办学机制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创新。从目前情况分析,亟须深化的是教师流动后的激励问题;如何通过评价提升成员校参与集团办学积极性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大区域对集团化办学的支持保障问题等。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将继续以集团化办学作为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效手段,在杨浦整体教育综合改革的引领下,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基本路径,以推进教育公平、实现区域内学校群体进步为核心理念,在“扩容”上做文章,在“深化”上下功夫。

一、进一步拓展集团规模

2017年,在中部区域成立1个以齐一小学为核心校的小学教育集团,主要探索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养培育和评价的路径;在西部区域以三门中学为核心校成立全部以初中学校构成的教育集团,重点探索初中新优质学校发展路径;在滨江地区以辽阳中学为核心校成立1个教育集团,重点探索初中教研联合模式。使集团化办学覆盖的学校数达到本区学校总数的66%

二、探索带有区域特点的集团化办学的多元架构

制定工作方案,探索从幼儿园、小学、初中到高中跨学段纵向衔接的集团办学。尤其在中高考改革的背景下,通过初中与高中联盟的集团办学,探索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连贯性。

三、进一步健全集团化办学的治理体系

通过各种形式让学生家长、社区代表参与集团办学。如探索建立杨浦区集团化办学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充分听取家长和社会建议,赋予家长、社区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区域支持集团化办学的配套改革机制

完善“人、财、物”和专业指导的机制突破。一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集团内教师柔性流动的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的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参与柔性流动,同时要建立集团教师流动的绩效评估机制,要整体评估集团教师流动产生的效益,及时调整不利的策略。二是加大对集团化办学的经费支持,通过科学的评估方式,建立集团化办学的绩效奖励机制。三是根据集团办学的不同突破方向和项目指向,在信息化、创新实验室等教学物资配备上形成支持机制。四是形成教研室、师训部、科研室协作机制,对区域集团化办学提供比较系统的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