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区各街道、镇 组建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实施意见 2003-09-24

  杨府办发〔2003〕49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在本区各街道、镇

组建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在本区各街道、镇组建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关于在本区各街道、镇

组建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区各类民间组织在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办[2002]16号)的要求,结合区的实际,现提出在本区各街道、镇组建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社区中民间组织发展的新情况,从创新组织载体着手,通过建立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形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发展社区和社会民主,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打破部门和区域界限,整合社区资源,为驻地在本社区的各级各类民间组织服务,理顺社区中民间组织与其他各类组织的关系,探索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形式管理、服务民间组织的新方法,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开创社区社会管理和党建工作的新格局。

二、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法

(一)指导原则。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创造各种条件,形成配套机制,政府积极主导,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大力支持、培育和发展适合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和上海特点的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二)工作方法。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在建立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巩固。

三、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功能定位

  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作为组织载体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创新,具有整合资源的综合型功能。

  一是服务民间组织的功能。为社区中的全国、市、区级民间组织、涉外民间组织及其他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如,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民间组织的方针政策,提供民间组织的信息,开展民间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针对民间组织发展和管理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举办系列讲座、召开座谈会、举办研讨会等方式,对民间组织负责人和管理干部进行教育培训。

  二是党的建设功能。针对民间组织党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在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建立党组织后,建立党员情况档案库,挂靠民间组织的党员关系,强化党员管理,加强党建工作。

  三是人力资源管理功能。针对民间组织人员情况复杂的特点,建立人才档案库,整合人才资源,加强动态管理,并委托代理社区民间组织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

  四是监督预警功能。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植根于社区,对社区民间组织和群众活动情况比较了解的优势,动态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切实发挥监督预警的作用。充分利用强有力的合法民间组织的作用力和影响力,有效地占领非法民间组织和违法民间组织的生存空间。

  五是承担政府委托或转移职能的功能。如,承担政府委托或转移的一些事务性工作。针对政府剥离的各项职能,研究制定统一的标准,构建评估标准体系,规范民间组织的发展。制定民间组织的考核评比标准,开展自我管理工作。针对加入WTO后的新形势,通过赴国外考察,研究国外民间组织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六是服务社区居民的功能。为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为居民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需求信息,整合社区组织、群众团队、为民服务等多种功能,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经费。

四、时间节点

  2003年,先组建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同时,选择1—2个街道、镇试点,组建社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3年内,全区所有的街道、镇都设立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构建社区民间组织服务和管理的网络框架,创新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服务、管理、协调、预警”的功能,不断推进民间组织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


上海市杨浦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 社团管理 民间组织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