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调查的审计结果 2018-12-24
杨浦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调查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杨浦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延伸审计了下属12个街镇残联。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区残服中心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的整体收支状况、残疾人相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残疾人各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机制取得成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存在欠缴情况。
2、截止2017年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账面历年结余1887.25万元,数额较大。
3、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区残服中心2017年共有23个项目,总金额16821万元,仅有2个项目,金额1214.69万元,编制了绩效目标;二是社区残疾人工作评估、实事项目督导、居家养护、电话关爱等5个项目中部分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形式单一、内容交叉重叠,有待整合;三是项目执行未进行有效监控,电话关爱等部分服务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实施项目。
4、对残疾人的服务能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残疾人保障政策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二是残疾人与社会的融合活动较少;三是对残疾人的调查工作有部分流于形式,调查结果未和工作安排有效结合。
5、各街道残疾人事业工作人员职责与人员配备差距较大。至2017年底,杨浦区残疾人总数为40624人,各街道、镇共有从事残疾事业工作基层人员226人,各街道残疾人事业工作人员职责与人员配备差距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残疾人的服务工作。
6、拨付残疾人住院手术补贴报销附件资料不完整,原始票据由相关科室经办人保管,未作为报销凭证附件,也未指定部门专门保管。
7、管理工作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一是个别残疾人的银行卡由街道代为保管,未签订代管协议,未在区残联报备,区残联也未定期检查。二是区残联于2016年11月起向上海海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国顺东路388号地下层(所有权单位:上海杨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辅具展示中心,合计已投入205.23万元,但由于地下层无障碍直行电梯难以安装,造成残疾人参观通道不畅,影响了展厅的利用率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问题1、2,建议区残联及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率,推进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残疾人的安置就业比例;对问题3,建议区残联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管理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对同类型项目进行整合,使购买服务项目立项更科学,加强过程监督,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问题4,建议区残联加强政策宣传,努力营造助残扶残社会氛围,对残疾人情况的摸底调查等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督导和检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加强全区各街镇间的横向交流,促进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对问题5,建议区残联制定统一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较为合理的配比区间,提升残疾人事业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对问题6、7,建议区残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对残疾人活动经费的管理,各街镇要严格按照政策和制度规定使用,对残疾人用于发放补贴的银行卡,应督促各街镇进行排查和登记,对非残疾人本人和监护人保管的,应完善相关手续,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工作。对残疾人设施项目的建设,应在立项、选址方面做好可行性研究,防止出现项目进行中断以及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形。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问题1,区残服中心梳理出欠缴金额前30名的单位名单,积极与社保部门沟通,让他们及时加强催缴;对问题2,区残服中心在2018年专项经费预算调整时,将结转资金1257.95万元纳入当年预算,其余的将纳入2019年预算;对问题3,区残服中心2018年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将在2019年助残社会化项目中取消社区残疾人工作评估、实事项目督导两个项目。根据购买服务实际情况调整优化服务项目,加强对服务项目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对问题4,区残联在残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各项残疾人保障政策,利用全国助残日等节庆节日,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政策的集中宣传。策划开展读书、参观、知识讲座、趣味运动会、等适合残疾人的各类文体娱乐活动。在2018年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状况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要求,确保入户率和数据准确率;对问题5,区残服中心进一步明确助残员六大员工作职责和考核要求,充实基层助残工作队伍,逐步使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比达到150:1;对问题6,区残服中心根据规定,将申请表及发票随经费请示统一交由财务留存;对问题7,区残服中心指导、督促相关街镇及时补签订代管协议,并做好定期检查工作。加大辅具展示中心宣传力度,分期分批组织街道残疾人工作者、社区居民进行参观,并且加快推进展示中心电梯安装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