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政局关于2014年度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 2015-03-17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本局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精神,紧密围绕本区民政工作重点,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了民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现将本局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新任局长积极参加由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和区法制宣传办联合举办的《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题培训班》,聆听《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从行政诉讼看行政执法常见问题及应诉思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技巧》等课;新局长上任不久,出庭应诉,参加行政诉讼(离婚案);局法制干部积极参加市民政局举办的《民政依法行政培训》,聆听“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依法实施对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与实务”、“行政诉讼应诉实务”等课;局分管领导、局办公室(法制科)、局社会科、局社团办和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市慈善基金会杨浦区分会负责人等干部参加全国民政系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视频会。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注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法制干部积极参加“合同审查实务操作要领”、“规范性文件制度的法律审核”,“法治思维”等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对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2014年,组织局社团办、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和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的5名干部参加区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法培训,进行《法治思维》、《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科目的培训,通过考试,取得《上海市行政执法证》。做好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区救助管理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等9人《上海市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

三、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公开工作

积极参加“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经过梳理、审核、确认,在公布的《杨浦区区本级和部门行政权力目录》中,区民政局共50项,其中:行政审批17项、行政处罚16项、行政给付13项、其他权力4项,主要涉及:双拥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组织和婚姻(收养)登记5个大类。行政权力目录公布后,专门成立杨浦区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编写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加强对行政权力目录的管理,完善和落实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合法、有效、公开、完整。

四、规范信息公开

(一)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切实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形成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技术支持,有关科室、部门负责提供公开信息,局领导审定公开内容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执行力度。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按要求每月5日之前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月度报表,每季度报送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同时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实施免于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的要求,对我局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进行梳理。

(三)履行公开义务。依托“杨浦民政”网站制作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版专栏,在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及受理和投诉监督方式,还在网站上发布民政新闻(图片)、业务简报、通知公告等。今年,在“杨浦民政”网站开辟财政信息公开设专栏,公开局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依托“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平台,及时维护公开信息内容。

五、依法推进信访事项办理

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 186件(其中市民政局转来的信60件、直接写给区民政局的信37件),来信总数比去年同期提高16.25%,领导批示的督(市、区)办单23件,比去年提高64.28%,来信反映问题涉及前三的是养老服务、优抚双退、社会救助。星期四上午在区市民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来访101人次,同比减少17.21%;局长信箱 23件;每星期五上午接待安徽下放户来访442人次;“民政事务(咨询)服务中心”受理166次(12345市民热线、962200社区服务热线);接待7519人次(其中婚姻档案查询4550人次,退役士兵登记、接收等1023人次)。信访按期办结率100%。

六、依法做好民政工作

(一)救助帮困工作扎实有效。全年共救助各类社会救助对象56.53万人次,支出救助金2.69亿元。对34584户次低保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经适房和廉租房申请家庭进行收入核对。开展市民综合帮扶个案救助785例,支出帮扶金309.65万元。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机制,9278人次低保人员在本区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医疗费用58.22万元。修订《杨浦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编撰《杨浦区社会救助实务》、《救助政策汇编》,举办救助人员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行政行为实施“助困心理阳光之城”、“低保大学生爱心接力”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等项目。完成各街道镇重残无业、粮油帮困卡及教育助学券档案专项检查。举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月”活动。市慈善基金会杨浦区分会全年募集资金2632万元。新设172个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销售各类福利彩票1.62亿元,筹集公益金1015.89万元。

(二)为老服务工作继续推进成立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为老服务整体合力。推进市“老年宜居社区”创建试点,加强延吉、平凉、五角场3个试点街镇为老服务品牌建设。启动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完成67户低保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室适老改造,对1.23万名高龄、独居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深化“护老者之家”公益项目,在长白街道新建5个社区服务站点,累计为2500余人次老年人家庭提供技能培训、喘息服务。与区司法局合作成立区涉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处理老年人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各类纠纷提供专业司法调解渠道。开展为老服务设施安全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开设11项“同伴教育辅导班”,培养社区老年骨干志愿者“反哺”社区,建立老年志愿者“爱心积分”回馈奖励机制,引领老年人“积极养老”。开展第27个敬老日系列活动,召开区老龄委第17次全体(扩大)会议,开展“杨浦区敬老文明号”等11项为老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估命名。

(三)双拥优抚安置巩固发展。启动新一轮双拥创建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街镇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发动驻区部队开展“一军一品”拥政爱民活动。组织部队官兵参加“双创”志愿者活动,努力化解部队营房管理存在的历史问题。依法保障全区26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完成677名残疾军人、150名烈士的换证工作做好全国首个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推进“关爱功臣”优抚社工项目,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神抚慰、心理援助。接收安置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413人,军休干部96人,无军籍职工138人,现有无军籍职工总数845人、军休干部近1900人。积极开展江湾军休安置调研工作,梳理存在问题,拟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企业退休复员干部维稳工作,向297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四)社区建设管理继续加强。推动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召开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暨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区通办工作推进会。结合市委一号课题调研,围绕完善居民区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等方面同步开展调研。完成年度居委会成员轮训、部分居委会成员社工知识及助理社工师考证培训、居委会主任培训和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录用人员的培训带教工作。积极开展自治家园创建工作,推动基层社区有效管理。开展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第三方绩效评估,举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培训班,受理中心“全区通办”事项扩大至124项。完成新版区划地名图编制工作。完成“宝杨线”、“虹杨线”等部分路段勘界工作。

(五)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认真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全年共成立社会团体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1家,其中直接登记成立的分别为1家和19家,全区现有社会团体12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22家。完成518家应参检社会组织2013年度年检工作。开展2014年度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33家申报单位中有28家获评估等级全区共通过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委托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196个,涉及资金3503万元。开展民生需求调研,形成《杨浦区2014年度社区民生需求调查报告》。经征集和评审,共资助13个民生类公益服务项目99.8万元。举办各类社会组织业务知识培训班,开展社会组织政社分开调研项目,参与市第四届“公益伙伴日”区县馆展示活动。加强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

(六)各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逐步完善。举办“爱的宣言”结婚登记个性化颁证启动仪式暨征集大赛颁奖典礼,推出沪语版结婚登记颁证词,倡导文明婚俗新风。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0961对、离婚登记4028对,补发结婚证2842份、离婚证398份,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26803份、婚姻登记证明458份,办理收养登记3例、解除收养关系3例。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累计救助1515人次。做好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七、2015年工作思路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把好政策依据关,把好一致关,确保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相一致,按照时间节点积极落实推进“行政权力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行政权力目录的管理,确保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合法、有效、公开、完整。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新进机关人员执法培训和到期执法证的换证工作。依托“杨民大课堂”,开设法治讲座,强化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

(三)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的规定,进一步梳理本部门公文,同时加强对公文属性的认定。“杨浦民政网站”作为“上海民政”门户网站的子网站,我们将积极配合“上海民政”门户网站改版工作,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和水平,加强公开透明度。

 

杨浦区民政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