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新村街道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2024版) 2024-07-10


延吉新村街道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2024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社区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及《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杨浦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2024 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延吉新村实际情况完成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街道辖区内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应对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总体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果断处置,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专群结合、防救同步”的原则,通过强化防汛责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将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概况

(一)街道基本情况

延吉新村街道地处杨浦区中部,东起安图路、敦化路、内江路与长白新村街道毗邻,南到周家嘴路与定海街道、大桥街道接壤,西至双阳路与控江街道交界,北依东走马塘与长海路街道隔河相望。区域总面积2.05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为1.66平方公里,占81%,水域面积0.378平方公里,占19%。辖区内道路共有17条,总长度14327米,其中主干道有周家嘴路、延吉路、控江路、靖宇路等。目前街道常住人口7.32万人,下辖17个居委会,分别为:延吉一村、延吉二三村、延吉四村、延吉五六村、延吉七村、控江东三村、控江西三村、控江五村、控江七村、松花江路、敦化路、长白三村、内江新村、控江路645弄、舒兰路、友谊新村、杨家浜。

(二)防汛防台设施

辖区有内河河道1条,为东走马塘,沿线防汛墙全长1246米,高5米,达到“50年一遇”的防御标准。辖区有排水泵站9座,排水泵机15台,分别为:敦化路泵站1座3台(泵机单位流量777㎡s),双阳路泵站1座4台(泵机单位流量7200㎡s),长白三村泵站2座2台(泵机单位流量610㎡s),控江东三村泵站1座1台(泵机单位流量610㎡s),控江西三村泵站2座2台(泵机单位流量610㎡s),敦化小区1台(泵机单位流量610㎡s),内江新村泵站1座2台(泵机单位流量140m3/h)。其中控江西三村泵站、长白三村泵站、敦化小区排水泵站均于2022年完成升级扩容,排水能力明显提升。

    (三)重点防护对象

1、道路积水情况:辖区控江路公园首府入口处,杨浦体育场隆昌路周家嘴路路段,隆昌路延吉东路良永小菜处,控江路水丰路延吉一村入口处均为路面低洼、排水沟位置高无法通过理清下水道排除积水。

2、道路树木:舒兰路道路两头无遮挡,风力较大时道路两侧树木较易倒伏。

3、较易积水小区:645弄、舒兰、长白三村、敦化路、延吉一村、内江、延吉二三村(水丰路沿线);控江东三村、控江西三村(延吉中路沿线)

三、组织体系

(一)街道防汛指挥部

街道防汛指挥部是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的防汛防台决策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街道防汛防台指挥、决策工作。街道防汛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街道分管副主任任副总指挥,街道党政办、社区管理办、社区党群办(党群中心)、社区平安办、社区服务办、社会工作办、社区宣文办、社区营商办、街道武装部、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延吉新村派出所、延吉市场监管所、延吉社区卫生中心、交警二大队、延吉物业、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街道值班室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周家嘴路3889号),办公室主任由社区管理办主任兼任。

(三)相关工作机构

1、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市、区防汛指挥部各项要求、指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防台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负责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街道防汛防台的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街道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街道的防汛防台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指导街道防汛机构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动员、总结、先进表彰、资料汇编等工作。

4)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防汛预警和有关指令,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响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抢险物资、抢险队伍、抢险车辆、救护力量、安全保卫等保障工作,负责应急情况下的物资调度使用。

6)承办街道办事处、街道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街道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汛期防汛指挥部车辆保障。

2)负责受灾转移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障。

3)负责紧急情况下街道各科室及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协调。

3、社区党群办公室(党群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引导党员在汛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负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汛期的应急管理工作。

4、社区平安办公室(安监站)。主要职责:

1)负责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和督查各单位、工程建设基地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动态追踪,督促整改落实。

2)负责汛期及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

3)负责指导和督查各单位、工程建设基地人员转移应急预案落实等工作。

5、社区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联系辖区养老机构落实防汛防台相关要求。

2)负责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和救济补偿工作。

3)负责做好灾后慈善募捐和社会救助工作。

6、社会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居委会做好防汛防台、自救等宣传工作。

2)负责辖区睦邻中心汛期的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汛期召集辖区志愿者宣传、抢险、自救互救。

7、社区宣传文化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灾害性事件情况报送和媒体回复。

2)负责协调辖区相关学校做好受灾居民转移安置工作。

8、社区营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导辖区企业开展自救互救、人员转移、防汛宣传等相关应急工作。

9、街道武装部。主要职责:负责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召集指挥街道民兵参与防汛抢险任务。

10、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督查辖区物业公司汛期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小区房屋巡查工作,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3)负责配合辖区店招店牌开展安全检查及整改。

4)负责协调辖区树木倒伏抢险工作。

11、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12345”平台汛情有关工单的派单、流转工作。

2)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和城运联勤联动平台,赋能街道防汛防台实战,协助开展应急处置指挥等相关事宜。

12、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工程建设基地、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高空悬挂物等设施安全检查及应急处置。

2)负责辖区沿街商铺应急管理、人员转移、防汛防台宣传等工作。

3)负责协助街道防汛办公室做好物资配送、应急抢险救灾等工作。

4)组织人员、安排车辆做好道路巡查、物资运送、抢险救灾等工作。

13、延吉新村派出所。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汛期突发事件时的社会治安。

2)负责组织民警参与应急抢险等工作。

14、交警二大队。主要职责:

负责处置汛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交通秩序维护。

15、延吉市场监管所。主要职责:

负责受灾转移人员的食品安全保障。

16、延吉社区卫生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的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2)负责突发事件中指导相关人员自救、互救。

17、各物业公司。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汛前物资、人员储备。

2)做好小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负责汛期小区泵站维护和开启、关闭工作。

4)负责协调处置居民水、电、气等应急抢修工作。

5)配合居委会做好防汛宣传工作。

6)负责使用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18、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主要职责:

1)做好汛期道路排水沟清理疏通工作。

2)负责维护汛期街面环境。

3)组织力量参与应急抢险。

19、各居民区。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志愿者、物业公司等做好防汛防台宣传, 组织群众参与自救、应急抢险救灾等。

2)负责牵头物业公司做好汛期房屋巡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3)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指令,组织居民做好人员转移。

4)协调物业公司等做好应急抢修。

5)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上报、灾害善后等工作。

20、街道值班室(防汛值班室)。主要职责:

1)负责防汛日常值班,做好值班签到。

2)负责防汛电话值守上报工作。(10分钟内口头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

四、准备与预警

(一)防汛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预警措施及排涝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防汛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店牌、高空坠物、倒伏树木等实行应急排险加固。

4、预案准备。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编制《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相关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落实防汛专用车辆、物资、队伍等各项准备工作,消除安全度汛的各种隐患。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设备,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设备,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政务外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24 小时防汛值班电话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定期开展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清单式推进、闭环销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等区域内建设的项目,其工程建设方案应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对未经审核同意并严重影响防汛安全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行拆除,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预警等级

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的预警命令,依据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三)专项预案的编制

确保街道防汛安全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系统工作,需要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职能部门恪尽职守、通力协作、各负其责。街道应急抢险的专项预案,根据防汛工作“属地化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分别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辖区内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进行编制,明确防汛责任人和应急抢险队伍、物资、机械等各项保障措施。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与通讯保障

在防汛期间,由街道防汛指挥部配合区科经委确保24小时防汛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线路中断,在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的同时优先确保防汛线路畅通。

(二)隐患排查与电工保障

以物业、居委为主要负责人,负责日常维护排水设施,疏通雨水管道和清淤工作。在汛情发生时物业电工对电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实施先期断电、排水等抢险措施。

(三)应急抢险与排水清淤

依托市政养护、街道及物业应急抢险队伍,街道防汛办、 居委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衔接队伍,定人定点,第一时间落实抢险排水工作,提升抢险响应速度。加强应急演练,组织落实市政、环卫清淤抢险队伍和清淤车辆,汛期来临时对低洼易积水路段、排水不畅地段定期进行疏通、清污,清除树叶、泥土、碎石等,防止下水管道、篦口堵塞、排水不畅。

1、防汛设施:辖区内防汛泵站的维护和使用由物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东走马塘防汛墙薄弱段的管理,情况紧急时迅速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协调处置。

2、低洼易积水地区排水:低洼易积水居住小区遭受暴雨时的应急排水由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紧急排水;积水情况严重时及时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3、抢险队伍准备:街道防汛指挥部组织不少于4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延吉物业组织9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街道武装部组织147人的街道武装部应急民兵队,其他有防汛防台任务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组织5-1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17个居委会各组织1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

4、抢险物资储备:街道防汛指挥部储备街道一级防汛物资;其他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自行储备沙袋、草包、水泵等防汛物资。遇到重大汛情、灾情,全区三级储备的物资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配,装卸、运输由各储备的主管部门负责。

5、抢险命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及时接收和传达区防汛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发布的抢险命令。在灾情紧急情况下,街道现场指挥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下达抢险命令,并迅速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四)专业保障

1、延吉物业:负责保障所管辖各小区内下水道的畅通和小区居民住宅的日常养护,组织应急抢险托底队伍及时处理好突发情况的报修处置问题。

2、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台防汛应对工作。

3、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按照应对暴雨道路积水应急抢险的要求,做好暴雨期间辖区道路进水口的清扫,组织实施“专项预案”的各项工作。

4、延吉新村派出所、交警二大队:配合做好台风、暴雨期间道路临时封路等交通组织工作,确保防汛应急抢险人员、物资车辆的优先通行。对灾害造成的交通信号设施的损坏协调组织抢修,确保交通信号设施的安全运行。

(五)人员转移保障

危险房屋居住人员、地下空间居住人员、建筑工地临时工棚居住人员、紧靠防汛薄弱段居住人员以及严重低洼易积水地区多的居住人员由街道牵头,会同区相关部门,根据预警要求组织临时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

友谊、内江、舒兰、控江645弄转移安置地点为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中心(舒兰路51号),敦化、延吉一村、杨家浜、松花江转移安置地点为上理工附属中学(水丰路247号),延吉四村、延吉五六村、长白三村、延吉二三村转移安置地点为水丰路小学(水丰路299号),控江五村、延吉七村、控江西三村、控江东三村、延吉七村转移安置地点为控江初级中学(永吉路119号)。上述转移安置地点如遇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由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

对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劝导仍拒绝撤离的人员,由街道上报区防汛指挥部,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强制性撤离。在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转移)时,应体现“关注民生、生活有序”的要求,尽最大努力保证安置点人员的情绪稳定。

(六)治安与医疗保障

1、延吉新村派出所:负责受灾区域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帮助疏散救助群众、做好现场控制、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2、社区平安办(安监站):负责受灾区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居民纠纷调解等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人行道畅通,做好霓虹灯、店招店牌、横幅、高空晾晒物等执法保障工作。

4、延吉社区卫生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医疗卫生工作,落实相应医疗救护药品、器材,灾情发生时组织实施卫生防疫及医疗救护工作。

(七)物资与资金保障

1、社区管理办:据险情、灾情的需要,经指挥部领导批准,统一调拨抢险救灾所需的防汛储备物资;如发生严重或特大险情与灾害,所需的经费支出申请报街道主管领导审批后,拨出专款专用。

2、街道党政办:负责受灾转移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障。

3、延吉物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抽水泵、输水带、电缆线、草包、编织袋、木料、黄沙、水泥等抢险抗灾品的储备管理。

(八)宣传动员保障

社区宣办负责与新闻媒体的防汛防台宣传联络工作,在汛期做好避险自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及时发现、收集、整理、宣传防汛抗灾中的典型事例,弘扬先进。街道防汛指挥部应当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防汛指挥负责人应当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进入响应,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担负抢险救灾任务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风情、雨情、 水情、工情、灾情,根据预警要求和灾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2、在遭受暴雨、台风、高潮等灾害袭击以及发生损害防汛设施的突发性事件时,由街道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置。灾情严重时,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组织指挥街道抗灾抢险工作。

3、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区域内突发性自然灾害和防汛防台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灾情特别严重时报请区防汛指挥部直接指挥。

4、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响应时期间,应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险情以及有关工作情况。

(二)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1、Ⅳ级响应(蓝色或黄色预警)

1)Ⅳ级响应标准

当上海市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蓝色(或黄色)预警信号,辖区受灾害影响,出现低洼易积水地区居民家中进水等灾情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Ⅳ级响应指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出汛情信息,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

2)Ⅳ级响应行动

街道防汛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社区管理办、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各居民区、各物业公司负责人进入岗位,街道党政办、社区平安办相关人员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况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3)实施Ⅳ级响应工作要求

① 街道防汛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② 提醒居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③ 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排水单位放水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

④ 环卫部门清扫人员立即上岗,加强路边进水口垃圾清捞,确保排水畅通。

⑤ 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⑥ 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⑦ 城运中心加强街面视频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等情况,城建中心及时协调区绿化养护公司进行修剪、绑扎、加固。

⑧ 管理部门加强检查,落实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⑨ 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应在受灾时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2、Ⅲ级响应(黄色或蓝色或橙色预警)

1)Ⅲ级响应标准

当上海市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辖区受灾害影响出现低洼易积水地区有较多居民家中进水、部分道路积水、房屋倒塌等灾情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Ⅲ级响应指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出汛情信息,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2)Ⅲ级响应行动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道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组织会商,街道党政办、社区管理办、社区平安办、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综合执法队、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各居民区、各物业公司负责人进入岗位,其余成员部门相关人员进入岗位,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②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街道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③ 街道各类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④ 及时播报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3)实施Ⅲ级响应工作要求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②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③ 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④ 双阳泵站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⑤ 各排水单位放水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

⑥ 环卫部门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⑦ 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⑧ 做好危棚简屋、工地临房等相关人员的撤离准备。

⑨ 城运中心加强视频巡查。城建中心协调区绿化部门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⑩ 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3、Ⅱ级响应(橙色或黄色或红色预警)

1)Ⅱ级响应标准

当上海市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辖区受灾害影响出现低洼易积水地区大部份居家民中进水,房屋倒塌、道路较为严重积水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Ⅱ级响应指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出汛情信息,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道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

② 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入岗位,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半数人员进入岗位,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报告。

③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街道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 街道各类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实施Ⅱ级响应工作要求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②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③ 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④ 各排水单位放水人员坚守岗位。

⑤ 环卫部门清扫人员提前上岗,确保路边进水口排水通畅。

⑥ 建设工地按照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⑦ 室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⑧ 交警、城建中心等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⑨ 社区卫生中心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⑩ 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4、Ⅰ级响应(红色或橙色预警)

1)Ⅰ级响应标准

当上海市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红色预警信号,辖区受灾害影响出现低洼易积水地区大范围居民家中进水、房屋倒塌、内河防汛墙出现较为严重的险情,道路、地下空间及地铁部分区段严重大面积积水等严重灾情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Ⅰ级响应指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出汛情信息,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2)Ⅰ级响应行动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道主要领导到岗主持会商,作出防汛防台紧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动员全街道全力抗灾抢险。按照《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和有关规定,向区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② 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员进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③ 街道各类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街道各支应急抢险工程队抢险及物资运输车辆到位,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 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④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

3)实施Ⅰ级响应工作要求

①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② 居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③ 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和有关单位根据预案规定,实施停课或其它措施。

④ 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⑤ 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5、紧急防汛期行动

当预报可能发生现有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时,街道防汛指挥部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响应指令,向相关单位发出区级汛情信息,组织实施应急响应。

6、人员转移撤离行动

对一线防汛墙外作业施工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房简屋内人员等,街道防汛指挥部和区建设管理委、区应急局、区房管局和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人员转移方案,落实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保证基本生活。为保护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遇有拒绝转移的人员,街道防汛指挥部迅速报区防汛指挥部,由区防汛指挥部报区政府实施强制性撤离。

、后期处置

(一)灾后救助

在区民政局负责指导下,社区服务办做好受灾群众常态化社会救助工作,街道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在区应急局的指导下,社区宣文办、社区服务办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街道各部门和有转移任务的单位做好救助安置工作。

在区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社区卫生中心配合做好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在区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社区管理办配合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抢险物资补充

各有关单位在抢险过程中使用的抢险物资应当及时统计、足额补充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灾害毁坏工程修复

因灾害毁坏的防汛设施、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房屋、民防工程、跨河管线等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四)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实施,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五)调查与总结

街道防汛指挥部应当认真总结防汛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不断提升防汛抗灾能力。

(六)信息报送

街道防汛指挥部要密切注意辖区内、系统内的风情、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工情,对已经或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情况,要严格按照“首报、续报和终报”要求,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区防汛指挥部口头报告,在一小时内向区防汛指挥部书面报告。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区防汛指挥部审核后上报;涉及灾情的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上报。

(七)应急结束

汛情、灾情结束后,街道防汛指挥部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解除预警的指令,宣布进入常态值班。

八、监督管理

(一)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区、街道二级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每年汛期至少组织一次)。

2、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培训以防汛准备、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主要内容,旨在增强和提升指挥、处置突发灾情、险情的能力。

(二)演习

1、街道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应针对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汛抢险演习。

(三)奖惩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联合表彰。

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解释,经街道办事处审定后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2、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随着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3、本预案经街道办事处审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延吉新村街道防汛指挥部人员通讯联系表》

2、《延吉新村街道防汛指挥部抢险物资储备表》

3、《延吉新村街道防汛防台应急安置点联络表》

4、《延吉新村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联络表》

SourceURL:file:///home/kylin/桌面/正式稿.doc

延吉新村街道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2024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社区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及《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杨浦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2024 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延吉新村实际情况完成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街道辖区内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应对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总体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果断处置,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专群结合、防救同步”的原则,通过强化防汛责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将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概况

(一)街道基本情况

延吉新村街道地处杨浦区中部,东起安图路、敦化路、内江路与长白新村街道毗邻,南到周家嘴路与定海街道、大桥街道接壤,西至双阳路与控江街道交界,北依东走马塘与长海路街道隔河相望。区域总面积2.05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为1.66平方公里,占81%,水域面积0.378平方公里,占19%。辖区内道路共有17条,总长度14327米,其中主干道有周家嘴路、延吉路、控江路、靖宇路等。目前街道常住人口7.32万人,下辖17个居委会,分别为:延吉一村、延吉二三村、延吉四村、延吉五六村、延吉七村、控江东三村、控江西三村、控江五村、控江七村、松花江路、敦化路、长白三村、内江新村、控江路645弄、舒兰路、友谊新村、杨家浜。

(二)防汛防台设施

辖区有内河河道1条,为东走马塘,沿线防汛墙全长1246米,高5米,达到“50年一遇”的防御标准。辖区有排水泵站9座,排水泵机15台,分别为:敦化路泵站1座3台(泵机单位流量777㎡s),双阳路泵站1座4台(泵机单位流量7200㎡s),长白三村泵站2座2台(泵机单位流量610㎡s),控江东三村泵站1座1台(泵机单位流量610㎡s),控江西三村泵站2座2台(泵机单位流量610㎡s),敦化小区1台(泵机单位流量610㎡s),内江新村泵站1座2台(泵机单位流量140m3/h)。其中控江西三村泵站、长白三村泵站、敦化小区排水泵站均于2022年完成升级扩容,排水能力明显提升。

    (三)重点防护对象

1、道路积水情况:辖区控江路公园首府入口处,杨浦体育场隆昌路周家嘴路路段,隆昌路延吉东路良永小菜处,控江路水丰路延吉一村入口处均为路面低洼、排水沟位置高无法通过理清下水道排除积水。

2、道路树木:舒兰路道路两头无遮挡,风力较大时道路两侧树木较易倒伏。

3、较易积水小区:645弄、舒兰、长白三村、敦化路、延吉一村、内江、延吉二三村(水丰路沿线);控江东三村、控江西三村(延吉中路沿线)

三、组织体系

(一)街道防汛指挥部

街道防汛指挥部是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的防汛防台决策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街道防汛防台指挥、决策工作。街道防汛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街道分管副主任任副总指挥,街道党政办、社区管理办、社区党群办(党群中心)、社区平安办、社区服务办、社会工作办、社区宣文办、社区营商办、街道武装部、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延吉新村派出所、延吉市场监管所、延吉社区卫生中心、交警二大队、延吉物业、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街道值班室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周家嘴路3889号),办公室主任由社区管理办主任兼任。

(三)相关工作机构

1、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市、区防汛指挥部各项要求、指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防台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负责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街道防汛防台的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街道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街道的防汛防台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指导街道防汛机构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动员、总结、先进表彰、资料汇编等工作。

4)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防汛预警和有关指令,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响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抢险物资、抢险队伍、抢险车辆、救护力量、安全保卫等保障工作,负责应急情况下的物资调度使用。

6)承办街道办事处、街道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街道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汛期防汛指挥部车辆保障。

2)负责受灾转移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障。

3)负责紧急情况下街道各科室及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协调。

3、社区党群办公室(党群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引导党员在汛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负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汛期的应急管理工作。

4、社区平安办公室(安监站)。主要职责:

1)负责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和督查各单位、工程建设基地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动态追踪,督促整改落实。

2)负责汛期及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

3)负责指导和督查各单位、工程建设基地人员转移应急预案落实等工作。

5、社区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联系辖区养老机构落实防汛防台相关要求。

2)负责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和救济补偿工作。

3)负责做好灾后慈善募捐和社会救助工作。

6、社会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居委会做好防汛防台、自救等宣传工作。

2)负责辖区睦邻中心汛期的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汛期召集辖区志愿者宣传、抢险、自救互救。

7、社区宣传文化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灾害性事件情况报送和媒体回复。

2)负责协调辖区相关学校做好受灾居民转移安置工作。

8、社区营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导辖区企业开展自救互救、人员转移、防汛宣传等相关应急工作。

9、街道武装部。主要职责:负责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召集指挥街道民兵参与防汛抢险任务。

10、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督查辖区物业公司汛期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小区房屋巡查工作,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3)负责配合辖区店招店牌开展安全检查及整改。

4)负责协调辖区树木倒伏抢险工作。

11、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12345”平台汛情有关工单的派单、流转工作。

2)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和城运联勤联动平台,赋能街道防汛防台实战,协助开展应急处置指挥等相关事宜。

12、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工程建设基地、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高空悬挂物等设施安全检查及应急处置。

2)负责辖区沿街商铺应急管理、人员转移、防汛防台宣传等工作。

3)负责协助街道防汛办公室做好物资配送、应急抢险救灾等工作。

4)组织人员、安排车辆做好道路巡查、物资运送、抢险救灾等工作。

13、延吉新村派出所。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汛期突发事件时的社会治安。

2)负责组织民警参与应急抢险等工作。

14、交警二大队。主要职责:

负责处置汛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交通秩序维护。

15、延吉市场监管所。主要职责:

负责受灾转移人员的食品安全保障。

16、延吉社区卫生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的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2)负责突发事件中指导相关人员自救、互救。

17、各物业公司。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汛前物资、人员储备。

2)做好小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负责汛期小区泵站维护和开启、关闭工作。

4)负责协调处置居民水、电、气等应急抢修工作。

5)配合居委会做好防汛宣传工作。

6)负责使用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18、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主要职责:

1)做好汛期道路排水沟清理疏通工作。

2)负责维护汛期街面环境。

3)组织力量参与应急抢险。

19、各居民区。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志愿者、物业公司等做好防汛防台宣传, 组织群众参与自救、应急抢险救灾等。

2)负责牵头物业公司做好汛期房屋巡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3)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指令,组织居民做好人员转移。

4)协调物业公司等做好应急抢修。

5)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上报、灾害善后等工作。

20、街道值班室(防汛值班室)。主要职责:

1)负责防汛日常值班,做好值班签到。

2)负责防汛电话值守上报工作。(10分钟内口头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

四、准备与预警

(一)防汛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预警措施及排涝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防汛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店牌、高空坠物、倒伏树木等实行应急排险加固。

4、预案准备。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编制《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相关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落实防汛专用车辆、物资、队伍等各项准备工作,消除安全度汛的各种隐患。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设备,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设备,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政务外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24 小时防汛值班电话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定期开展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清单式推进、闭环销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等区域内建设的项目,其工程建设方案应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对未经审核同意并严重影响防汛安全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行拆除,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预警等级

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的预警命令,依据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三)专项预案的编制

确保街道防汛安全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系统工作,需要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职能部门恪尽职守、通力协作、各负其责。街道应急抢险的专项预案,根据防汛工作“属地化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分别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辖区内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进行编制,明确防汛责任人和应急抢险队伍、物资、机械等各项保障措施。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与通讯保障

在防汛期间,由街道防汛指挥部配合区科经委确保24小时防汛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线路中断,在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的同时优先确保防汛线路畅通。

(二)隐患排查与电工保障

以物业、居委为主要负责人,负责日常维护排水设施,疏通雨水管道和清淤工作。在汛情发生时物业电工对电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实施先期断电、排水等抢险措施。

(三)应急抢险与排水清淤

依托市政养护、街道及物业应急抢险队伍,街道防汛办、 居委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衔接队伍,定人定点,第一时间落实抢险排水工作,提升抢险响应速度。加强应急演练,组织落实市政、环卫清淤抢险队伍和清淤车辆,汛期来临时对低洼易积水路段、排水不畅地段定期进行疏通、清污,清除树叶、泥土、碎石等,防止下水管道、篦口堵塞、排水不畅。

1、防汛设施:辖区内防汛泵站的维护和使用由物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东走马塘防汛墙薄弱段的管理,情况紧急时迅速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协调处置。

2、低洼易积水地区排水:低洼易积水居住小区遭受暴雨时的应急排水由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紧急排水;积水情况严重时及时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3、抢险队伍准备:街道防汛指挥部组织不少于4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延吉物业组织9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街道武装部组织147人的街道武装部应急民兵队,其他有防汛防台任务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组织5-1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17个居委会各组织1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

4、抢险物资储备:街道防汛指挥部储备街道一级防汛物资;其他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自行储备沙袋、草包、水泵等防汛物资。遇到重大汛情、灾情,全区三级储备的物资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配,装卸、运输由各储备的主管部门负责。

5、抢险命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及时接收和传达区防汛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发布的抢险命令。在灾情紧急情况下,街道现场指挥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下达抢险命令,并迅速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四)专业保障

1、延吉物业:负责保障所管辖各小区内下水道的畅通和小区居民住宅的日常养护,组织应急抢险托底队伍及时处理好突发情况的报修处置问题。

2、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台防汛应对工作。

3、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按照应对暴雨道路积水应急抢险的要求,做好暴雨期间辖区道路进水口的清扫,组织实施“专项预案”的各项工作。

4、延吉新村派出所、交警二大队:配合做好台风、暴雨期间道路临时封路等交通组织工作,确保防汛应急抢险人员、物资车辆的优先通行。对灾害造成的交通信号设施的损坏协调组织抢修,确保交通信号设施的安全运行。

(五)人员转移保障

危险房屋居住人员、地下空间居住人员、建筑工地临时工棚居住人员、紧靠防汛薄弱段居住人员以及严重低洼易积水地区多的居住人员由街道牵头,会同区相关部门,根据预警要求组织临时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

友谊、内江、舒兰、控江645弄转移安置地点为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中心(舒兰路51号),敦化、延吉一村、杨家浜、松花江转移安置地点为上理工附属中学(水丰路247号),延吉四村、延吉五六村、长白三村、延吉二三村转移安置地点为水丰路小学(水丰路299号),控江五村、延吉七村、控江西三村、控江东三村、延吉七村转移安置地点为控江初级中学(永吉路119号)。上述转移安置地点如遇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由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

对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劝导仍拒绝撤离的人员,由街道上报区防汛指挥部,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强制性撤离。在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转移)时,应体现“关注民生、生活有序”的要求,尽最大努力保证安置点人员的情绪稳定。

(六)治安与医疗保障

1、延吉新村派出所:负责受灾区域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帮助疏散救助群众、做好现场控制、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2、社区平安办(安监站):负责受灾区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居民纠纷调解等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人行道畅通,做好霓虹灯、店招店牌、横幅、高空晾晒物等执法保障工作。

4、延吉社区卫生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医疗卫生工作,落实相应医疗救护药品、器材,灾情发生时组织实施卫生防疫及医疗救护工作。

(七)物资与资金保障

1、社区管理办:据险情、灾情的需要,经指挥部领导批准,统一调拨抢险救灾所需的防汛储备物资;如发生严重或特大险情与灾害,所需的经费支出申请报街道主管领导审批后,拨出专款专用。

2、街道党政办:负责受灾转移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障。

3、延吉物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抽水泵、输水带、电缆线、草包、编织袋、木料、黄沙、水泥等抢险抗灾品的储备管理。

(八)宣传动员保障

社区宣办负责与新闻媒体的防汛防台宣传联络工作,在汛期做好避险自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及时发现、收集、整理、宣传防汛抗灾中的典型事例,弘扬先进。街道防汛指挥部应当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防汛指挥负责人应当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进入响应,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担负抢险救灾任务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风情、雨情、 水情、工情、灾情,根据预警要求和灾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2、在遭受暴雨、台风、高潮等灾害袭击以及发生损害防汛设施的突发性事件时,由街道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置。灾情严重时,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组织指挥街道抗灾抢险工作。

3、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区域内突发性自然灾害和防汛防台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灾情特别严重时报请区防汛指挥部直接指挥。

4、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响应时期间,应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险情以及有关工作情况。

(二)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1、Ⅳ级响应(蓝色或黄色预警)

1)Ⅳ级响应标准

当上海市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蓝色(或黄色)预警信号,辖区受灾害影响,出现低洼易积水地区居民家中进水等灾情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Ⅳ级响应指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出汛情信息,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

2)Ⅳ级响应行动

街道防汛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社区管理办、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各居民区、各物业公司负责人进入岗位,街道党政办、社区平安办相关人员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况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3)实施Ⅳ级响应工作要求

① 街道防汛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② 提醒居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③ 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排水单位放水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

④ 环卫部门清扫人员立即上岗,加强路边进水口垃圾清捞,确保排水畅通。

⑤ 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⑥ 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⑦ 城运中心加强街面视频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等情况,城建中心及时协调区绿化养护公司进行修剪、绑扎、加固。

⑧ 管理部门加强检查,落实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⑨ 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应在受灾时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2、Ⅲ级响应(黄色或蓝色或橙色预警)

1)Ⅲ级响应标准

当上海市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辖区受灾害影响出现低洼易积水地区有较多居民家中进水、部分道路积水、房屋倒塌等灾情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Ⅲ级响应指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出汛情信息,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2)Ⅲ级响应行动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道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组织会商,街道党政办、社区管理办、社区平安办、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综合执法队、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各居民区、各物业公司负责人进入岗位,其余成员部门相关人员进入岗位,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②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街道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③ 街道各类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④ 及时播报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3)实施Ⅲ级响应工作要求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②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③ 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④ 双阳泵站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⑤ 各排水单位放水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

⑥ 环卫部门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⑦ 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⑧ 做好危棚简屋、工地临房等相关人员的撤离准备。

⑨ 城运中心加强视频巡查。城建中心协调区绿化部门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⑩ 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3、Ⅱ级响应(橙色或黄色或红色预警)

1)Ⅱ级响应标准

当上海市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辖区受灾害影响出现低洼易积水地区大部份居家民中进水,房屋倒塌、道路较为严重积水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Ⅱ级响应指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出汛情信息,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道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

② 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入岗位,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半数人员进入岗位,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报告。

③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街道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 街道各类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实施Ⅱ级响应工作要求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②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③ 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④ 各排水单位放水人员坚守岗位。

⑤ 环卫部门清扫人员提前上岗,确保路边进水口排水通畅。

⑥ 建设工地按照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⑦ 室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⑧ 交警、城建中心等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⑨ 社区卫生中心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⑩ 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4、Ⅰ级响应(红色或橙色预警)

1)Ⅰ级响应标准

当上海市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红色预警信号,辖区受灾害影响出现低洼易积水地区大范围居民家中进水、房屋倒塌、内河防汛墙出现较为严重的险情,道路、地下空间及地铁部分区段严重大面积积水等严重灾情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Ⅰ级响应指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出汛情信息,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2)Ⅰ级响应行动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道主要领导到岗主持会商,作出防汛防台紧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动员全街道全力抗灾抢险。按照《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和有关规定,向区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② 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员进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③ 街道各类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街道各支应急抢险工程队抢险及物资运输车辆到位,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 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④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

3)实施Ⅰ级响应工作要求

①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② 居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③ 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和有关单位根据预案规定,实施停课或其它措施。

④ 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⑤ 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5、紧急防汛期行动

当预报可能发生现有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时,街道防汛指挥部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响应指令,向相关单位发出区级汛情信息,组织实施应急响应。

6、人员转移撤离行动

对一线防汛墙外作业施工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房简屋内人员等,街道防汛指挥部和区建设管理委、区应急局、区房管局和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人员转移方案,落实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保证基本生活。为保护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遇有拒绝转移的人员,街道防汛指挥部迅速报区防汛指挥部,由区防汛指挥部报区政府实施强制性撤离。

、后期处置

(一)灾后救助

在区民政局负责指导下,社区服务办做好受灾群众常态化社会救助工作,街道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在区应急局的指导下,社区宣文办、社区服务办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街道各部门和有转移任务的单位做好救助安置工作。

在区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社区卫生中心配合做好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在区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社区管理办配合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抢险物资补充

各有关单位在抢险过程中使用的抢险物资应当及时统计、足额补充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灾害毁坏工程修复

因灾害毁坏的防汛设施、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房屋、民防工程、跨河管线等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四)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实施,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五)调查与总结

街道防汛指挥部应当认真总结防汛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不断提升防汛抗灾能力。

(六)信息报送

街道防汛指挥部要密切注意辖区内、系统内的风情、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工情,对已经或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情况,要严格按照“首报、续报和终报”要求,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区防汛指挥部口头报告,在一小时内向区防汛指挥部书面报告。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区防汛指挥部审核后上报;涉及灾情的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上报。

(七)应急结束

汛情、灾情结束后,街道防汛指挥部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解除预警的指令,宣布进入常态值班。

八、监督管理

(一)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区、街道二级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每年汛期至少组织一次)。

2、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培训以防汛准备、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主要内容,旨在增强和提升指挥、处置突发灾情、险情的能力。

(二)演习

1、街道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应针对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汛抢险演习。

(三)奖惩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联合表彰。

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解释,经街道办事处审定后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2、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随着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3、本预案经街道办事处审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延吉新村街道防汛指挥部人员通讯联系表》

2、《延吉新村街道防汛指挥部抢险物资储备表》

3、《延吉新村街道防汛防台应急安置点联络表》

4、《延吉新村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联络表》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社区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及《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杨浦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2024 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延吉新村实际情况完成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街道辖区内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应对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总体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果断处置,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专群结合、防救同步”的原则,通过强化防汛责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将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概况

(一)街道基本情况

延吉新村街道地处杨浦区中部,东起安图路、敦化路、内江路与长白新村街道毗邻,南到周家嘴路与定海街道、大桥街道接壤,西至双阳路与控江街道交界,北依东走马塘与长海路街道隔河相望。区域总面积2.05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为1.66平方公里,占81%,水域面积0.378平方公里,占19%。辖区内道路共有17条,总长度14327米,其中主干道有周家嘴路、延吉路、控江路、靖宇路等。目前街道常住人口7.32万人,下辖17个居委会,分别为:延吉一村、延吉二三村、延吉四村、延吉五六村、延吉七村、控江东三村、控江西三村、控江五村、控江七村、松花江路、敦化路、长白三村、内江新村、控江路645弄、舒兰路、友谊新村、杨家浜。

(二)防汛防台设施

辖区有内河河道1条,为东走马塘,沿线防汛墙全长1246米,高5米,达到“50年一遇”的防御标准。辖区有排水泵站9座,排水泵机15台,分别为:敦化路泵站1座3台(泵机单位流量777㎡s),双阳路泵站1座4台(泵机单位流量7200㎡s),长白三村泵站2座2台(泵机单位流量610㎡s),控江东三村泵站1座1台(泵机单位流量610㎡s),控江西三村泵站2座2台(泵机单位流量610㎡s),敦化小区1台(泵机单位流量610㎡s),内江新村泵站1座2台(泵机单位流量140m3/h)。其中控江西三村泵站、长白三村泵站、敦化小区排水泵站均于2022年完成升级扩容,排水能力明显提升。

    (三)重点防护对象

1、道路积水情况:辖区控江路公园首府入口处,杨浦体育场隆昌路周家嘴路路段,隆昌路延吉东路良永小菜处,控江路水丰路延吉一村入口处均为路面低洼、排水沟位置高无法通过理清下水道排除积水。

2、道路树木:舒兰路道路两头无遮挡,风力较大时道路两侧树木较易倒伏。

3、较易积水小区:645弄、舒兰、长白三村、敦化路、延吉一村、内江、延吉二三村(水丰路沿线);控江东三村、控江西三村(延吉中路沿线)

三、组织体系

(一)街道防汛指挥部

街道防汛指挥部是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的防汛防台决策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街道防汛防台指挥、决策工作。街道防汛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街道分管副主任任副总指挥,街道党政办、社区管理办、社区党群办(党群中心)、社区平安办、社区服务办、社会工作办、社区宣文办、社区营商办、街道武装部、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延吉新村派出所、延吉市场监管所、延吉社区卫生中心、交警二大队、延吉物业、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街道值班室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周家嘴路3889号),办公室主任由社区管理办主任兼任。

(三)相关工作机构

1、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市、区防汛指挥部各项要求、指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防台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负责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街道防汛防台的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街道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街道的防汛防台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指导街道防汛机构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动员、总结、先进表彰、资料汇编等工作。

4)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防汛预警和有关指令,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响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抢险物资、抢险队伍、抢险车辆、救护力量、安全保卫等保障工作,负责应急情况下的物资调度使用。

6)承办街道办事处、街道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街道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汛期防汛指挥部车辆保障。

2)负责受灾转移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障。

3)负责紧急情况下街道各科室及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协调。

3、社区党群办公室(党群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引导党员在汛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负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汛期的应急管理工作。

4、社区平安办公室(安监站)。主要职责:

1)负责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和督查各单位、工程建设基地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动态追踪,督促整改落实。

2)负责汛期及受灾地区的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

3)负责指导和督查各单位、工程建设基地人员转移应急预案落实等工作。

5、社区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联系辖区养老机构落实防汛防台相关要求。

2)负责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和救济补偿工作。

3)负责做好灾后慈善募捐和社会救助工作。

6、社会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居委会做好防汛防台、自救等宣传工作。

2)负责辖区睦邻中心汛期的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汛期召集辖区志愿者宣传、抢险、自救互救。

7、社区宣传文化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灾害性事件情况报送和媒体回复。

2)负责协调辖区相关学校做好受灾居民转移安置工作。

8、社区营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导辖区企业开展自救互救、人员转移、防汛宣传等相关应急工作。

9、街道武装部。主要职责:负责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召集指挥街道民兵参与防汛抢险任务。

10、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督查辖区物业公司汛期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小区房屋巡查工作,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3)负责配合辖区店招店牌开展安全检查及整改。

4)负责协调辖区树木倒伏抢险工作。

11、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12345”平台汛情有关工单的派单、流转工作。

2)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和城运联勤联动平台,赋能街道防汛防台实战,协助开展应急处置指挥等相关事宜。

12、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工程建设基地、户外广告、店招店牌、高空悬挂物等设施安全检查及应急处置。

2)负责辖区沿街商铺应急管理、人员转移、防汛防台宣传等工作。

3)负责协助街道防汛办公室做好物资配送、应急抢险救灾等工作。

4)组织人员、安排车辆做好道路巡查、物资运送、抢险救灾等工作。

13、延吉新村派出所。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汛期突发事件时的社会治安。

2)负责组织民警参与应急抢险等工作。

14、交警二大队。主要职责:

负责处置汛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交通秩序维护。

15、延吉市场监管所。主要职责:

负责受灾转移人员的食品安全保障。

16、延吉社区卫生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的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2)负责突发事件中指导相关人员自救、互救。

17、各物业公司。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汛前物资、人员储备。

2)做好小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负责汛期小区泵站维护和开启、关闭工作。

4)负责协调处置居民水、电、气等应急抢修工作。

5)配合居委会做好防汛宣传工作。

6)负责使用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18、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主要职责:

1)做好汛期道路排水沟清理疏通工作。

2)负责维护汛期街面环境。

3)组织力量参与应急抢险。

19、各居民区。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志愿者、物业公司等做好防汛防台宣传, 组织群众参与自救、应急抢险救灾等。

2)负责牵头物业公司做好汛期房屋巡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3)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指令,组织居民做好人员转移。

4)协调物业公司等做好应急抢修。

5)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上报、灾害善后等工作。

20、街道值班室(防汛值班室)。主要职责:

1)负责防汛日常值班,做好值班签到。

2)负责防汛电话值守上报工作。(10分钟内口头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

四、准备与预警

(一)防汛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预警措施及排涝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防汛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店牌、高空坠物、倒伏树木等实行应急排险加固。

4、预案准备。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编制《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相关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落实防汛专用车辆、物资、队伍等各项准备工作,消除安全度汛的各种隐患。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设备,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设备,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政务外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24 小时防汛值班电话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定期开展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清单式推进、闭环销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等区域内建设的项目,其工程建设方案应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对未经审核同意并严重影响防汛安全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行拆除,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预警等级

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的预警命令,依据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预警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三)专项预案的编制

确保街道防汛安全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系统工作,需要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职能部门恪尽职守、通力协作、各负其责。街道应急抢险的专项预案,根据防汛工作“属地化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分别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辖区内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进行编制,明确防汛责任人和应急抢险队伍、物资、机械等各项保障措施。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与通讯保障

在防汛期间,由街道防汛指挥部配合区科经委确保24小时防汛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线路中断,在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的同时优先确保防汛线路畅通。

(二)隐患排查与电工保障

以物业、居委为主要负责人,负责日常维护排水设施,疏通雨水管道和清淤工作。在汛情发生时物业电工对电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实施先期断电、排水等抢险措施。

(三)应急抢险与排水清淤

依托市政养护、街道及物业应急抢险队伍,街道防汛办、 居委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衔接队伍,定人定点,第一时间落实抢险排水工作,提升抢险响应速度。加强应急演练,组织落实市政、环卫清淤抢险队伍和清淤车辆,汛期来临时对低洼易积水路段、排水不畅地段定期进行疏通、清污,清除树叶、泥土、碎石等,防止下水管道、篦口堵塞、排水不畅。

1、防汛设施:辖区内防汛泵站的维护和使用由物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东走马塘防汛墙薄弱段的管理,情况紧急时迅速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协调处置。

2、低洼易积水地区排水:低洼易积水居住小区遭受暴雨时的应急排水由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紧急排水;积水情况严重时及时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3、抢险队伍准备:街道防汛指挥部组织不少于4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延吉物业组织9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街道武装部组织147人的街道武装部应急民兵队,其他有防汛防台任务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组织5-1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17个居委会各组织1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

4、抢险物资储备:街道防汛指挥部储备街道一级防汛物资;其他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自行储备沙袋、草包、水泵等防汛物资。遇到重大汛情、灾情,全区三级储备的物资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配,装卸、运输由各储备的主管部门负责。

5、抢险命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及时接收和传达区防汛指挥部通过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发布的抢险命令。在灾情紧急情况下,街道现场指挥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下达抢险命令,并迅速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四)专业保障

1、延吉物业:负责保障所管辖各小区内下水道的畅通和小区居民住宅的日常养护,组织应急抢险托底队伍及时处理好突发情况的报修处置问题。

2、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台防汛应对工作。

3、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按照应对暴雨道路积水应急抢险的要求,做好暴雨期间辖区道路进水口的清扫,组织实施“专项预案”的各项工作。

4、延吉新村派出所、交警二大队:配合做好台风、暴雨期间道路临时封路等交通组织工作,确保防汛应急抢险人员、物资车辆的优先通行。对灾害造成的交通信号设施的损坏协调组织抢修,确保交通信号设施的安全运行。

(五)人员转移保障

危险房屋居住人员、地下空间居住人员、建筑工地临时工棚居住人员、紧靠防汛薄弱段居住人员以及严重低洼易积水地区多的居住人员由街道牵头,会同区相关部门,根据预警要求组织临时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

友谊、内江、舒兰、控江645弄转移安置地点为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中心(舒兰路51号),敦化、延吉一村、杨家浜、松花江转移安置地点为上理工附属中学(水丰路247号),延吉四村、延吉五六村、长白三村、延吉二三村转移安置地点为水丰路小学(水丰路299号),控江五村、延吉七村、控江西三村、控江东三村、延吉七村转移安置地点为控江初级中学(永吉路119号)。上述转移安置地点如遇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由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

对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劝导仍拒绝撤离的人员,由街道上报区防汛指挥部,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强制性撤离。在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转移)时,应体现“关注民生、生活有序”的要求,尽最大努力保证安置点人员的情绪稳定。

(六)治安与医疗保障

1、延吉新村派出所:负责受灾区域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帮助疏散救助群众、做好现场控制、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2、社区平安办(安监站):负责受灾区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居民纠纷调解等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人行道畅通,做好霓虹灯、店招店牌、横幅、高空晾晒物等执法保障工作。

4、延吉社区卫生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医疗卫生工作,落实相应医疗救护药品、器材,灾情发生时组织实施卫生防疫及医疗救护工作。

(七)物资与资金保障

1、社区管理办:据险情、灾情的需要,经指挥部领导批准,统一调拨抢险救灾所需的防汛储备物资;如发生严重或特大险情与灾害,所需的经费支出申请报街道主管领导审批后,拨出专款专用。

2、街道党政办:负责受灾转移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障。

3、延吉物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抽水泵、输水带、电缆线、草包、编织袋、木料、黄沙、水泥等抢险抗灾品的储备管理。

(八)宣传动员保障

社区宣办负责与新闻媒体的防汛防台宣传联络工作,在汛期做好避险自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及时发现、收集、整理、宣传防汛抗灾中的典型事例,弘扬先进。街道防汛指挥部应当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防汛指挥负责人应当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进入响应,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担负抢险救灾任务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风情、雨情、 水情、工情、灾情,根据预警要求和灾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2、在遭受暴雨、台风、高潮等灾害袭击以及发生损害防汛设施的突发性事件时,由街道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置。灾情严重时,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组织指挥街道抗灾抢险工作。

3、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区域内突发性自然灾害和防汛防台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灾情特别严重时报请区防汛指挥部直接指挥。

4、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响应时期间,应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险情以及有关工作情况。

(二)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1、Ⅳ级响应(蓝色或黄色预警)

1)Ⅳ级响应标准

当上海市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蓝色(或黄色)预警信号,辖区受灾害影响,出现低洼易积水地区居民家中进水等灾情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Ⅳ级响应指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出汛情信息,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

2)Ⅳ级响应行动

街道防汛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社区管理办、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各居民区、各物业公司负责人进入岗位,街道党政办、社区平安办相关人员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况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3)实施Ⅳ级响应工作要求

① 街道防汛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② 提醒居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③ 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排水单位放水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

④ 环卫部门清扫人员立即上岗,加强路边进水口垃圾清捞,确保排水畅通。

⑤ 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⑥ 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⑦ 城运中心加强街面视频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等情况,城建中心及时协调区绿化养护公司进行修剪、绑扎、加固。

⑧ 管理部门加强检查,落实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⑨ 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应在受灾时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2、Ⅲ级响应(黄色或蓝色或橙色预警)

1)Ⅲ级响应标准

当上海市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辖区受灾害影响出现低洼易积水地区有较多居民家中进水、部分道路积水、房屋倒塌等灾情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Ⅲ级响应指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出汛情信息,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2)Ⅲ级响应行动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道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组织会商,街道党政办、社区管理办、社区平安办、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综合执法队、环发海桥保洁分公司、各居民区、各物业公司负责人进入岗位,其余成员部门相关人员进入岗位,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②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街道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③ 街道各类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④ 及时播报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3)实施Ⅲ级响应工作要求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②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③ 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④ 双阳泵站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⑤ 各排水单位放水人员进岗到位,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

⑥ 环卫部门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⑦ 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⑧ 做好危棚简屋、工地临房等相关人员的撤离准备。

⑨ 城运中心加强视频巡查。城建中心协调区绿化部门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⑩ 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3、Ⅱ级响应(橙色或黄色或红色预警)

1)Ⅱ级响应标准

当上海市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辖区受灾害影响出现低洼易积水地区大部份居家民中进水,房屋倒塌、道路较为严重积水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Ⅱ级响应指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出汛情信息,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道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

② 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入岗位,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半数人员进入岗位,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报告。

③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街道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④ 街道各类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⑤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实施Ⅱ级响应工作要求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②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③ 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④ 各排水单位放水人员坚守岗位。

⑤ 环卫部门清扫人员提前上岗,确保路边进水口排水通畅。

⑥ 建设工地按照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⑦ 室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⑧ 交警、城建中心等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⑨ 社区卫生中心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⑩ 各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4、Ⅰ级响应(红色或橙色预警)

1)Ⅰ级响应标准

当上海市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台风、暴雨、潮位红色预警信号,辖区受灾害影响出现低洼易积水地区大范围居民家中进水、房屋倒塌、内河防汛墙出现较为严重的险情,道路、地下空间及地铁部分区段严重大面积积水等严重灾情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Ⅰ级响应指令,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出汛情信息,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2)Ⅰ级响应行动

① 街道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街道主要领导到岗主持会商,作出防汛防台紧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动员全街道全力抗灾抢险。按照《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和有关规定,向区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② 街道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员进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③ 街道各类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街道各支应急抢险工程队抢险及物资运输车辆到位,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 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④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

3)实施Ⅰ级响应工作要求

① 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② 居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③ 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和有关单位根据预案规定,实施停课或其它措施。

④ 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⑤ 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5、紧急防汛期行动

当预报可能发生现有防汛设施不能抗御的自然灾害,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时,街道防汛指挥部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响应指令,向相关单位发出区级汛情信息,组织实施应急响应。

6、人员转移撤离行动

对一线防汛墙外作业施工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房简屋内人员等,街道防汛指挥部和区建设管理委、区应急局、区房管局和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人员转移方案,落实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保证基本生活。为保护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遇有拒绝转移的人员,街道防汛指挥部迅速报区防汛指挥部,由区防汛指挥部报区政府实施强制性撤离。

、后期处置

(一)灾后救助

在区民政局负责指导下,社区服务办做好受灾群众常态化社会救助工作,街道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在区应急局的指导下,社区宣文办、社区服务办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街道各部门和有转移任务的单位做好救助安置工作。

在区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社区卫生中心配合做好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在区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社区管理办配合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抢险物资补充

各有关单位在抢险过程中使用的抢险物资应当及时统计、足额补充并报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灾害毁坏工程修复

因灾害毁坏的防汛设施、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房屋、民防工程、跨河管线等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四)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实施,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五)调查与总结

街道防汛指挥部应当认真总结防汛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不断提升防汛抗灾能力。

(六)信息报送

街道防汛指挥部要密切注意辖区内、系统内的风情、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工情,对已经或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情况,要严格按照“首报、续报和终报”要求,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区防汛指挥部口头报告,在一小时内向区防汛指挥部书面报告。汛情及防汛动态等由区防汛指挥部审核后上报;涉及灾情的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上报。

(七)应急结束

汛情、灾情结束后,街道防汛指挥部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解除预警的指令,宣布进入常态值班。

八、监督管理

(一)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区、街道二级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每年汛期至少组织一次)。

2、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培训以防汛准备、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主要内容,旨在增强和提升指挥、处置突发灾情、险情的能力。

(二)演习

1、街道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应针对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防汛抢险演习。

(三)奖惩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联合表彰。

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解释,经街道办事处审定后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2、本预案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随着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3、本预案经街道办事处审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延吉新村街道防汛指挥部人员通讯联系表》

2、《延吉新村街道防汛指挥部抢险物资储备表》

3、《延吉新村街道防汛防台应急安置点联络表》

4、《延吉新村街道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伍联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