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广告设计和电子商务应用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2018-09-18

杨人社201876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广告设计和电子商务应用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你单位提出开设广告设计(四级/中级)和电子商务应用(四级/中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规定,同意你单位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广告设计(四级/中级)和电子商务应用(四级/中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