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路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2023-11-28

 

 

 

 

杨平办〔2023〕13号

 

平凉路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提高居民居住品质,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杨浦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实施细则》(杨住电梯办发〔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本街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按照“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快推动加装电梯工作,更好满足居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基本原则 

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精神,按照“能加尽加、愿加快加”原则,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持续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一步扩大加梯居民征询,以成片化、规模化为实施重点,以点带面,结合“美丽家园”及小区“微改造”建设工作,整合有效资源,形成综合改造+加装电梯的叠加效应,织密加装电梯全覆盖网络

 二、实施原则 

(一)加装主体 

业主是加装电梯的主体。房屋业主或者房屋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指导推举业主代表,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是加装电梯的申请人。

(二)加装条件 

1、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消防和结构等规范和标准;

2、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3、申请人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楼幢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4、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当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同时受加装电梯影响需要调整绿化的,应当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组织架构 

城建中心:负责加装电梯相关工作的牵头指导,对接区房管局,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对加梯工作过程中业主大会召开、项目申请、加梯备案、后续维管、奖励申请、第三方加梯公司监管等工作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配合做好建设现场的管理巡查工作。

自治办:结合加梯过程中的居民群众的不同意见,负责指导居委会、业委会做好居民群主的沟通协调和矛盾调处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从特种设备正常运行角度予以支撑,明确电梯运行主体责任、维保责任、监管责任及属地责任。

平安办:从安全生产角度对加装电梯的前期施工安全和电梯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管情况予以指导监督。

平凉派出所:从依法、维稳角度对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阻挠现象和群体矛盾进行疏导劝阻处置。

管理办、城管综合执法队、安监:配合做好建设现场安全管理,对加装电梯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开展日常监管巡查。

各居民区:负责做好小区内的加梯宣传、动员工作,指导业委会做好前期意愿征询、加梯专项账户的开设、代建合同的签订等工作,注意收集加梯过程中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配合做好沟通协调和矛盾调处工作。

四、项目实施 

(一)开展前期评估 

对居民提出加装电梯意愿的小区,委托建筑设计等专业单位,对小区加装电梯的规划要求、建筑条件、消防安全、小区环境等进行可行性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二)业主达成共识

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受加装电梯影响需要调整绿化的,在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并获得通过后,须在小区范围内将业主意见征询结果进行公告。 

结合加装电梯先期评估结果,申请人委托代建单位出具加装电梯具体方案(含初步设计方案、费用概算、账户管理、运维管理等),按照规定开展加梯楼栋业主征询工作,征询通过比例需符合相关要求。加装电梯房屋幢业主对加梯所需费用、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修理及更新改造费用的筹措、分摊以及委托管理单位等应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相关协议。

 

(三)编制设计方案 

对拟开展加装电梯的小区,提前统筹规划整体加梯方案,统一风格并与小区风貌保持一致。其中,外立面宜采用相同规格、材质、色系等,同一排门栋加装电梯的连廊长度、门厅位置、无障碍设施方位尽量统一;电梯选型应当经济合理,同一小区的电梯设备型号、安防系统应当相互一致和匹配。

(四)公告意愿征询结果及公示方案

业主签订协议后,指导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在小区范围内将业主意愿征询结果进行公告,同时将规划资源部门审核同意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

(五)办理相关手续 

前期工作完成后,申请人或委托的代建单位依次向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办理项目安全性论证,开工信息报送、工程竣工验收,电梯安装、使用登记,资金补贴申请、综合竣工验收等手续。城建中心应及时督促申请人或委托的代建单位完成相应手续,并收取上述材料存档备查。

(六)后续管理

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电梯所有人(电梯出资人)应当依法明确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项目实施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落实质量保修责任,根据加梯协议约定内容,签订移交接管协议。移交接管协议应明确保修责任、保修期限和保修办法等内容,同时移交加装电梯建筑结构竣工图、材料质量保证文件等竣工档案资料。

五、项目管理 

(一)明确代建单位职责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代建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作为受加梯楼幢业主委托的专业化加梯项目管理单位,对加梯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负首要责任。代建单位应具备工程咨询咨信、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资格之一,并具有与加梯工程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方面专业人员.代建单位依据合同开展相关推进实施工作(业主可参考《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代建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详见附件1,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主要职责包括:

(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协助业主依法开展征询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组织加梯项目安全质量检查、考核等,发现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组织推进落实整改。

(二)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电梯安装、检测等参建单位做好向相关部门的合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进度等各项管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代建合同约定,落实各项代建管理目标责任如期实现。

(三)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支付、小区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四)项目竣工验收后,协助业主落实建后维保工作和资金补贴申请事宜。

(二)建立代建单位承诺制度

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施行承诺制度,所有参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代建单位,均应在承担业务工作前就安全质量首要责任、履行建设程序职责、落实文明施工要求、积极做好居民协调等事项做出承诺,签订《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代建单位承诺书》,将《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代建单位承诺书》与各方责任主体的《法人代表授权书》一并提交。

配合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对代建单位承诺事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相关代建单位参与后续加装电梯代建工作的重要依据,相关信息与“一网通办”一“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既有多层住宅加梯一件事系统”联动。评估不合格的代建单位原则上1年内不得从事加梯代建工作。

(三)夯实监管责任

1、加强日常监管。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依法依规纳入建设工程管理,同时加强源头管控和风险管理,强化代建单位的日常培训、检查抽查,夯实代建单位全过程管理的主体责任。

2、强化服务意识。当在现有 “承诺评估制度”基础上,本着方便业主选择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政府引导和业主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小区业主择优选择“信用好、实力强、经验足、服务优”的代建单位,有效保障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所在楼幢业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3、完善信息报送与街道会商机制。对因加装电梯引发的重大敏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重大舆情,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做好汇集、分析、研究与上报,街道各相关部门就具体事项进行会商研判。

 

附件:1.平凉路街道加装电梯施工现场管理巡查制度

2.平凉路街道加装电梯代建参建单位“黑名单”制度

3.市加梯办推荐加装电梯勘察设计行业“白名单”企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平凉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日

 

 

 

 

 

 

 

 

平凉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1128日印发                                     

附件1

 

平凉路街道加装电梯施工现场管理巡查制度

 

一、任务与要求

在督促项目本身监理履职尽责的基础上,管理办、城管综合执法队、安监、城建中心联合或委托第三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不断提高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

结合“黑名单”制度,掌握施工单位管理现状和对工程的控制力度,找出偏差和产生原因,为在建工程及时进行有效控制提供依据,并纳入加梯代建单位评估工作,使考核依据明确,责任到人。 使在建项目现场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巡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促进各项目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巡查范围及要求

平凉路街道区域内既有多层住宅总投资额100万以下加装电梯项目。

三、巡查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醒目

2、是否搭设安全通道。

3、施工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是否系好安全带,是否有酒后作业,是否有赤脚作业。

4、是否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

5、是否有安全三级教育记录。

6、安全用电是否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电源线芯是否有裸露。

8、大型机械设备是否有年检、及合格证。

9、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有操作经验及持证上岗。

10、是否有专职的安全人员,人员是否在岗,有无值班表、值班电话。

11、施工人员是否有违规操作。

12、是否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13、是否建立员工人事档案,是否购买本工程的工程工伤保险,是否按规定发放民工工资。

14、由不可抗力引起或客观因素导致,且项目施工方无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托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项目施工安全。

四、巡视检查结果处理

每次巡视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对巡视检查过程中做出的一些指示均应记录在案,通报工程负责人。发现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工程负责人进行纠正处理,如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发现涉及影响施工工程质量及人身安全等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工程应立即暂停施工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复工;未及时整改的,相关职能部门将责令项目全面停止施工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置。

      

 

附件2

 

平凉路街道加装电梯代建参建单位“黑名单”制度

 

一、全面梳理在建项目情况。对本街道在建加装电梯项目开展全面梳理,准确掌握各项目的建设进度运行情况,全面了解代建等参建单位的履职履约情况。特别对签约后迟迟不开工、进度大幅延后、建设长期停滞等项目要逐一分析原因,及时抓好统筹协调、难点问题的化解。

二、切实落实代建单位后评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代建单位管理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3]388号)要求,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做好代建单位的后评估考核,形成区域代建单位评估情况,并及时向基层、业主公布,引导业主择优选择。

三、有序建立优胜劣汰机制。要按照本市相关管理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对在建加装电梯项目开展抽查、巡查,对参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开展处置,逐步清退“小、散、弱”参建单位,营造良好行业氛围。

四、推动加梯保险制度。加大加装电梯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宣传,引导业主优化加梯建设资金结构,加快推动加装电梯工程引入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专业团队对整个建设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强化外部监督,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和质保期外保险兜底。(具体以市、区相关部门发文为准)

五、推动资金托管模式。广泛宣传、有效引导专业机构参与本市加装电梯资金托管,并指导业主在前期加梯方案征询阶段,协商明确建设资金和后续管理经费的资金托管机构,加快推动加装电梯资金托管模式落地,通过专业机构监管,有效管控加装电梯前期建设、后续维保等全过程资金安全。(具体以市、区相关部门发文为准)

 

 

 

 

 

 

 

 

 

 

 

 

 

 

 

 

 

 

 

附件3 

 

加装电梯勘察设计行业“白名单”企业

10家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