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2018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情况 2019-01-28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2018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市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沪财督[2018]8号)和《关于本市组织开展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财监督审〔2018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18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根据市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沪财督[2018]8号)文件精神,20183月,我局制定了《杨浦区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杨财发[2018]36号),确定了检查的重点行业和单位,明确了重点检查内容。20184月和9月,我局分别制定《杨浦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杨财发[2018]61号)和《杨浦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杨财发[2018]156号),安排监督检查单位30户,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5户、企业10户、代理记账机构5户,并将通知内容在本局官网进行了公示。

(二)我局根据今年监督工作的要求,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对参与检查的人员传达了最新的文件精神,对各项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并从检查的程序、内容、关注的重点等方面作出了统一的部署。

(三)检查小组2017411月间完成了30被检查单位的实地检查工作,通过初审、复审后作出处理决定。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0,989.90万元,其中会计核算不实金额2,921.31万元,其他违规问题金额8,068.59万元。纠正违规问题涉及金额10,316.92万元。

二、发现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部门决算报表填报不准确。如某行政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部分上报财政数据与单位账面财务数据存在不一致情况。

2、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如某行政单位结余及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未及时上缴。

3、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如某行政单位20155月的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至2017年底仍未上缴。

4、虚列经费支出。如某行政单位将无定向用途资金通过零余额账户划转至专户,无支出依据。

(二)内部控制方面

1部分设备购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如某事业单位购置碎纸机,未通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方式购买。

2、部分支出未通过公务卡支付。如某行政单位餐费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3、部分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不完整不规范。如某行政单位购会议用食品,报销凭证后未附明细采购物品清单。

4、合同管理不规范。如某行政单位对外签订合同非法定代表人签署,也未取得法人授权;某行政单位2017年支付合同价款,但该合同已于20169月失效。

(三)财务管理方面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入账。如部分单位采购物资,对其中符合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定义的部分物资会计核算时未记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银行存款账实不符。如某行政单位工行(社保户)银行对账单余额与账面余额不符。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如某行政单位办公用房已划拨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已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单位财务账上未对相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做调整处理。

4、往来款长期挂账。如某行政单位其他应付款账龄三年以上且无需支付的款项未及时清理。

5、会计核算不规范。如某公司将缴纳的滞纳金记入“研发费用”中核算。

(四)代理记账机构

1、会计核算不规范。如某公司固定资产未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车辆、办公设备等进行分类核算;某公司发生主营业务收入时,未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核算销项税额,而是直接将该销项税额根据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减免税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某公司未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提取盈余公积等。

2、现金管理不规范。如某公司个别现金支出超出《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使用额度;某公司存在坐支现金情况。

3、发票审核不严。某公司存在用不合规发票入账的情况。

4、主管业务负责人变更未及时备案。某公司原主管业务负责人变更事项未向主管部门提交变更事项登记表,未及时完成变更事项备案手续。

5、代理记账委托合同要素不全。某公司2017年度签订的代理记账委托合同中,未明确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以及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等内容。

我局将在下一阶段工作中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实现监督检查为预算管理服务的目的。

 

 

 

 

杨浦区财政局

20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