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11-2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 年)》等规定要求,现就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听取法治宣传工作汇报。牵头制定年度的普法任务和工作计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同时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问责,将法治工作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并实施监督考核。推动分管领导落实相关依法治理的工作,积极履行依法行政、参与法治宣传,并在年终进行“述法”,按时上报工作成效。

3月7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牟娟同志在区政府常务会上落实“行政首长季度讲法”,讲解了《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并介绍了我局贯彻落实《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情况。

(二)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

我局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组学习安排学法讲法,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安排交流学习体会。2023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法6次,学习《上海市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上海市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现场勘测工作规范》、《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等。同时把学法讲法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提供保障。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我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

(一)深化审批改革,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根据《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对各项“放管服”工作部署和推进,全面落实“四减半”和“两个免于提交”,按照“整体政府”理念和“全流程、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将社会投资、国有企业投资、政府投资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办理范围。

牵头本区各单位开展“行政协助”平台的培训和全面使用,实现了“前台一窗收发,后台联合会审”的审批服务模式,持续优化审批制度的运行和管理,在“一站式审批”和“一口发证”的基础上提高服务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

2.不断优化“一网通办”服务

实现在“一网通办”平台全程网办,所有服务项目做到“0跑动”和当场办结。根据市级部门对本条线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重新修订办事指南,并发布了最新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年将49项“依申请权利事项”改为“即办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更新上线,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打造公开透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型政府。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实施规划管理

1.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执法制度,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专项整治,现场监督管理21处,共完成92个待核图斑的卫片执法工作,积极推进“sdlj”(涉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未报违法案件2件,罚款金额4000元。做出责令交地决定3件。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后,严格按照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将涉案信息上网公示。对于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制定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目录,由局法制部门进行审核,同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2023年,我局共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20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19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2件、开工放样复验13件、竣工规划资源验收26件。创新审批方式,提升审批效能,平凉社区01D4-06地块(平凉街道71街坊)、01D2-03地块(平凉街道75街坊)住宅项目创下从拿地到方案公示仅用时9天的杨浦新速度。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主动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新要求,按照上海市《全过程信用管理要求》,进行“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的“三清单”管理,每月通过信用子平台报送信用重点监测信息数据,依托大数据管理手段提升执法质量;通过运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新的执法模式,严格做到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检查事项不纳入清单,清单之外无检查,提升监管质量,减少企业负担,有效避免了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的问题。 

3.重视司法和检察监督

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7件,全部维持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办理行政诉讼案件6件,3件为我局自身的信息公开案,其中主要领导出庭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2件,领导出庭率100%。另3件经法院调解,对方撤诉。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融入实践

1.修订和发布《普法责任清单》

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修订了2023年的《普法责任清单》并上网公示。清单明确了各职能科室的普法责任,使各部门可以有的放矢地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宣传,压实普法责任。

2.开展重大节点法治宣传

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在“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 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法治宣传时点,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通过派发相关普法宣传材料、法律书籍和制作宣传板、海报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推进开展人民建议征集站点建设和人民建议征集活动,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共开展人民建议征集会85场,回收调查问卷12527份,配合区征集办开展活动3次,配合市局开展人民建议征集调研活动。

3.加强法律学习和以案释法

年初制定法律学习计划,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计划开展法规学习。今年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上海市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现场勘测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交流学习体会。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运用规划和自然资源方面法治实践的案例,对企业开展集中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不足和对策

一是法治宣传深度与广度还可进一步提高。要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业等的合作,通过多种方式拓展法治宣传渠道,确保法律知识覆盖面。

二是学习法律的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要制定更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鼓励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意识和水平,确保工作人员对新法规的理解和掌握。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根据《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继续巩固已有的工作举措和成效,不断提高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能力。围绕规划调整、项目审批、土地出让等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的重大行政决策,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步骤,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规则。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行政矛盾的司法化解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区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