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01-04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所:

2021年春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冷链食品和防疫物资监管

(一)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围绕市、区两级对冷链食品及从业人员的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对冷链食品生产、贮存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措施以及从业人员防护要求,持续开展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连续采样和监测。

(二)加强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

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的通知》,以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水产品为重点,落实企业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督促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时或定时上报进口冷链食品交易数据,做到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

(三)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口罩、无纺布(含熔喷布)、空气净化器、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防疫相关产品为重点,着重检查超市、药房以及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产品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商标侵权、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等违法经营行为。

(四)加强防疫物产品标准监督

持续开展防疫物资产品标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非医用口罩、儿童口罩、空气净化器相关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依法予以处置,并报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印发《疫情防控标准文本汇编》,为生产企业提供行政指导,规范标准执行。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一)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食品安全监管

针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食品加工经营行为,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公筷公勺服务。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健食品按规定在专区销售,设立提示牌,标注消费提示信息。

(二)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要以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目标,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和高度的警惕性,做到思想重视,责任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节日食品安全供应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进口冷链食品无追溯信息、无相关证明的,一经查实要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一)加强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

结合市区两级要求,加强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特别要求区内商场、轨交等人员密集单位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安排人员开展针对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二)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春节期间,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节假日值守,准备好相关特种设备应急文书(指令书、检查记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备勤,做好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处置。

四、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一)落实春节期间保供稳价有关要求

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告诫相关主体不得实施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求各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企业自身及场内商户管理,防止出现蔬菜价格过高、过快上涨。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对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等蔬菜经营场所的价格检查频次,及时处置蔬菜价格投诉举报,对于涉嫌价格违法的线索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对于调查未构成价格违法的,做好解释说明。

(二)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

紧紧围绕“长江禁渔”、“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岗位职责,加大对商品交易市场各种交易行为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尤其是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经营行为规范,发现场内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切实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继续加强对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监管,继续落实在本区商品交易市场活禽禁售监管的要求,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大网络监管和广告监管

以辖区内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历史投诉举报反映较多的网站(网店)及其所涉商品为重点,加强网络交易监管,重点查处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平台内的经营行为。规范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加大对节日期间易发高发的商业混淆、刷单炒信、巨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大力整治违法广告,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要及时发现并从重从快查处。

(四)加强动物产品流通监管

节前对各重点冷库、批发市场展开专项检查,确保动物产品检疫安全。节日期间遇有动物检疫、宠物诊疗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前往调查处理,遇有突发动物疫情迅速组织应对,确保履职到位。

(五)加强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围绕重点行业、区域和产品,对取暖用品、热水器、灶具等节日热销的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强化问题企业后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节日市场。在前期已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电线电缆和防爆电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回头看”,加大对非法生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产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重要生活用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发生行业性、区域性、苗头性的质量安全风险。

(六)加强药品化妆品监管

对安全事件易发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对防疫相关抗病毒中药制剂、抗病毒西药制剂、中药饮片、退烧止咳药、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药品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如商业中心和商业聚集区)药品零售企业、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现行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做好春节期间药品、化妆品网络销售的监管工作。充分应用零售药店智能化终端等智慧监管手段,重点检查药学技术人员上岗考勤和在岗服务情况,确保严格执行“退烧止咳药”、“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规定,要求药店对购买人必须通过“零售药店特殊管理药品监管系统”(人脸识别)“人证合一”校验,准确录入购药人手机号、是否患者本人、购买药品品名、数量等信息,落实“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限量销售。加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监测。

(七)加强医疗器械监管

进一步加强重点商业聚集区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做好春节期间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监管工作。加强市场巡查,加大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医疗器械产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依托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依法保护商标、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等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严重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节日期间侵犯知识产权,危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加强春节期间各类市场知识产权监管,重点关注大型商场、超市、小商品市场、电商平台等重点区域,以食品、药品、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旅游纪念品等为重点对象,督促市场加强自我管理,源头管理,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被“围猎”风险相对集中的情况,深刻吸取“春节送礼清单事件”教训,紧盯重要节点,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风清气正的氛围暖人心、聚人心。

(一)加强节前提醒,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发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通报,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严守各项纪律规定,真正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廉洁过节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管好干部、带好队伍。通过打招呼、发信号等多种方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严明纪律要求、展示反“四风”工作成效,为推进节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风清气正过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举报渠道

紧盯节日“四风”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礼卡及年夜饭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优先处置,以便及时按程序组织核查处置应对。

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层层压实责任。要细化各环节的监管措施,落实任务分工,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

节日期间,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局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同时要随时关注电脑、电话和传真机上的情况,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节日期间投诉举报,及时回应市民诉求和社会关切。及时稳妥地处理各类相关问题。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值班岗位,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自脱离值班岗位,不得擅自顶替值班。

各部门正、副负责人、各级应急队伍主要联系人必须保持手机开通,确保通信畅通,并做好应急准备。节日期间,请各市场监管所准备好执法车辆和各类文书材料等,以方便检查工作开展严禁擅自用车、私自用车、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工作

全局的值班、车辆、保密、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实行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保密、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涉密文件和资料的管理,该清退的文件、资料应及时清退。现金等重要财物一律不准放在办公室内。

严格落实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提升部门整体防御火灾和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以防火、防安全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安全防范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放假前,各部门要关闭所有的电器(值班电脑除外)电源开关、煤气阀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事故的开关等,确保万无一失。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深入展开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和实施“拒烹野味”、“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提倡健康消费理念,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市民群众安全文明乘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行为,切实防范企业和从业人员因为赶进度等情况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废弃物减量主体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区域内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等要按值班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局值班室。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加强各类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报告工作,做到“首报迅速、续报准确、终报完整”。

 坚持“每日一报,有事即报”。每日9:30-11:00将上一日9:30—当日9:30期间辖区内有关市场监管方面的情况汇总入《2021年春节上海市市场监管工作报表》,通过OA系统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值班室。如情况正常,请于每天15:30向市市场监管局值班室报平安,每天16:00(2月10日为17时30分至18时)向区总值班室报平安。值班人员在报送报表时要加强与科、所沟通,数据务必确保客观全面,无遗漏。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