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第二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活动工作计划 2018-05-23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办市发[2018]1号)和上海总工会、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开展第二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杨浦实际,制定上海市杨浦区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开展第二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活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0号),按照“立足岗位、贴合实际、全员参与、注重实效”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第二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的浓厚氛围,提高文化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文化综合执法技能,推进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和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塑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杨浦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孙庆辉,支部书记付晓任组长,副大队长朱永明、张航任副组长,大队法制科、办公室、综合协调科(筹)、执法一科、执法二科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法制科会同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工作,全队人员全员参与(见附件1)。组织保障“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目标明确、方案细致、责任落实、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组织完成好“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各阶段的学习和竞赛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大队和执法人员文化综合执法技能,组建队伍参加“第二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活动”,争取好成绩。

四、活动形式

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由“岗位练兵”及“技能竞赛”两部分活动组成。

(一)岗位练兵

岗位练兵活动全队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全员参与,按照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好法律法规学习、岗位技能培训及迎接考核等工作。

(二)技能竞赛

在认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基础上,组队参加市总队举办的技能竞赛。

五、活动内容

(一)政策法规

熟练掌握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体育、旅游等本市文化综合执法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和规章(见附件2),知晓、理解有关的时事政治、文化政策及法律法规,并能熟练应用。

(二)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

根据执法办案的要求,熟悉掌握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执法文书写作等基本知识和其他专业技能,综合考查执法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熟练掌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综合考查案卷的组卷归档及保管等相关内容。

(三)执法程序规范

熟悉掌握《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范》、《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试行)》等相关内容。综合考查文化市场执法程序、行为规范及举报办理规范等。

(四)移动执法及网络案件办理

掌握网络文化市场执法的方式方法,熟练使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业务应用系统与移动执法系统,综合考查网络文化市场案件办理及移动执法系统应用能力。

六、活动安排

大队“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中旬—5月下旬)

大队高度重视“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把“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列为全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制定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组织召开活动启动会议、专题部署会议,加强活动宣传环境打造,并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和专门调研,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力度,统一思想认识,激发执法人员潜心学习业务、精练执法技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投身于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

(二)岗位练兵阶段(6月上旬—8月下旬)

根据“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活动内容,结合本市、本区执法业务和岗位特点,重点组织好执法人员自学、互帮互学和单位集中培训工作。

1、组织执法人员使用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开展业务自学,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受训,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80学时。做好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的督察组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培训考试系统对岗位练兵情况的随机抽查考试的准备。

2、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市总队等组织的师资巡讲、以案施训等培训活动,积极开展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培训覆盖面不低于80%。

3、将岗位练兵活动与日常巡演、专项整治、执法办案有机结合,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文化安全。

4、接受上级对“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督查。

(三)技能竞赛阶段(9月)

根据岗位练兵成效,通过自荐与科室推荐相结合,大队好中选优,优中选精,挑选3名队员组成代表队参加第二届上海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技能竞赛。

(四)工作总结阶段(10月上旬)

认真总结大队“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经验做法,10月15日前,向市总队报送“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总结。

七、表扬奖励

1、对在本次岗位技能竞赛中表现突出、取得入选市总队“直通北京”封闭式集训资格的参赛队员予以表扬。

2、竞赛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到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对加强文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文化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作用,把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作为大队全年重要工作,有力推进,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到位。加大思想发动力度,把“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作为自我提升、团队凝聚的重要抓手,变“要我练、要我比”为“我要练、我要比”,“练与不练、比与不比不一样”,实现从大队到队员执法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加强保障,有序推进

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工作,在市场监管不松懈的前提下,要将工作资源合理倾斜,为“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在人、财、物等多方面给予保障,做到人员落实、时间保证、经费保障、效果明显。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将大队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情况向总队等汇报;要认真参加市总队组织的每一期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学习质量;要将总队培训的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地传达给每一位队员,发挥总队培训的最大效果;要大力推进面上练兵竞赛工作,让每位队员都参与进来,让每位队员都有提高;要注重发挥业务骨干的作用,着力发现和培养尖子和能手,为“技能比武”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

始终将“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与日常工作推进相结合。大力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的学习训练,促进队伍素质能力大进步、大提升,督促和引导全体队员由“应知应会”向“专家骨干”转变;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相结合,岗位练兵要着眼技能竞赛,认真组织好技能竞赛,并以技能竞赛推动岗位练兵活动的深入和质量的提升,两手抓,两手硬;通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带动和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推进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提升监管工作水平,用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效能检验“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开展的质量,真正做到“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和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