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殷行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2024-02-04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殷行街道办事处

公告

胡桂芳:

本机关于2023年12月27日作出《附有违法建筑的不动产认定书》,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附有违法建筑的不动产认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