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杨浦区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4-05-29
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杨浦区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优秀技能型人才,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64号)的要求,我区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杨浦区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技能人才工作、技能竞赛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技能竞赛对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坚持创新引领、公平公正、绿色节俭的办赛要求,提升杨浦区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比武活动,大力选拔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杨浦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建立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负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科经委、区国资委、区总工会、团区委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竞赛活动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竞赛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推进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竞赛活动委托上海文胜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上海同培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区三才培训中心、上海海阳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上海仟盛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上海市东亚进修学院等联合承办。
三、任务分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竞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培训和技能鉴定、技能展示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经费用于技能竞赛的开展。
区教育局负责向广大中职院校师生下发竞赛通知,激发师生参赛热情,遴选有技术特长的师生报名参加。
区科经委、区国资委负责在本系统、本行业中宣传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扩大赛事影响力,组织和选拔广大职工报名参赛。
区总工会负责面向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和选拔职工积极参与大赛。
团区委负责号召和选拔本区广大青年积极报名参加竞赛。
四、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开展两大类项目,具体如下:
(一)正式比赛项目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职业培训师(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咖啡师(三级)、养老护理员(三级)、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三级)、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四级)、保育师(三级)、保卫管理员(三级)、室内装饰设计师(三级)、电子商务师(三级)等;
(二)展示交流赛项目
参照行业技术标准,结合企业实际要求,邀请各区技能人才共同参与,为广大职工提供展示技能、提升素质、成长成才的技能交流平台。
五、参赛条件
参赛选手原则上应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关要求报名参赛。
六、参赛人数
竞赛项目的实际参赛人数应达到一定的规模,对实际鉴定申报人数少于30人的项目,竞赛主办单位可以取消该项目的竞赛。
七、竞赛方式
正式比赛项目按参赛成绩取证,并且采用直接决赛制。各项目办赛场地由相关承办单位落实,参赛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通过相应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选拔,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竞赛排名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及操作技能成绩总分计算确定,一般情况下竞赛排名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不低于30%、操作技能成绩不高于70%计算确定。
八、奖项设置
1.颁发证书。竞赛成绩合格的选手颁发对应等级证书。
2.晋升等级。比赛成绩优秀且满足下列条件的选手,可由主办单位申请晋升等级:
对应高级工(三级)比赛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其中已具有技师(二级)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对应中级工(四级)比赛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三级)。原则上在校学生最高晋升等级为高级工(三级)。
晋升后的职业技能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职业技能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晋升等级不超过本市本职业线性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3.个人奖项。比赛项目设金、银、铜牌各1名,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前十名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获奖选手可获得奖金、奖牌和奖状,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奖金分别为金牌5000元,银牌3000元,铜牌2000元,优胜奖500元。对成绩突出的个人优先推荐参与各类高技能人才推优评选。
4.团体优胜奖。同一竞赛项目组织3人以上参赛的单位根据竞赛成绩评出优胜奖,每个竞赛项目设1名团体优胜奖,并颁发奖状和铜牌。
5.优秀组织奖。对宣传发动深入,组织管理有序的参赛单位和培训机构授予2024年上海市杨浦区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状和铜牌。
九、竞赛费用
1.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在本区正式比赛及展示交流赛项目中承担赛前培训及展示任务的单位,竞赛每个项目按实际费用发生情况(最高10万元)给予工作资助,主要用于培训及竞赛过程中发生的设施设备、能源、耗材、授课、技术模块设计、考评等相关赛前培训、技术保障及赛务支出。相关资助金额必要时由竞赛活动组委会进行联合审核。
2.经事先报备同意开展的2024年全年的展示交流赛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赛务支出,以实际支出为准。补贴主要用于竞赛过程中发生的设施设备、能源、耗材、技术模块设计、考评等技术保障及赛务支出。
十、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动人员积极参与,扩大赛事影响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对违反有关规定、办赛质量不高、造成不良影响的,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酌情予以处理。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上海市杨浦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杨浦区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