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绿化市容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01-22

区绿化市容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杨浦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依法实施绿化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推动绿化市容行业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有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部署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按时向区依法治区办报告,并在“上海杨浦”官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是审议重要法治事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各项法治政府建设问题,审议重大行政决策《杨浦区户外招牌设置导则》、关于林业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执法委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等重点法治工作,提高依法决策的行政水平。

三是依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法治建设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在局党组会进行专题述法。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牵头开展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中期评估及“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推动第一责任人责任落细落实。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完善法治建设制度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本区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3场法治讲座。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局党政领导班子、系统区管干部在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读书目,结合个人自学和专题党课,切实做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入心见行、善思善用。结合行业实际,编制绿化市容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增强学法用法常态化效应。

二是评估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和区政府关于全面评估清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我局会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成立评估工作组,围绕《杨浦区关于加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全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杨绿容规[2021]1号)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及专家论证等三种方式,经合法性审核和集体决策,清理与行业新标准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保障依法行政。

三是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编制《公平竞争审查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审查对象、4类18项禁止性标准及审查流程,对《杨浦区户外招牌设置导则》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自查2022年度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文件,形成关于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报告。

(二)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杨浦区户外招牌设置导则》纳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中广泛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道意见建议,邀请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座谈交流设置细节,完成风险评估、引入专家论证,结合法律顾问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并落实集体审议制度,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决前必审”“一策多审”。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公开即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填报标准公开形式和发布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已累计主动公开公文类文件56件,备案依申请文件1件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要项目、重大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合同文本等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公平性,2023年审查合同、文件500份,有效规避法律风险规范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开展2024年度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和2023年度法律顾问考核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审批。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制度,对照本市绿化市容部门许可事项,更新我局行政许可清单,2023年办结行政许可(备案)共421件,其中:涉及环卫类事项274件,占比65%,涉及市容景观事项78件,占比19%,涉及绿化事项69件,占比16%。各审批项目均按照办事指南规定进行处理,自查未发现超范围审批项目、变相审批或擅自增加审批项目的现象存在。会同区档案馆对接市绿化市容局政务服务信息接口,以行政许可办件为基本单位进行电子文件实时归档,保障政务服务信息数据规范存档。

二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绿化市容行业行政许可需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目录》及事中事后监管风险点清单,按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1项牵头抽查事项“机动车清洗企业检查”及2项参与事项“建筑市场的渣土运输车辆监管”“食品餐饮单位的店招店牌设施检查”,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区建管部门、区城管执法部门等,共计抽查74家单位,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序有力。

三是规范公共服务事项。根据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的工作部署,清理查询服务、涉诉服务等19个公共服务事项。围绕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这一宗旨,申报开通花园式单位创建指导服务、单位绿化养护指导服务、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养护指导服务、单位和居住区绿化养护技术培训服务、全民义务植树宣传服务及装修垃圾清运信息查询等6项公共服务,为市民提供生产、生活便利。

四是加强线上线下帮办管理。开通接入“对城市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处置(分批排放、回填)的申报核准”事项的在线人工帮办,安排专员提供工作时段专业帮办,落实1分钟内首次响应,实现对企业群众的疑惑“有问必答、答必解惑”。更新完善“一网通办”问答类知识库,包括办理流程、业务口径、规章制度、系统操作指引等内容,全面支撑线上帮办。线下落实局领导班子帮办制度,组织户外招牌设置备案座谈会、渣土联合执法座谈会,邀请企业单位交流行政许可难点问题。将《杨浦区户外招牌设置导则》的政策解读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向辖区企业全量推送,提升企业服务主动性。

(四)持续加强普法及依法治理效能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宣传主体责任,更新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于“上海杨浦”网站向社会公示落实宪法、民法典宣传工作,发挥杨浦公园民法典主题公园的集聚效应,杨浦公园党群服务站开展45场“周一法律日”咨询服务及2场民法典讲座,开展宪法进公园线下宣传咨询活动和线上微信宣传,营造宪法学习氛围。强化行业专题普法,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七进”每月主题宣传及林长制主题宣传月等活动,结合“3.12”植树节、“爱鸟周”、“世界环境日”等节点,加强爱绿护绿、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开展野保行政执法。在清风行动及网盾行动中,我局野保执法人员会同市、区公安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区域内餐饮饭店、花鸟市场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配合市公安部门奔赴河南,抓捕犯罪嫌疑人数人,收容救助国家一级、二级野生保护动物427只;配合甘肃省公安部门、区公安部门处理1起野生保护动物制品案件,查获盔犀鸟鸟头制品8件,马来西鸟标本1件,现生象牙1对,目前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网盾行动中发现部分餐饮单位存在违规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数起案件均已移交区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是强化管理执法联勤联动。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设置指示牌、临时广告、店招店牌、电杆广告等户外设施对拒不整改的情况,移送城管执法部门违规户外设施处置意见共28件。并配合区城管执法部门办理树木修剪、违法行为认定24件,形成畅通有效的管执联动机制。

、存在不足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还存下以下三方面不足。一是法治工作制度亟需完善。随着今年《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出台,关于林业行政执法的相关配套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务服务效率有待提高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虽已全部上线“一网通办”,但网办率和监管率仍有待提高。三是普法形式有待拓展。绿化市容条线行业法规资源总体丰富,但是面对近几年出台或修订的法规条例,仍需要进一步强化普法力度、拓展普法形式。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坚持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注重行业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应诉的培训力度,依法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民事案件生效裁决。

二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强化行政许可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将对照绿化市容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目录清单和监管风险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做好执法信息公开。

三是拓展普法宣传形式内容。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面,坚持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上宣传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密切依托主题活动开展宣传,不断增强普法力度。并开展“以案释法”,提高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知法守法意识。


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