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金融理财风险警示宣传(编号2025-03) 2025-02-13


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金融理财风险警示宣传

(编号2025-03

 

为进一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金融理财风险,杨浦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持续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金融理财风险警示的宣传教育。本期内容如下: 

 

别被非法金融“割韭菜”,练就火眼金睛是关键

 

案例回顾

1.养老项目

张某伙同他人注册成立投资有限公司,张某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开发养老山庄、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为由,通过散发传单、开展推介会等形式公开宣传,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200余人,特别是老年群众,向该公司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00万余元。

2.虚拟货币

王某及5名家人经朋友陈某介绍投资“马来西亚mfc”虚拟货币理财项目,陈某以高收益、“只涨不跌”为诱饵,保证每年能获得50%-400%的收益,该项目需缴纳会费,加入后发展会员可获奖励。王某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其开户和管理均由陈某代为操作,后发现该项目是庞氏骗局,自身及家人损失达100万。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3.汽车众筹

孙某等人通过网络汽车众筹平台、微信群和QQ群发布虚假的汽车众筹项目信息,采取承诺高额还本付息等手段,骗取集资参与人信任,诱使集资参与人向网站的汽车众筹项目投资。孙某等人非法集资670万余元,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4.寄卖行项目

刘某在某县开设“某某寄卖行”,以典当手机、首饰、摩托车等物品赚取手续费为业取得周围邻居信任后,他以月息2分或3分的高利息为诱饵,虚构当铺典当车辆、亲戚患病急需现金、领导急需资金周转等事由,先后从王某等18人手中骗取现金113万元,除支付部分利息与偿还部分本金共计19.3万元,实际骗取现金94万元。

 

风险提示

提高风险意识:非法集资常以超高回报率为诱饵,广大消费者应时刻保持警惕,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面对“天上掉馅饼”的高息诱惑,谨记高收益伴随高风险,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识别虚假宣传:不法分子利用华丽包装、虚假项目信息来蒙骗投资者。对于各种宣传广告、社交媒体上的信息,要仔细甄别,查证项目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公司背景资质。

防范熟人诱骗:很多非法集资借助熟人网络传播,亲朋好友之间要互相提醒,不要因亲情、友情而放松警惕。涉及钱财,需独立思考、多方了解,不能碍于情面仓促决策。

选择正规渠道:在参与金融活动前,选择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投资前一定要了解资金流向,确保投资项目真实、透明,资金有合理明确去向,避免通过非法渠道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