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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道公务车辆处置的请示 2020-01-09
索引号:-2020-00001
发文字号:杨长办﹝2020﹞1号
发布机构:长白新村街道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区财政局:
我街道公务车辆沪ARW511于2008年8月购置,车型为别克SGM6515ATA,已到报废年限(使用已超11年)。该车辆主要用于日常信访维稳、应急执勤、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由于该车辆已超使用年限,出现变速箱异响、缸体机油压力不足、发动机故障频发等问题,每年都需投入较大修理费用。现经区机管局批准同意更换该车辆,现特按照区机管局公车处置规定将该车辆评估和拍卖,拍卖所得费用汇入街道办事处账户,并通过政府采购购置一辆新的上汽大通普通型G20,排量2.0T,车价为18万元(购置税、保险费、委托办理等费用按实际费用支付)。
妥否,请审批。
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