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数据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杨浦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数据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民路800号,邮编:200082,电话:021-2503108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杨浦区数据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的各项要求,有序完成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综合政务3件。已将机关简介、机关职能、内设机构面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杨浦区数据局秉持高效透明原则,及时发布最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标注更新日期。依规更新机构职责,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与办事指南,同步更新门户网站信息,确保公众获取准确指引。全面移交并依规公开本局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优化修订《杨浦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聚焦重点场景,发榜征集揭榜方,经严格评审后择优支持,推动电子政务项目创新发展,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效能。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杨浦区数据局严格规范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加强动态管理。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数字杨浦”微信公众号自2025年11月18日上线,截至12月31日,共推送126条信息,涵盖数字经济、数字生活、数字治理前沿资讯及政策发布、解读等内容,拓展传播范围,提升传播广度与深度。  

11月15日,全市首个区级一站式数字服务平台——“杨数浦”数字服务超市上线。该平台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创新构建了“3+1+N”服务矩阵,包括3个“主动服务区”、1个“数据服务官”和N项“个性化服务”,实现了业务办理一触即达、政策服务一键匹配、数字工具一站集成、智能客服一窗响应、个性需求一链融合,以数据力量全力打造更适合企业发展的最优生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机制,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部门新要求,不断提升区数据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收到关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本年度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没有被纠正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24年4月成立以来,区数据局正在搭建工作框架,调研谋划重点工作进程中,加上国家、市数据局也正在制定相关工作政策,因此,我局尚未制定需要主动公开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且根据“三定”方案,我局不具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故可主动公开的信息较少。尽管我局已通过纸媒、“上海杨浦”公众号、“数字杨浦”公众号以及“一网通办”平台进行了相关工作的动态公开,但因成立时间不长,呈现给公众的信息的数量不够多,内容不够系统,导致公众对数据局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果和职责权限了解有限,认知不够深刻全面,因此,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

)改进办法

一是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信息。紧密依据国家和市数据局的指导精神,结合区委区政府赋予的数据局职能定位,全面梳理需要制定的各类文件,确保在面对各类问题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的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标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与常态化。

三是强化审核工作。在后续信息公开申请的需求量上升后,组建专业的审核团队。团队成员包括法律专家、业务骨干等,从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多个维度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既保障信息的质量,又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本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4年,本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2024年,本不存在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