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局机关职能 2021-10-21

(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拟订相关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分区规划、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修改;组织地区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修改;参与编制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建设项目、城市雕塑建设、房屋外立面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规划管理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各类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收回、土地储备、闲置土地处置、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应及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拍挂和协议出让;承办土地使用权确定工作;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工作。
(四)负责城市地名管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职能转变。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以深化“ 放管服” 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弱化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切实提高审批透明度和监管效能。
(七)与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会同相关部门提请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间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