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1-2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抚顺路凤城四村8A407室;邮编:200093;电话:65638391;传真:65637821)。

 

一、概述

2015年,杨浦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健全体系、完善机制,丰富载体、狠抓落实,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本局根据《条例》《规定》及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表现在: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健全由本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各科室协同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公文信息公开属性,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及时做好相关政府信息的归档和送交工作。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依托“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以及杨浦区财政局网站,以财政预决算信息为重点,做好公众关注度高的各类财政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不含政府采购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特点是:一是不断推进主动公开常态化。通过区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附表、《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附表、《关于杨浦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及附表、本局负责公开的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同时,及时公开月度预算收支情况等信息。二是不断深化预算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了本区“三公”经费预决算、本局部门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并对本区“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举借债务情况等作出说明。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年末车辆保有量、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行政经费统计数、政府采购情况、预算绩效情况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三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渠道的便利性和有效性。以网上发布、张贴告示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布服务信息、办事流程、注意事项等,方便市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等手续;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本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及“财政预决算”专栏链接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与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本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答复9件、申请人主动撤销2件、逾期未补正1件、重复申请不予答复1件。在作出的答复中,“同意公开”的4件,占44.4%,内容主要涉及本区财政预决算、旧改资金等方面;“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的3件,占33.3%;“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22.2%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不存在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案件。

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本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收取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局在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与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在公开的及时性、内容完整性的细化程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016年,本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推进以透明预算为重点的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财政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健全机制。强化与本区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法制部门和市财政局相关部门以及兄弟区县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依法有序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区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和维护各类财政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实效性和便捷性。三是改进工作。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问题导向,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补上短板,进一步推动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七、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指标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13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9

     4.信函申请数

 

3

  (二)申请办结数

 

13

     1.按时办结数

 

1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