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上海市杨浦人民法院 上海市杨浦人民检察院 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杨浦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1-05-27

   为加强本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合力,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制定了《杨浦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予以印发。

 

 

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上海市杨浦人民法院

 上海市杨浦人民检察院             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519

 

 

 

 

 

杨浦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本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杨浦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本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政策指导,研究解决衔接过程汇总的重要问题,完善衔接机制;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研究审议联合通报事项;研究衔接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消防救援支队等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区应急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联席会议;督促及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整理会议纪要,并报送各成员单位;负责联席会议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区应急局有关负责人或其委托的联席会议成员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以邀请其他单位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

四、工作要求

区应急局会同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当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