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路街道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试行) 2022-03-21


 

 

 

杨江工委〔202214             签发人:史文卿

 

 

江浦路街道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市绿化市容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杨浦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辖区低碳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江浦路街道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体系完善、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绿化资源保护发展机制,确保“绿有人建、树有人管、责有人担”。提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等指标

2035年,林长制高效运行,生态空间更加稳定,生态布局趋于合理,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绿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平稳增加。

二、组织架构

(一)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街道林长,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副林长,兼任林长制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推进。同时以居委为单元,实行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区域。

(二)建立林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由林长制办公室牵头,党建办、管理办、平安办、自治办、宣文办、营商办、城建中心城运中心、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商讨辖区内林长制相关工作事项,及时协调处置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

林长办: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相关工作的落实、推进和督查,传达上级的部署要求,做好信息数据、案例的收集。

党建办:负责将林长制相关工作纳入各居委会年度绩效考核并指导街道林长办对各居委开展专项考核。

管理办:负责市政工程配套绿化建设、绿化资源占补平衡,负责道路两侧绿化资源管护。

平安办负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制定预案,落实防灭火工作措施,协调配合做好公园绿地应急避难、火灾防控等工作。

自治办:负责指导居委会推进社区自治管理,加强对居住区绿化巡查工作,组织开展社区宣传活动。

宣文办:负责组织、协调林长制的宣传工作,林长制推进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评选参考内容。

商办:负责协调各类园区和商业办公楼宇加强对区域绿化资源的管护。

城建中心:负责做好居民区公共绿化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履行绿化资源管护。

城运中心:负责绿地纳入“一网统管”范畴,组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推进协调。

派出所:负责绿化资源违法涉刑案件查处等。

城管中队:负责绿化领域相关违法行为的行处罚等。

市场监管所:负责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以及职责分工履行野生动物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林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在林长领导下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林长制工作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络协调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检查督导制度

开展多形式检查督查,统筹推进林长制工作;街道林长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副林长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根据区林长制办工作动态,分析近期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与不足,落实季度工作内容,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不落下。

二)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依托街道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建立健全绿化资源保护管理巡查机制,将破坏绿化资源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纳入网格化巡查;对造林绿化、绿化灾害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业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

三)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对人均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等生态指标每年进行考核评价,纳入居委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居委、相关单位要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报街道林长制办公室。街道林长制办公室要定期向街道林长和上级林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典型案例等,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品质江浦生态体系

配合区职能部门,科学制定植树绿化目标,充分挖掘、合理利用绿化空间,坚持规划造绿、科学绿化,严禁违规占用绿化。严格绿地、规划用途管制,确保监管全覆盖。结合河道整治以及市政工程、街区、住宅区等建设,大力推进公共绿化。做好对零星地块、边角地块的临时绿化,提升区域绿化覆盖率。

(二)开展基础情况排摸调研

全面梳理辖区内现有绿化相关情况,包括绿地面积类型、公园绿地面积资源类数据以及产权管养等关系,形成基础台账,做到属地化、全覆盖。定期做好台账资料更新调整工作,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全面落实多方协同、齐抓共管

根据绿地属性、产权属性、实际使用等情况,落实管护责任主体,明确日常管养单位,提升管养品质。林长带头对重点区域、重点公园和成片区域绿地的督导检查。

(四)高度重视绿地灾害防控功能

配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公园绿地火灾防控、民防减灾、疫情防控责任。开展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加强对常见有害生物和市级预警有害生物的日常监测能力,切实做好常发性、突发性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五)持续增强绿地景观休憩功能

加快休闲绿地建设,推进绿地开放“可进入”,提升绿地品质吸引“可停留”。配合市区重大市政工程,重点提升辖区“三横三纵”道路绿地景观建设,着力增强绿地的景观和休憩功能,打造生态、生产、生活相互渗透、无界融合的生态空间,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态消费需求。

(六)加大宣传,绿化全民公众参与

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氛围。依托hi大连路”公众号,各居民区黑板报、电子屏等宣传平台,推进社区绿化睦邻自治。

(七)完善绿化平衡机制,做好执法监管

加强对绿地资源减量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率,严肃查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及制品、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绿地资源、对绿地造成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以双林长为领导的林长责任制,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的工作责任机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相应工作制度,读懂区级要求,摸清督查办法、搞透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对居委会加强指导、层层推进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街道成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部门、一线基层人员组成的林长制工作专班,掌握工作进度、把握工作动态和难点,做好工作信息统计、传递和报送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

切实加强绿化队伍建设,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提升管理效能。组织开展对绿化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宣贯、解读培训,结合区域绿化资源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执法,提高日常巡查发现能力。加强绿化专业巡查队伍建设,完善绿化资源保护巡查、处置程序,确保不违规占用绿地,依法保护绿化资源。

(三)强化考核问责

建立林长制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制订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各居委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对照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要求,建立考核激励及问责机制。

 

 

 

本文件于2022年3月转主动公开。

 

 

 

江浦路街道党工委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