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杨浦民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2015-04-03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关于印发

2015年杨浦民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区各街道、镇,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15年杨浦民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杨浦区民政局

2015年4月3日

 

 

 

 

2015年杨浦民政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年杨浦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全国、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大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优化和提升社会服务,不断探索杨浦民政的新机制、新思路和新举措,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总体要求是:一要围绕一号课题成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二要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谋划“十三五”发展思路;三要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四要适应人民群众对民生保障的新期待、新要求,更好地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五要顺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要求,提升民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主要是八方面的任务:

一、不断完善救助帮困保障体系和防灾减灾机制

(一)贯彻执行本市“9+1”社会救助制度

1、贯彻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等9项社会救助权利。(牵头部门:社会科、救助中心)

2、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有针对性地提供综合帮扶。(牵头部门:社会科、救助中心)

3、开展街道镇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估及季度救助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社会科、救助中心)

(二)发挥慈善事业的扶贫济困作用

1、举办“第二十二届蓝天下的至爱暨慈善公益联合捐”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大慈善劝募力度。(牵头部门:社会科、救助中心)

2、加强社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建设,探索慈善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牵头部门:社会科、救助中心)

3、完善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监管。(牵头部门:社会科、救助中心)

(三)加强防灾减灾工作

1、在五角场和新江湾城街道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牵头部门:社会科)

2、举办“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牵头部门:社会科)

3、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自然灾害报灾模拟演练。(牵头部门:社会科)

4、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牵头部门:社会科)

二、深化落实为老服务各项举措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布局

1新建区福利院第一分院和春江路敬老院,新增公办养老床位580张。(牵头部门:老工科)

2、新设1家殷行街道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五角场街道第二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1家延吉街道“长者照护之家”。(牵头部门:老工科)

3、推进医养结合,在区福利院第一分院内设1家医疗机构。(牵头部门:老工科、福利院)

(二)扩大老年宜居社区试点范围

1做好“爬楼机租赁”、“失能老人家庭照料者培训”等老年宜居社区市级配送项目。(牵头部门:老发中心)

2增长白、控江、五角场镇3个试点社区,形成各具特色的为老服务品牌(牵头部门:老发中心)

3完善老年志愿服务体系,打造特色老年教育课程,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牵头部门:老发中心)

(三)推进统一老年照护需求评估试点工作

推进统一老年照护需求评估试点工作,组建第三方评估队伍,探索符合区情的老年照护评估流程和服务运行模式。(牵头部门:老工科、老发中心)

三、巩固提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巩固提高双拥共建水平

1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创建工作,开展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先进)评比工作,做好市双拥模范迎评工作,努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牵头部门:优安科(双拥办))

2、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和“双拥在基层”活动,指导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驻区各部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继续推进驻区部队“一军一品”拥政爱民活动。(牵头部门:优安科(双拥办))

3、加强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杨浦区分会建设,广泛发动社会化拥军。(牵头部门:优安科(双拥办))

(二)不断提高优抚工作实效

1、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牵头部门:优安科)

2进一步加强优抚业务规范化建设。(牵头部门:优安科)

3、深入推进关爱功臣活动,广泛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完善优抚社工、志愿者队伍建设,关心优抚对象的“急、难、愁”问题,不断提高优抚对象满意度。(牵头部门:优安科)

(三)有序推进各项双退安置工作

1、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牵头部门:优安科)

2、完成2014年度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做好江湾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建设相关工作。(牵头部门:优安科、军休中心)

3、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建设,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牵头部门:优安科、军休中心)

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

(一)深化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

1、探索形成以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为目的的社会政策、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四社联动”机制。(牵头部门:基政科、社团办)

2、加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系统优化,提高居民就近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牵头部门:基政科)

3、指导居委会做好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和日常维护工作,推动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升级和信息共享,切实发挥作用。(牵头部门:基政科)

(二)完善居委会治理体系

1、夯实基层基础,理顺居委会治理组织体系,深化工作机制,建立自下而上的自治议题形成机制,建立自上而下的以居民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居委会工作评价体系。(牵头部门:基政科)

2、依法完成居委会换届选举,举办新任居委会成员初任培训,帮助新一届居委会成员尽快熟悉业务、开展工作。(牵头部门:基政科)

(三)加强区域化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共治平台建设

1、指导各街镇制定社区代表大会和社区委员会规程,拓展共治内容,推动共建共治机制有效落实。(牵头部门:基政科)

2、探索社区基金(会),拓展社会资金募集渠道,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牵头部门:社团办、基政科)

五、持续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一)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

1、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加大实地检查和专项审计抽查力度。加强行业监管,对名存实亡组织、问题组织进行梳理、查处。(牵头部门:社团办)

2、动员社会组织申报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落实获评4A级以上社会组织一次性奖励政策。(牵头部门:社团办)

3、落实上海市社会组织监察信息服务平台试运行工作,探索通过网上信息化平台,实施群众活动团队备案、预警网络建设等工作,提升对社会组织的监察效率。(牵头部门:社团办)

(二)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1、出台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孵化支持、购买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专项管理办法,完善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枢纽式服务指导意见(牵头部门:社团办、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推动有条件的街道镇创建社会组织孵化园(实践园),进一步扩大孵化园(实践园)在街道镇的覆盖面。(牵头部门:社团办、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3、建立社会组织工作人才基地,为社会组织提供可持续的教育培训平台。(牵头部门:社团办、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三)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和公益项目招投标工作

1、完成2015年度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评审工作,对201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和专项资金审计。(牵头部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进一步完善公益项目招投标监测评估机制,做好2015年度公益项目招投标工作和2016年公益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牵头部门:社工科)

3、继续开展民生类公益服务项目征集活动,运用2014年度社区民生需求调查结果,鼓励社会组织结合民生需求设立服务项目。(牵头部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4、研究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定价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立项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牵头部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六、优化完善社会工作专业机制

(一)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1、完成为期5年的“社工素质提升计划”和“社工督导培养计划”,选拔产生10名社工督导和20名社工督导助理。(牵头部门:社工科)

2、研究制定新一轮社工激励措施。(牵头部门:社工科)

3、举办第四届杨浦区社工节,实施“社工进社区”宣传推广计划,开展优秀社工和优秀社工案例评选表彰活动。(牵头部门:社工科)

(二)加大社工机构培育发展

1、定期举办专业社工机构负责人沙龙。(牵头部门:社工科)

2、指导区社工协会开展专业社工机构核心竞争力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牵头部门:社工科)

3、鼓励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大学生成立专业社工机构。(牵头部门:社工科)

(三)深化拓展社工服务领域

1、指导大桥、平凉、延吉、控江4个街道开展社区社会工作试点工作。(牵头部门:社工科)

2、总结研究专业社工机构、社工、居委会合作互动模式。(牵头部门:社工科)

3、推动社工介入社会救助工作由传统的救济型向发展型转变。(牵头部门:社工科)

七、稳步提升民政专项服务水平

(一)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1、举办“2015我理想中的婚姻”征集、“我与伴侣的最美全家福”征集征拍等“携手之爱,体悟婚姻”系列活动,传递婚姻家庭和谐正能量。(牵头部门:婚登科、婚登中心)

2、携手婚恋新媒体“上海结婚”推出全市首档筹婚类的视频节目“婚礼大咖说”,搭建婚姻服务新平台。(牵头部门:婚登科、婚登中心)

(二)做好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做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基政科)

(三)扎实推进残疾人和儿童等社会福利工作

1、加强福利企业监管和服务,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牵头部门:救助中心)

2探索建立以困境儿童为中心的积极性发展救助工作模式,开展困境儿童救助专业培训及“临床”实践训练,提升困境儿童服务深度(牵头部门:救助站)

3强化救助、公安、城管“三合一”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街面巡查力度,救助无家可归、未成年人流浪儿童。(牵头部门:救助站)

4妥善落实区救助站搬迁安置。(牵头部门:救助站)

八、切实加强民政部门能力建设

(一)加强窗口单位建设

继续抓好基层窗口单位建设,扩大“燕子救助八法”、“五心工作法”、“银发课堂”、“幸福驿站”等服务品牌和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力度,着力提升窗口单位服务的公众满意度(牵头部门:党群科)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做好事业单位科级岗位竞聘工作。(牵头部门:党群科)

2继续推进“三五”人才培养计划和“杨民团队文化”建设,构筑高素质的现代民政干部队伍。(牵头部门:党群科)

(三)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1、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对局属事业单位的内审工作,确保民政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牵头部门:财务结算中心)

2、编制完成本部门行政权力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依法公开办事流程,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牵头部门:办公室)

3、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民政领域各项惠民政策、惠民资金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党群科)

4、做好安全和维稳工作,确保责任到人、到岗。(牵头部门:办公室)

5、规范信访程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牵头部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