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街道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工作方案 2020-06-1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快完善以法治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全力推进大桥街道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工作,根据《2020年杨浦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杨分减联办〔2020〕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3月,市分减联办下发了2020版的《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综合考评办法》。全街道上下应以“一口管理、条块协同、联动执法、联合整治”的方式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巩固分类实效,完成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创建目标。对标考评要求,居住区及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年度评分(以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综合考评平均得分计算)要全部达到90分及以上。

二、实施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迎检领导小组。

大桥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刘涛,大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黄秀娟担任双组长,街道各处级领导组成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工作领导小组,黄斌担任副组长和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各办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组成成员单位。通过书记、主任办公会定期分析研判、统筹协调,全面领导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创建工作。

2.加强协同,落实分类属地责任。

1)由各居委会牵头负责辖区内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施推进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到对居委工作考核评估体系中,切实发挥好党建引领下“三驾马车”功能作用。居委会牵头业委会、物业公司每周召开垃圾分类工作会议,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开展研商工作,破解重点难点问题。

2)制定《大桥街道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分块包干表》,形成处级领导带队,居委书记、机关联络员、城管队员组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从源头上抓实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工作。

3.加强检查,组建迎检工作队伍。

为扎实推进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实现每周巡查全覆盖,街道部署组建3支迎检工作队伍。

1)各居委会组织发动一支由居委干部、小区物业、业委会、党员、积极分子等组成的“志愿者巡查队伍”,通过自查自纠、日常巡查、轮班固守等方式,推进辖区内居住区垃圾分类长效常态管理工作。

2)由管理办牵头,联合网格中心、房办、城管中队建立督导检查队伍,针对居住区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开展全覆盖指导督查工作。

3)街道处级领导针对分块包干区域,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检查工作。

4.加强考核,建立亮牌督办机制。

街道纪检监察室成立专项督查督办队伍,制定完善大桥街道“红黄牌”亮牌督办约谈机制。

1)黄牌督办

对区级第三方测评未达90分线、或被区分减联办亮黄牌的居住区进行复查,三个工作日后复查仍存在相关问题的,列入黄牌督办,创建领导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进行约谈。

2)红牌督办

列入黄牌督办的居住区,经第二次复查后仍存在不整改现象、或被区政府督查室亮红牌的,列入红牌督办,由居委主要负责人向街道主要领导递交《整改报告书》,由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室进行约谈。

5.加强培训,精准节点对表发力。

由大桥街道网格中心牵头,根据2020版《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综合考评办法》,精准对标对表,发动专项培训。通过线上自学、线下座谈、实地指导整改等各种形式开展分类培训,及时把握生活垃圾示范街道创建工作新要求,精准理解新标准及新增内容,形成清晰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切实可行的对策举措,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创建工作。

6.完善硬件配置,规范“五有标准”。

对标《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综合考评办法》新扣分标准,针对新增的“垃圾投放点采取异味控制措施,收集点配有破袋、洗手装置、垃圾容器”等要求,新增硬件设施已基本下发到位,由居委会负责使用、保管。居住区有物业公司的,由居委会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做好更新;无物业公司的,由居委会做好统计工作,街道托底负责做好设施配备,在硬件上再次夯实垃圾分类工作,确保硬件配置不失分。

7.加强执法,强化执法检查力度。

由大桥街道城管中队牵头,强化管理和执法联动,对市级、区级测评中未达标的居住区物业、企事业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执法,快速高效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同时,派出所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少数人群,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实施处罚。

三、工作要求

1.在思想上要再动员。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各居委会要提前预判、提前谋划、提前部署,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战,把工作重点向前移、把时间节点向前移,真正地做到“垃圾分类我先行”。

2.在行动上要再发力。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各居委会要认真对照指标体系,并根据今年以来的区级测评结果,仔细查找自身短板不足,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主动出击、积极整改,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问题不反复。

3.在整改上要再持续。近阶段,居住区垃圾分类的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持久,往往是“雨过地皮湿”。针对这一问题,街道各部门、各居委会要加大突击整改的力度,做到即知即改,整改不过夜,要由点及面,形成“突击整改+长效管理”的模式,推动群众做到垃圾分类习惯养成。通过迎检工作实现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度、参与度、满意度,实现创建效果和群众满意的“双进步”。

四、任务分工

1)党建办:发挥党建引领“三驾马车”示范作用,负责居民区党组织推动垃圾分类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党建活动。

2)党政办:组织落实街道机关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协调机关外办公场所按分类要求配备分类垃圾容器,组织做好创建迎检期间的保障工作。

3)纪检监察室:负责垃圾分类督查督办工作,成立专项督查队伍,设立“红黄牌”亮牌督办机制。

4)宣文办: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社会宣传工作,将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文明创建测评体系,计入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等创建工作指标,结合文明城区创建等工作同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5)自治办:指导居委会开展垃圾分类创建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纳入对居委工作考核评估体系。

6)妇联:组织广大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广大单位、学校、家庭等规范投放垃圾,提高全民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7)管理办:牵头负责垃圾分类全覆盖的推进和创建迎检期间的协调指挥、检查整改工作。

8)市场监督所:指导督促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工作,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及餐饮行业单位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的分类监管,配合做好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工作。

9)房管办:加强对居住区、商务楼宇的物业监管,指导物业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明确物业公司为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将生活垃圾分类源头管理纳入物业管理年度考评。

10)城管中队:加强生活垃圾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影响垃圾分类推进的个人和单位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做好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上门收集的执法保障工作。

11)环卫作业: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视觉识别系统》要求,使用干、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作业,并对各居住区产生干湿垃圾进行计量统计和分类质量等次的评估,履行“不分类,不收运”的职责。

12)网格中心:具体负责街道范围垃圾分类专业指导、推进落实工作,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制定街道垃圾分类创建示范街道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