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杨浦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关爱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5-04-28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杨浦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安全关爱服务行动方案》,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8日

杨浦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关爱服务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沪民养老发〔2023〕7号)、《上海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关爱服务行动方案(2024—2027年)》(沪民养老发〔202415号)、《杨浦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方案》杨老龄委20231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关爱服务,着力提升我区养老服务供给及保障能力,推全区养老工作增量、增能、增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主要任务   

聚焦杨浦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统筹社区民生服务力量,发挥街道网格智治效能,切实提升居家安全关爱服务水平。至2027年底,实现全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信息分层分类持续精准完善,关爱力量队伍进一步充实壮大,关爱机制进一步高效丰富多元,老年人居家环境安全性和适老化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安全防护意识持续提升以街道为单位,采用网格化管理,推广实施“5+3+5”关爱巡访制度。即以“五色服务管理机制”设立个性化的“三巡访组合式”关爱服务方案,以服务方案为基础充分调动“五社服务资源”,切实做到“户户到、人人清、事事明”。

(一)建立“5+3+5”关爱巡访制度,分层分类推进“关爱行动”

1.建立五色服务管理机制

根据老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个人意愿等,确定不同色彩服务级别,提供个性化关爱服务。“红色”服务级别,主要针对年龄大于80周岁的独居老人及纯老家庭、重残、重度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需高度关注的老年人,每周至少上门探访2次;“黄色”服务级别,针对年龄大于70周岁独居、纯老、失能、失智、残疾、阶段性临时困难等重点老年人,每周至少上门探访1次、电话关爱1次;“绿色”服务级别,针对独居、纯老及享受电话关爱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每周至少电话关爱2次;“蓝色”服务级别,针对低龄、身体健康程度较高且个人关爱意愿较低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至少探访1次,并作为志愿者储备对象充分调动和挖掘,实现“关爱对象”到“关爱力量”的职责转变;“灰色”服务级别,针对户籍迁出、死亡等特殊情况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做好服务终止与迁出信息管理。

根据关爱对象的服务等级,结合每一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实际情况,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制定包含基本信息、服务界定和关爱方案在内的“探访关爱档案信息表”,以及记录每日关爱服务动态的“探访关爱服务记录表”,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事事有据、人人可溯”。

2.开展“三巡访”组合式关爱

开展“常态巡访+专题巡访+应急巡访”组合式关爱服务。“常态巡访”通过入户探访、电话视频、智能设备预警、留意老年人出行、微信朋友圈动态、“早看窗帘晚看灯”等多种方式,关心关注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对居家安全风险较高的老年人要加大安全关爱力度和频次。“专题巡访”通过调动社区服务资源,以节日慰问、风险排查等多种主题形式,针对重点探访人群开展专题式巡访关爱服务。“应急巡访”是以安全为准则,以社区党员骨干为核心,以失联为预警信号独立开展的应急管理巡访。

3.开展“五社服务”资源联动

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整体合力,构建社会亲属邻里共同参与的“五社联动”机制。鼓励各街道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以专业社会组织为项目运营方,以专业社会组织平台为基础,以“老伙伴”计划、长护险、助餐等社区助老政策项目为载体,以社区党员骨干为中坚力量,以社区志愿者为辅助,以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搭建关爱特殊困难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共同参与探访关爱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细化、全面化服务,推动关爱巡访服务全面发展。

(二)动态管理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推进“聚爱行动”

1.组建“1+7+X”居家安全关爱队伍

区民政局会同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指导街道组建居家安全关爱队伍,“1”即指:由居委落实专人负责;“7”即指:由街道指导居委将社区关爱员、“老伙伴计划”志愿者、养老顾问、居家养老护理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志愿者、助残志愿服务者、社区党员志愿者发展成为核心关爱力量;“X”即指:由街道统筹送奶工、送餐员、社区社会组织等多元关爱力量。至2025年底,全区关爱力量达到4000人;至2027年底,全区关爱力量达到5000人。

2.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动态管理机制

“六了解”“三协助”为工作主线,组织动员辖区居委社工、养老顾问摸底数、察实情、明需求,根据关爱对象的服务意愿、健康状况、政策待遇享受情况、居住环境安全状况、家庭成员赡养情况以及关爱力量的服务程度等综合因素,完成特殊困难老人标签贴赋及数据对比,动态更新老年人相关信息。

(三)融入城市治理运行“数智化”,推进智能预警“智爱行动”  

1.推动智能设备广覆盖。鼓励各街道提高智能关爱水平,通过推进应急呼叫装置、智能水表、燃气报警器等智能设备安装,强化智能预警关爱。至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应急呼叫服务全覆盖。至2027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安装智能水表“愿装尽装”。

2.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融入城市治理运行应用场景,逐步打通区级城运中心、街道城运中心应急处置机制,强化“老人安全预警工单受理—派单应对处置—服务完结跟踪”的全流程闭环,实现关爱应急处置闭环。

(四)营造安全关爱氛围,推进宣传教育“敬爱行动”

1.加强老年人防护意识提升宣传。各街道、居委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在高温、严寒、台风等特殊时点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宣传,常态化开展金融防诈、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食品安全、紧急求助等主题宣传,提升老年人自我防护意识。   

2.加强社会孝亲敬老意识提升宣传。民政联合公安、文明办等部门加大孝亲敬老事迹正面宣传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意识。推动将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组织开展关爱力量先进典型和优秀关爱事迹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

二、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和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关爱服务工作体制机制;负责落实独居、纯老家庭老人的关爱;研究制定探访关爱服务标准规范;指导街道落实各项日常关爱的具体工作。

区文明办负责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作为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引导家庭成员孝亲敬老;发动社区党员、青年志愿者参与服务。

公安分局根据特殊困难老人居住地,落实社区民警参与管辖片区探访关爱服务。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关爱服务经费,指导有关部门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

区卫生健康委结合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将特殊困难老人健康状态数据与街道共享,提升探访关爱赋标精准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落实关心关爱。

区医保局指导街道做好全区失能老人关心关爱,将申请长护险政策的失能老年人以及对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关爱行动范围。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关爱公益服务。在楼栋日常巡查、楼栋保洁和维修等服务中,开展特殊困难老人关爱服务。

区数据局负责加强数字底座支撑及特殊困难老人关爱数据的交互,提升特殊困难老人关爱共治共理水平。

区残联负责全区重残老年人关心关爱,将残疾老年人探访关爱纳入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

区城运中心负责将关于困难老人关爱相关应用场景接入区城运平台,健全预警响应机制,推进全流程应急处置闭环管理。

各街道要发挥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作用,及时掌握、动态更新辖区内特殊困难老年人情况和需求;统筹资源,建立健全街道关爱巡访制度及相关工作机制,具体组织实施开展特殊困难老人关爱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安全关爱服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关爱工作实际成效。各街道要统筹协调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关爱服务工作,在关爱队伍组建、关爱工作落实等方面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关爱合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关爱老人氛围。

(二)落实职责任务。根据行动方案的职责分工,区民政局牵头协调,各单位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推动关爱工作有序有力高效推进。

(三)提升服务规范。区民政局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关爱服务工作指南和服务规范,明确工作流程、服务重点和服务标准。加强关爱力量培训赋能,每年组织对关爱力量培训。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居家安全关爱服务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