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委员会二次会议第B157号提案的答复 2018-06-15
办理结果:采纳
孙海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审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概况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十分重视,首先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特别是您对关心祖国下一代成长的这份责任感,更让我们感到由衷的敬佩。做好学校安全教育,确保每一位孩子的人生安全,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是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共同愿望。为此,我们严格落实办理责任,明确由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由区公安分局共同通过深入探讨、现场查勘、沟通交流的方式,进一步对提案中关于加强与家长、学生的沟通;寻找产生暴力行为的原因;认识事态的严重性;多途径合力解决问题等建议,结合实际提出办理意见。
二、提案建议答复
针对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结合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打算,我们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组织部署,全面落实
为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沪教委青〔2017〕22号的通知,杨浦区教育局由督导室、高中成职教科、义务教育科、综合治理办公室、德育教研室等部门携手,区未保办和综合治理办公室召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制定区校园欺凌治理专项工作具体行动方案。从各校自查报告和实地督查情况来看,区域内各学校都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宣传发动和部署,阶段性和长效性相结合。成立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校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报告、心理辅导等形式,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截止目前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数、接受举报发现数、构成刑事案件数为零记录。
(二)完善制度,加强宣传
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德育工作等,全面开展学校涉生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的排查,对特殊学生加强了跟踪教育与心理疏导;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认真疏理并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欺凌处置预案,健全特殊学生成长档案,加强青保老师、班主任队伍建设。
如杨浦高级中学针对寄宿制学生制定了严格登记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建立突发事情防暴举措等;杭州路第一小学地处大桥街道老城区,周边有医院、菜场,人流量大且杂,该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比例较高,针对这一现实情况,加强对师生宣传,强化教职工责任意识,全校近半数教职工参与了“应急处理组”、“伤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组”等,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二十五中学制订了“防止校园欺凌事件报告流程图”、同济初级中学有具体的应急处置预案,从预防措施、处理程序、事件调查、报告通报、善后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落实各项工作,操作性强。鞍山实验建立了两支队伍,一支是行为规范督察员队伍,一支是校级安全委员会队伍,各班都配有一名安全委员,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辛灵中学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实施零报告制度。
(三)家校互动,多元整合
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各校都能从本校学生特点,校园设施基础、学校所处街道社区位置环境等入手,排摸情况,与社区、街道携手,对特殊学生进行跟踪和督查。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和家长志愿者,运用家校互动平台、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信、发放安全教育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家长监护意识,进一步明确家长的安全监护职责,提高家长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同时结合全国教育部重点课题《区域推进“生命教育”大中小学衔接的实践研究》、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青春期两性情感辅导与人文学科教学相结合的实践研究》、市德育实践课题《中学生情绪智力的实践研究》、市德尚骨干课题《基于中小学生发展需求的心理健康服务协同系统研究与实践》等课题研究,落实区域“关护成长”家长手册的使用与推广。
杨浦区教育局成立法律顾问智囊团,与基层学校牵头,给予相应法律咨询与保障。杨浦公安分局成立“在校中小学生保护”领导工作小组,扎实开展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整治,拓展了“校外辅导员”队伍,除继续加强对应学校学生的辅导外,由社区民警担任“临时校外辅导员”,通过“师警联动”,拓宽了与在校中小学生的沟通渠道,力求家校、社区、社会等,多元联动,全方位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专题教育,入心入脑
对学生集中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以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明辨是非和情绪管理控制的能力。认真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周(月)工作,定期开展全校性消防、抗灾、防暴等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到师生熟悉疏散线路、应对有序、遇事不乱、处理得当。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参加市第六届防灾自救自护技能展示比赛、第四届中小学生网上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识险、避险、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增强校园安全应急防范的能力。
杨浦区中小学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学宪法 讲宪法”、“法制教案征集”、“法治书画大赛”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熟悉法律、掌握大量案例的长处,积极推动校园犯罪预防相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同时,推进《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规范言行举止,正确运用网络,自觉遵纪守法,提升文明素养,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五)干预处置,及时有效
区域内各类学校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中的有关规定,严格学生请假制度、校门管理制度护校值班巡视制度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在校园内重点部位加设了摄像头,进一步加强了物防和技防;同时进一步精心打造保安和平安校园护导两支队伍,在每天上学、放学和午间时段,护导人员会同保安在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值守,并与现场守护的巡逻警力和辅警人员协手合作,开展巡逻、守护和整治。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前处置,并及时与公安机构、家长沟通联系,真正做到学生进校、离校这一事件高发时段和区域的安全交接和秩序。
高度重视特殊学生群体的安全工作。做好各类特殊学生的排摸,落实帮助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生活帮扶指导工作,重点关注心理有障碍、家庭有问题、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和特殊体质学生,加强心理干预,切实落实特殊学生家长告知制度。特别是对做好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一些行为不良学生进入公办学校后的跟踪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我们一定诚心接受孙海英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尽职尽责。再次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监督和帮助。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