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20-10-29
杨府发〔2012〕25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节能减排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上海市杨浦区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已经2011年9月14日区政府第1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上海市杨浦区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期间,按照中央、上海市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区委、区政府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实践,作为打造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重要抓手,全区上下以区委八届四次全会《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的决定》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杨浦从传统工业区向知识创新区转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能效持续提高,目标顺利完成
“十一五”时期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5.7%,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至350吨/年,圆满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
图1-1 “十一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变化情况
表1-1 “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实现情况
指 标 |
规划目标 |
完成情况 |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 |
≥20 |
25.7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
≤0.12 |
0.066 |
二氧化硫排放量(吨) |
≤2650 |
350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
≥85 |
89.9 |
区域降尘量(吨/平方公里·月) |
10左右 |
8.5 |
绿化覆盖率(%) |
28 |
28 |
城镇污水纳管率(%) |
85 |
85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8 |
100 |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 |
100 |
100 |
注: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含区内电厂。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保障机制
“十一五”期间,杨浦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区政府先后出台《杨浦区单位GDP能耗统计和监测体系实施方案》、《杨浦区节能减排考核暂行办法》、《杨浦区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等文件。每年制定下发年度节能减排工作重点,将全区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各街道镇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纳入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统筹协调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的“1+5”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决策、重点专项、工作协调、推进责任、检查督促、情况报告、信息联络、档案管理八项制度和经费保障、人员保障两项保障,形成了职责明晰、条块联动的节能减排长效工作机制。
(三)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
“十一五”期间杨浦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突破口,不断提升产业能级,努力降低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依赖和损害。以小锅炉、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工艺、水泥搅拌为重点调整行业,以杨树浦路滨江沿线、江湾-五角场城市副中心为重点调整区域,淘汰一批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落后企业。2007-2010年累计关停搬迁企业60家,减少能耗21.4万吨标准煤。严格实施能耗和环境准入,从源头上抑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引进。优先发展以科教为特色的创意设计等知识型生产性服务业,优先发展以大学强势学科为支撑的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调整提升以产学研一体化为引领的都市型产业,稳定提升为科教功能配套的基础性服务业。
(四)加大财政投入,落实重点工程
“十一五”期间杨浦区政府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与产业结构调整资金,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投入。推进工业企业节能技改和燃煤锅炉改造,完成45项节能技改项目,93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关停与节能改造,累计减少能耗1.4万吨标准煤。落实一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按节能65%标准设计建设)及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示范项目。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在10余家5000平方米以上超市、卖场和大型批发市场推广节能灯具,对五角场商圈等繁华地段实施亮化系统节能改造。
(五)强化控污减排,改善生态环境
“十一五”期间杨浦全面完成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城区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污水纳管有序推进,建成民星北排水系统,改建升级大武川、五角场排水系统,实施二军大虬江开盖工程、随塘河西迁工程、内河截污纳管工程等水利工程,城镇污水纳管率提高到85%。扬尘污染明显改观,2010年区域降尘量比2006年下降40.6%,杨浦成功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加快绿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立体绿化,完成9座老公园改造,建成大连路绿地等公共绿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08平方米。此外,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监管与收集网络。
(六)聚焦三区联动,促进创新突破
“十一五”期间杨浦以知识创新为基础,以科技中介服务为纽带,协力推动节能减排。广泛推进区校合作,签订自主创新合作框架协议,因地制宜打造了四平路街道节能环保社区、白玉兰环保广场、上海电力科技园等各具特色的节能环保示范项目。深入开展区企合作,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完成区政府大楼、杨浦商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和五角场智能停车诱导系统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和节能服务机构,促进创新思想的萌发交流和创新成果的转化推广。
(七)加强对外开放,拓展合作平台
“十一五”期间杨浦在节能减排领域的对外开放合作不断加强,为促进节能减排、提升节能环保产业能级提供了国际化、多元化的交流合作平台。通过引进南南合作,建立与美国旧金山湾区委员会的合作关系。同国外企业合作有大的进展,形成多个合作框架。搭新中国成立际化交易平台,引进上海市环境能源交易所交易大厅等节能环保领域公共服务场所。举办节能减排专家论坛,吸引国内外人才来区交流。
(八)把握产业机遇,发展低碳产业
“十一五”期间杨浦积极把握节能减排带来的产业机遇,充分发挥区内高校和科研单位集聚的优势,着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在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工程总包与系统集成、管理咨询、运营服务等领域,集聚了一批拥有较强技术和市场能力的企业,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影响力。2010年,共有各类节能环保企业200余家,实现总产出8.86亿元。初步形成若干有特色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园区),相关园区总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
(九)营造节能风尚,动员全民参与
“十一五”期间杨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在全市率先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营造争创节约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的良好社会氛围。政府机关率先垂范,以节电、节水、节油为重点,加强机关节能管理,推行公务车合用、无纸化办公等。通过节能技术交流会等形式,企业互相交流节能环保经验和体会,企业节能减排水平不断提高。鼓励创建节约型绿色学校,在校内、社区开展节能减排基础知识教育,支持同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推进示范技术进小区的项目。组织绿色小区、绿色家庭创建,宣传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理念,培养居民科学用能,促进废物减量和垃圾分类。
“十一五”期间,杨浦区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瓶颈:
一是节能减排基础工作仍较薄弱。“十一五”期间,杨浦区已基本建立了能源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但综合监管体系尚存在一些盲点和空白,能源统计、能源管理、能效评估等基础工作越到基层越薄弱。
二是企业主动节能减排意识有待强化。“十一五”期间杨浦积极探索节能减排市场化推进机制,区内企业节能减排意识明显增强。但由于节能减排成效难以量化、效益化,一些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内在动力仍然不足,不少企业对节能持观望态度,节能减排工作仍以政府推动为主。
在节能减排工作方面加大了人力投入,但与不断增加的工作任务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旅游、商业、建筑等行业部门、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人员明显不能满足需要。
二、形势展望
“十二五”是杨浦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和“两型”城区,挖掘自身优势,集聚发展能量,释放发展潜力,推进转型突破的关键五年,节能减排工作面临重大挑战和机遇。
从国际看,低碳发展将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在带来巨大减碳压力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产业新机遇。从国内看,“十二五”国家将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把结构调整作为经济发展的主线,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全市看,“十二五”上海将进一步控制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量,加快发展模式转变。市政府对各区县实行差异化节能减排指标考核,区县节能减排压力进一步增大。
从杨浦自身看,“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比“十一五”明显加大:
一是能源需求仍将上升。“十二五”期间杨浦区基础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等项目将大量建成,用能量和排放量相应增加,尤其是建筑能耗将大幅上升。
二是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已处于全市领先水平,进一步下降空间有限。
三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困难大。受技术、成本和安全生产等限制,既有建筑改造的成熟模式尚未形成,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的难度加大。
此外区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范围进一步拓展,区内三星级以下宾馆、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区属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原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分管,现移交至区政府负责,区节能减排工作内容相应增多,人手紧缺、监管缺乏抓手,相关管理经验不足。
机遇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十二五”是城区功能再造的实现期。结合旧城改造与城区建设,节能减排工作可以事半功倍。“十二五”期间,如能在旧区改造中因地制宜,从规划、设计、建设、招商等源头严格把关,建筑领域可以成为最具潜力的节能减排空间。
二是“十二五”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期,服务业发展的黄金期。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同时,日益趋严的节能减排要求激活了巨大的节能环保市场,“十二五”杨浦区通过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可以为城区的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支撑。
三是杨浦作为全国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之一,国家科技部将从项目、人才、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市政府也出台了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指导意见,“十二五”将是政策效应的凸显期。杨浦围绕这一定位,进一步争取政策聚焦和支持,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有利于加快城区低碳转型,打造绿色城区名片。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四个率先”,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以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为发展主线,深化“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紧密结合城区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巩固和深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导、全民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绿色发展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模式,着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
“十二五”期间杨浦区节能减排工作要努力实现五个转变:
——实现节能工作重心的转变,从以工业节能为主转向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并重,更加注重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和用能管理。
——实现节能工作路径的转变,从以政府推动为主转向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并重,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和提高企业的节能减排积极性。
——实现节能工作目标的转变,从以完成节能降耗指标为主转向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并重,更加注重节能减排对产业发展的约束和导向作用。
——实现节能工作理念的转变,从以示范应用为主转向技术推广和系统优化并重,更加注重贯穿全过程的系统节能管理理念的形成。
——实现节能工作管理重点的转变,在着力抓现有单位的节能降耗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新建项目的节能减排管理,严格控制低效高耗高排项目的进入和建设。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杨浦区节能减排工作要达到如下目标:
——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15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0万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速控制在5.5%左右。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下降。2015年,全区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10年下降17%左右。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2015年,全区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目标内;城市污水纳管率达到90%;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比2010年下降20%。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15年,区域平均降尘量控制在8.5吨/平方公里·月以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32平方米。
表3-1 “十二五”节能减排主要指标
指 标 |
“十一五”完成数 |
“十二五”目标数 |
属 性 |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 |
25.7 |
17 |
约束性 |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
60.7 |
80 |
预期性 |
二氧化硫排放量(吨) |
350 |
0 |
约束性 |
氮氧化物排放量(吨) |
246.4 |
与2010年基本持平 |
约束性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
89.9 |
90左右 |
预期性 |
区域降尘量(吨/平方公里·月) |
8.5 |
≤8.5 |
预期性 |
城镇污水纳管率(%) |
85 |
90 |
约束性 |
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减少率(%) |
- |
≥20,力争达到25 |
约束性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 |
- |
95 |
约束性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98 |
98 |
预期性 |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
4.08 |
4.32 |
约束性 |
注: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指燃煤(重油)锅炉排放量,不含区内电厂。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继续淘汰落后产能
制定和实施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综合应用行政、法律、经济、管理等多种手段,加快推进“两高一低”企业(车间)的关停并转迁,完成25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关停并转迁过程中的场地落实、人员安置等实际问题,确保企业快速调整、社会和谐稳定。
2、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
完善绿色招商体系,提高引进企业门槛。贯彻落实本市已出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与即将出台的配套文件,对审批、核准和备案类项目实施全面、严格的“批项目、核能耗”制度,将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3、加快形成新型产业体系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先发展以现代设计、科技金融为主导的知识型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转型都市型工业,提升发展商旅文体服务业,保持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五大功能区产业布局。
充分发挥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优势,依托杨浦科技创业中心、白玉兰环保广场、上海电力科技园、新江湾城国际大学科技园等载体,大力发展节能低碳产业。优化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合同能源管理网络服务平台,加强对节能服务机构发展的规范引导。重点支持以合同能源管理为核心机制,集节能设计、融资、设备成套、安装施工、节能量审核、运行维护管理于一体的系统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支持专业化的节能服务中介机构提供能源审计、节能评估和审查、节能项目设计、节能量检测、信息咨询等专项服务。
(二)深入推进领域节能
1、推进工业节能
组织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工程、系统节能工程等专项技改项目25项,加快推进燃煤锅炉关停、节能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重点耗电企业电能平衡工作。推广电机节电、锅炉节能等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全面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重点推进军工路沿线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继续开展区节能环保类企业认定和区环保诚信企业评定。
2、推进商业服务业节能
健全商务楼宇用能控制与监测体系。对大型商场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及空调清洗措施,对餐饮门店开展优质管理节能评比活动。对区内三星级以上(含三星)宾馆和部分2万平方米以上的旅游饭店进行能源调查复核,加强空调节能运行管理,推行减少无偿提供一次性餐具和日用品。进一步开展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力争全区绿色旅游饭店总数达到20家。
3、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政府机关、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系统等公共机构,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加快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实施办公建筑节能、公务车节油减排、数据中心节电等关键环节节能措施,落实空调、照明、电梯、热水器等公用设备的日常管理制度,减少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的待机能耗。大力发展电子政务,降低行政物耗。落实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提高楼宇能耗计量监测水平,将节能管理考核机制拓展至所有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加大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力度,优先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购买专业化节能服务。完成15项次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4、推进交通节能
强化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布局公交线网,加大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力度,做好与轨道交通站点的接驳,形成快慢结合、干支有序的公交运行网络。积极推广混合动力、电动车、小排量汽车等绿色交通工具。有序发展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鼓励和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提高公交出行比重。
5、加强节能管理
完善重点用能单位三级管理网络,实现用能管理常态化、信息化。继续推进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用能实时监管平台建设,完成30幢建筑分项计量动态监控装置安装,做到能耗分类、分项、分层计量。对机关、学校、医院、商场、旅游宾馆等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实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公共建筑开展能源审计与节能诊断,挖掘节能潜力,落实结构调整和技改措施,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综合性节能技改。对照市已出台或即将出台的标准体系,在工业、建筑、政府机关、大型商场、旅游饭店、医院、学校等用能领域开展能效对标,组织用能单位开展自查、整改等活动,树立一批能效对标示范企业。
(三)着力强化建筑节能
1、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
全面执行新建建筑50%节能设计标准,逐步推广实施居住建筑65%节能标准。在新建建筑施工、验收、运营管理等环节加强对贯彻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探索研究将建筑设计能耗与实际运行能耗挂钩的机制。在五大功能区,结合低碳理念和功能区自身特点,聚焦一批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突出抓好结构、设计等关键环节,合理应用新材料、新技术,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大幅提高建筑节能水平。积极推行能效标识制度,对10幢建筑开展能效测评标识试点。严格控制大型建筑物和公用设施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继续推动节能省地型“四高小区”创建,鼓励推广装配整体式住宅和全装修住房,推进节能节水设施集成应用。加强建筑施工节能管理,围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深化节约型工地创建。
2、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结合旧区改造和公共建筑的改建、扩建、装修等,对能耗水平较高的既有公共建筑和有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以照明系统、空调系统、门窗改造等为重点,通过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培育、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等措施大力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争取实施改造公共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优先选用门窗节能改造、遮阳节能改造、节能灯具置换等安全、经济的节能技术措施,有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供能系统
鼓励开展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和示范,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工程,6层及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和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全面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7层以上居住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因地制宜在条件合适的宾馆、医院应用分布式供能系统,通过冷热电三联产,实现能源从高品位到低品位的合理梯级利用。
(四)营造宜居城区环境
1、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控制生产型污染。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大幅增加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减少煤炭使用,严格控制煤烟型污染。稳步推进燃煤(重油)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创建3-4个无燃煤街道。加大资源消耗型、污染型企业淘汰力度。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体系。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90%。
防治扬尘污染。进一步完善“问题及时发现、信息快速反馈、全面监测降尘、多层次执法检查、滚动宣传培训、狠抓整改成效”六大工作举措和“绩效科学评估、问题整改督办、建议工地停工督办”三项工作机制,巩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成果。加大施工工地、城市道路、堆场、码头、搅拌站扬尘控制力度。到2015年,区域降尘量控制在8.5吨/平方公里·月以内。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共享监测信息。加强日常跟踪监管,确保大气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2、提高水环境质量
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建设工业污水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关停不能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通过沟通水系、调活水体、营造水景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加大疏浚清淤和调水冲污力度,推广生态护岸示范工程,明显提升内河水质。逐步实施“一环(环大学城河)、一网(新江湾城水网体系)、二廊(杨树浦港、随塘河)”生态水景体系工程。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排水系统建设,基本消除排水系统空白点,全面完善已建排水系统,城镇污水纳管率达到90%。争取“十二五”期末完成松潘排水系统、大定海排水系统改造,建成霍山排水系统(丹东泵站及管网)、民星南排水系统。有序推进新江湾城排水系统建设。
3、优化垃圾处置
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倡导“厉行节约、减少废弃”的消费模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和产品过度包装,深化落实“限塑”措施,鼓励实行净菜进城。推进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以社区为单位的便民回收站点和捐助平台,规范小型旧货市场,让旧衣旧物等可回收物品得到再利用。确保2015年本区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较2010年减少20%。
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加强源头分类投放,配套分类收运设施,提高垃圾分类专业化水平,基本实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衔接。建立日常生活垃圾计量管理系统,推进菜市场生活垃圾自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对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电子废物、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实行分类管理与资源化利用。2015年全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加大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投入,完成250座垃圾厢房改建,居住区增设4.5万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新增或更新垃圾运输车83辆。新建15座小型垃圾压缩收集站,按每年10-15座的要求,对老旧生活垃圾小型压缩收集站进行改造。军工路垃圾码头拆除后,生活垃圾运输全面转为“中转压缩-集装运输”模式。
4、拓展绿色空间
继续推进绿化建设。推进大型公共绿地、楔形绿地以及大型居住区绿地建设,重点推进黄浦江沿线、新江湾城等区域绿地工程建设。加大老公园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屋顶、墙体等立体绿化。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32平方米。
提升绿化景观品质。优化行道树品种结构,提高乔木比例,实现树种多样化,缓解热岛效应。完成8000平方米内河绿化景观建设。着力打造五大功能区特色绿化景观,全面提升城区生态景观和生活品质。
(五)倡导绿色生产生活
1、形成全社会参与良好氛围
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践行绿色办公,引领绿色商务,鼓励绿色消费。淘汰、改造落后低效的照明、空调、电梯等用能设备,加大节能灯具、节能工艺、高效智能控制系统等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全流程绿色管理体系,深入实施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在产品宣传、营销推广、售后服务融入绿色理念;鼓励发展网上交易、虚拟购物中心等新兴服务业态。支持节能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培训、咨询等活动,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小区创建。提高市民节能环保意识,引导选购绿色建材、绿色家具、绿色家电等生活消费产品,鼓励绿色出行和简约生活,反对铺张浪费,把节能、节水、节材、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变成市民的自觉行动。
2、建设低碳发展试点
依照《新江湾城低碳生态城区建设导则》和《新江湾城社区绿色建筑建设导则》,坚持节能低碳理念与环境优先方针,建设新江湾城低碳发展实践区。注重节能环保理念在“前期规划—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的贯穿,打造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绿色社区、绿色环境综合集成的低碳发展实践区,为城区未来规划建设作出先行示范。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应围绕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和“两型”城区建设,从基础工作、政策机制、资金投入、人力资源和制度创新等方面构筑保障体系。
(一)加强统计监测,提供基础保障
加强能源统计、能源审计、能源计量、环境监测等基础工作,全面夯实基础保障。进一步完善用能单位统计报表制度,建立节能减排数据平台,加强数据分析反馈。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环境监测、监察、监管力度,扩大监测污染物范围,完善在线监测系统。提高能源、环境统计的信息化搜集和处理能力,构建一体化预警平台。
(二)深化能评环评,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实行绿色招商,严格实施前置性的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新上“两高一低”项目。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管理,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全面实施并完善“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未获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文件。试点建立后评估机制,对能评、环评实施效果开展后评估。
(三)拓宽收支渠道,提供资金保障
建立杨浦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并逐步提高专项资金在区财力中所占比重。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支持工业节能改造项目、建筑节能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项目。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带动社会投入。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储备项目,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和市政府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专项补贴。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业,通过政府担保、打包申请等途径,解决中小型节能环保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打造人才高地,提供人力保障
依托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机遇优势,提升内部人力资源,吸引外部人才资源,满足节能减排人才需求。结合杨浦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建设,积极引进节能环保领域的科研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落户。鼓励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专家与企业开展互动交流,鼓励企业通过外聘专家等形式实现外部人力资源利用。支持高校毕业生在节能环保领域开展创新创业。开展节能环保专业人才和专业认证培训,加快能源管理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创新激励制度,提供政策保障
充分发挥“1+5”节能减排推进协调机制的作用,细化重点行业目标任务分解,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梳理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财税政策,结合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制定完善区节能减排综合配套政策,鼓励社会各方开展技术节能、建筑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开发应用。健全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扩大国内外交流合作,支持环境能源交易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区域节能减排提供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对节能减排工作执行有力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并推广经验。
附:部分指标解释和名词解释
附件:
部分指标解释和名词解释
一、部分指标解释
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与实现的生产总值之比,即每万元生产总值的耗能总量。该指标是综合反映能源消费所获得经济成果的重要指标,是体现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标志性指标。
2、城镇污水纳管率:指纳入污水收集管网的城镇污水量与城镇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数量占生活垃圾清运总量的比例。无害化处理指通过卫生填埋、堆肥、焚烧等工艺方法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4、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减少率:指报告期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与常住人口之比相比基期的下降程度。
二、名词解释
1、“1+5”工作机制:“1”是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5”是区商务委、区环保局、区建交委、区科委、区财政局五个办公室成员单位。
2、绿色建筑: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3、合同能源管理:指由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安装、节能量确认等节能服务,并从客户实施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取得回报的一种专业服务方式。
4、能源审计:指审计单位依据国家有关的节能法规和标准,对企业和其它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核查和分析评价,是一种加强企业能源科学管理和节约能源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具有很强的监督与管理作用。
5、建筑能效:指建筑物及其用能系统效率或能源消耗量等性能。
主题词:能源 节约 规划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