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0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在委、政府领导下,在市主管部门指导下,区建管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重视法治规划

按照区委、区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部署要求制定了本部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1月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区建管委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4.0版并开展宣贯培训,制定了加强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实现审批审查事项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出证、统一验收,累计完成68项事项入驻;施工许可环节实现“一级审批”,装饰装修工程审批时间压缩到1天之内,重点项目审批推进“秒办”落实;全面推进“多测合一”改革,累计施行13个项目。积极服务重大工程建设,主动及时协调瓶颈难点,2021年度全区重大工程项目由2020年度的78项增加至100项,开工面积由118万平方米增加至138万平方米,带动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增长,增幅位居全市前列。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了2020年度区建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区建管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实施办法,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和成果创新应用,完善了标准化目录、信息发布和超链接。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021年度本部门共受理32件,办结31件,1件顺延至2022年度。举办了建设工地安全生产、三门路下立交、轨交18号线建成通车等公众开放日活动,征集公众对工地管理、交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3、依法开展专项治理,提升城区环境品质。积极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制定了《杨浦区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梳理“4项专项+6项延伸”问题,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强部门之间联排联调联治,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码头堆场及混凝土搅拌站、汽车洗车、垃圾厢房及转运站、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农贸市场菜市场餐饮排污等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4、推进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在建设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和公共停车场库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制定了公共信用修复常态化工作制度,严格审查,依法依规修复信用,2021年共办理信用修复申请25件。在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评比等工作中,落实信用联合惩戒,奖优罚劣,促进行政相对人守法诚信。

(三)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依法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1年度制定发布了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实施意见2个规范性文件,落实了部门、公众意见征集、政策解读和报备等程序。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计划生育内容、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清理。

2、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意见征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程序规定,年内完成了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区精细化管理十四五规划2项区政府重大决策的制定发布。

(四)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通过专题会议、个案会商剖析等形式,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高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合理,2021年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17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公示制度,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综合运用声像、照片、文字等多种方式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执法案卷管理,增强执法文书的规范标准,开展了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行政执法案卷自查。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在区政府网站上“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共839件。加强执法培训,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对工程建设领域和水务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格执法,2021年度本部门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99件,罚款金额232.4元。

(五)依法落实行政权力监督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通过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办理两会建议、提案、媒体舆情、公益检察建议及行政监督、市民热线和信访投诉、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征集等方式,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六)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1、加强行政诉讼工作。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加强与区司法局、法院、当事人的沟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2021年本部门没有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开庭1件,维持1件,行政诉讼二审答辩1件,维持1件。

2、认真落实检察建议事项。健全与区检察机关公益检察诉讼工作的协同机制,主动走访区检察院,沟通研讨工作,接受公益检察监督。10月,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建立了“行政河长+检察长+民间河长”的协作机制,通过三方协作,共同助力区河道水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2021年收到涉及市政排水、河道管理、无障碍设施等方面检察建议书共7件,均已认真落实整改。

(七)认真履职,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本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落实。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法治思维能力。将学法纳入建管工作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内,重视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中心组学法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与党史学习相结合,年内组织开展中心组学法9次,先后专题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部分章节、《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新修订《公务员法》等,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内容解读等专题辅导讲座,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增强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

2、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召开建管工作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优化营商环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重点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落实。

3、落实行政首长讲法制度。在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上由委行政负责人和部门、委属单位负责人讲法4次,学习了《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营造领导带头学法、普法的氛围。

4、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行政诉讼开庭审理1件,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5、落实“述法”制度。2021年终,委党政主要领导和处级分管领导认真做好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的述职。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社会面的宣传教育

1、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印发了《区建管委关于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区建管委“谁执法谁普法”2021年度重点普法宣传项目计划安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以及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制定了《2021年区建设管理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杨建委【2021】85号),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

2、开展重点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城市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推进落实重点普法宣传项目。

一是开展建设工程劳务用工现场交流会。宣传和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务用工管理等法规文件规定,召开了区建设工程劳务用工管理现场交流专题会,强化管理方与参建方多方共同参与,共同依法维护好我区建设市场劳务用工管理的良好环境。

二是开展工伤预防安全培训。组织全区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工伤预防安全培训考核,邀请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专家上门授课,共1700人次参加培训。组织召开了区内各在建工地建设、总包、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视频会议。

三是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治宣传。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和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的要求,邀请市招投标管理部门专家对全区工程建设行业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代表作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专题宣传辅导讲座。

四是开展水务法律法规宣传。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活动期间,开展系列水务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公众依法爱水、护水的意识和知识。其中,区水务局、区市政水务中心联合第三方水质检测单位在同济大学实验学校开展了水质监测知识科普活动;会同市东实验学校和上海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实地开展了污水处理知识科普;制作并向公众发放了《保障水安全,提升水环境》法制宣传手册5000册,增强公众对排水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和法治意识。

五是举办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区建设管理团工委、区公安分局团委、复旦大学团委在复旦大学邯郸路校区联合主办“五四”主题团建联建——“正青春 共出行”普法现场宣贯活动,结合非机动车行业管理特点,为复旦大学师生重点解读《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新规。

六是举办优化营商环境实操培训。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讲,解读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十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与会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和实操业务能力。

七是利用微信、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在微信群发微信、在办事大厅张贴等形式,宣传《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2021年度新施行的政策文件。组织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干部关注“保密观”微信公众号,学习保密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保密知识,开展竞赛答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建管委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如下:

一是行政执法的力量还比较薄弱,执法手段比较传统,在一网统管和数字化转型上还需加大推进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强化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证据锁定、快速处置。

二是政务公开新媒体还比较单一,新媒体载体和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加强,使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受众面更加广泛、信息传递更加及时,更大力度的促进公众参与和意见建议的征集。

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够平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还需进一步拓展,信用联合惩戒还需进一步加强,信用承诺运用主要在行政审批方面,还需进一步拓展。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安排,在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规划建设。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部署和推进落实区建管委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制定本部门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计划任务,压实各项工作责任。二是根据市、区有关部门的部署安排,编制区建管委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使本部门法治建设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相协调。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1、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抓住“少数关键”,继续发挥党政主要领导和处级干部学法表率示范作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不断增强委系统干部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2、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度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坚持由委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出庭应诉。3、落实“行政首长季度讲法”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由委领导、委科室或委属单位负责人讲法,提高和深化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认识,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4、加强执法培训。组织执法干部参加市、区有关部门举办的执法培训和执法上岗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强化跨部门上下、横向联动联合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的成效。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本部门加强行政执法的有关制度、规定,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加强与市、区有关部门对接、协调,理顺部门之间对有关事项的执法关系、职责。结合建设和管理工作实际,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健全完善相关工作规定。加强与区司法局、司法部门的良性互动,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过程中,强化部门间的良好沟通,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书,不断改进和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四)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方面,持续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通过重大决策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等网上征集、举办政府开放日、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做好人民意见建议征集、回应,强化公众参与,建设透明政府,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管理的成效。进一步拓展信用承诺运用的范围,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五)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按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和政策解读

(六)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和发布2022年区建管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重点普法项目计划,修订2021普法责任清单,制定2022年区建管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普法责任。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继续做好法制宣传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知法、尊法、守法的意识。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过程紧密结合,同步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精准普法的成效。

 

 

2022年1月10日